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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重构--对我国著作权法相关条款的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著作权法上有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规范同日本、德国一样 ,都来源于《伯尔尼公约》。但后者却将其内容划分为作品本身遭受改动和作品本身没有遭受改动两种情形并规定了不同的构成要件。我国著作权法中有关作品完整权的规定在法律构造、保护水平上都失之偏颇。通过比较法上的分析 ,笔者对我国著作权法中有关作品完整权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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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时就自动取得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法律并未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涉外影视作品必须以实际履行了进口审批手续为条件。因此,境外影视作品在中国大陆能否受到停止侵权保护的关键不在于其是否履行了进口审批手续,而在于该影视作品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是否损害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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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是我国著作权法确定的一条重要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并非一切作品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那些违反宪法原则,有害于社会公德的反动、淫秽作品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律所保护。为什么著作权法要确定这样一条原则呢?它与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是否冲突?在理论上弄清这个问题,对准确理解著作权的法律含义,依法保护作者的出书权益,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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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作品同小说、绘画、音乐等文学艺术作品一起成为一些国际公约的保护对象,并受各国著作权法保护,但由于各国国内有关部门对电影作品的界定和流通习惯等不同,对电影作品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随着各国电影文化交流的日益活跃,了解国际公约和相关国家对电影作品的保护,将有利于我国的电影作品的传播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相关国际条约对电影作品的规定,同时通过比较中日著作权法中电影作品的相关规定的异同,对电影作品的界定及其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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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以理论结合实证研究为线索 ,在对作品标题这一文化活动产物进行系统考察的基础上 ,通过对国外相关保护方式的法理研究和中外案例法律适用分析 ,重点研究了作品标题在现有的著作权法、商标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保护框架下所遇到的基本问题 ,以期在知识产权层面建立起对作品标题的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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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的出现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它的发表主要以文字、图片、视频或它们之间的相互结合为主,这种形式类似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然而由于其字数少,加上一般情况下记录的都是一些生活琐事,所以又与法律所保护的作品有所不同。本文主要从微博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范畴,以及针对近几年来接连出现的微博侵权案件,来分析微博侵权形成的主要原因以及相关的立法完善,并为减少微博的侵权纠纷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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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报刊上发表作品的有关法律关系《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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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品名称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作品名称,也称作品标题,是作品的有机构成,是作品所表达的主题思想的高度概括,包括书名、文章题目、影视剧名、歌名等。它在作品中的功能是标示性的。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及其它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对作品名称进行保护,但笔者认为对部分作品名称应给予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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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强人所难"是期待可能性最通俗的表述,其理论的出发点便是站在人性的立场上,限制司法权的适用。期待可能性要解决的是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当行为人的意志自由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时,如何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本文在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主张对行为人"不得已"的行为,基于对"脆弱人性"的关怀,应当以无期待可能性为由减免刑事责任,同时作为超法规的责任减免事由,适用期待可能性时应持慎重态度,防止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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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要求控方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除非被告人提出积极的辩护主张;而证明责任倒置则是根据刑事政策或客观需要,将本应由控方承担的证明责任转嫁于被告人承担,如果被告人不能履行则承担败诉后果;很多学者将证明责任倒置误认为是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中的证明责任移转,进而错误地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系证明责任倒置的典型;刑事证明责任倒置的理论根基是有罪推定,在现代法治环境下也有存在的价值,但必须对其适用进行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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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参与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限制豁免理论逐渐发展成为国际习惯。如何认定国家行为,是限制豁免理论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国家行为是由合格的主体代表国家所从事的行为,判断国家行为的标准有"目的标准"和"性质标准"。从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性质标准更具有合理性。我国已经从绝对豁免的立场向限制豁免的立场转变,但根据什么标准来认定国家行为,国内尚存在立法空白,因此,应尽快制定《外国主权豁免法》,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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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模式评价标准,对于研究犯罪构成具有前提性意义。评价标准的确立取决于对犯罪构成的属性、犯罪构成的机能、犯罪构成的价值三个基本前提的认识。犯罪构成不是法律,而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工具理论。犯罪构成的机能包括工具机能和理论机能。前者又分为解释机能,联系机能,评价机能,指导机能,后者又分为整合机能,体系机能。犯罪构成的价值包括目的价值和形式价值。犯罪构成模式的评价标准是:是否适当解释,是否支持评价,是否和谐,是否经济。而且,这四个方面之间存在主次顺序,不可等量齐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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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信用证行为的认定困境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骗取信用证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不仅涉及到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而且涉及到信用证诈骗罪与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界限。对于以往实践中,直接由骗取信用证的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进而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做法,应当进行深刻反思与检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滥用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行为,造成金融机构严重损失的,成立骗取金融票证罪,即应当根据骗取信用证过程中有无真实的基础交易、被骗资金的实际用途、走向等客观方面的情况,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正确认定骗取信用证行为,建立起民刑责任衔接、重罪轻罪完善的科学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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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的模式与政府法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模式是以行政为主导的,这已成为法治实施过程中诸多问题的根源,而议会主导型模式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法治政府论对于民主型政府、有限型政府、治理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和平权型政府五种价值的阐述直接证成了选择议会主导型模式的理性要素。以政府法治论为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可知,扭转立法不作为、缓解司法不独立和改善民主监督不充分将成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最新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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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可得利益赔偿的公平性,各国法律都从不同角度限制违约可得利益赔偿,其限制方法无非是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的确定性等既有规则。就总体来看,过错已经不再是违约可得利益赔偿的主要因素,合理预见规则成为主要限制方法,另外原告必须合理确定地证明可得利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