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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18 毫秒
1.
随着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原有的分片分块、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并阻碍了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构建一种新的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在行政立法方面,我国上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下有地方规章,而中间的空隙似乎太大。对于经济区域内的共同事项,中央行政立法缺乏针对性,而地方规章的范围又过于局限。有必要在此中间层次上增加一个跨区划的区域行政立法形式。在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经授权由相关区划政府的有关人员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组成一个行政立法机构共同制定适用于该区域内各区划的区域性行政立法,这也是新时期条件下发挥地方行政立法积极性、主动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2.
论省际区域行政立法协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地方行政立法模式上,我国目前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分片分块的立法模式。但随着经济横向联系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几个省级或市级城市构成的共同经济区域或经济带。为了避免几个相近行政区划内行政立法上的相互冲突,就需要开展一定区域内政府立法协作。这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发展趋势,但尚有不少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相似文献   

3.
我国区域行政立法协作:现实问题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区域行政立法协作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地方政府在行政立法领域的协作主要集中于规章冲突的事后解决机制,欠缺规章制定之前的事前协作。对此,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建议性州立法委员会以及州际协定在协调州际立法上所体现出来的协作理念和模式给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区域行政立法协作机制,需要健全行政协议制度、政府间信息公开和交流制度,成立区域行政立法协调委员会。  相似文献   

4.
WTO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产生的,规范成员方政府行为的多边贸易法律体系。在大多数成员方转化适用WTO法的条件下,行政立法必然分化出新类型的行政立法——涉外经济行政立法,即有权行政机关为了调整涉及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肯定的,具有其法律意义因素的经济关系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此种新类型的行政立法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具有显著的特征和重要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立法与行政──从行政立法角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立法的出现 ,一方面适应了现代社会管理的需要 ,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立法与行政的关系模式。行政立法必须受到严格的规范和控制 ,否则会对法治国理论、民主原则构成极大威胁。通过考究英美两大法系典型国家有关行政立法的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 ,对其背后所体现出的立法与行政的关系进行深入探索 ,我国必须对行政立法进行重新思考 ,应对行政立法控制问题加以更多关注 ,从而促进我国的行政立法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6.
行政犯立法构想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犯立法模式的选择,需要根据行政犯的性质并遵循一定的理论基础而展开.根据行政犯的特性,我国可以采取行政犯基本适用普通刑法总则的原则性规定,并做出相应的适用修正,而将各种具体的行政犯分散规定在相应的行政法律中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7.
中国行政程序地方立法始于2008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部地方政府规章提供了"总则——行为主体——行为程序——行为责任"行政程序立法框架体系,对它之后的其他八部行政程序地方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地方政府规章位价上的"行政程序规定"存在着法效力位价低、法院参照率低以及行政机关适用率低的"三低"状况。要解决这"三低"问题,需要从革新行政体制中内外两个关系、确立"问题——立法"的逻辑框架和法院有条件优先适用等三个面向上使劲。基于行政程序地方立法的状况与经验,在未来行政程序中央立法的决策中,通则性的"行政法典"、原则性的立法技术和组合性的立法模式都应当是优先考虑的选项。  相似文献   

8.
论区域性行政立法协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展省际间政府立法协作、制定适用于某一区域的行政立法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发展趋势,但尚有不少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应通过修改立法法和其它相关法律,使区域行政立法合法化,并明确立法的主体、可协作的权限和范围,解决法律渊源和位阶问题,理顺立法审查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来源于苏维埃行政法实践,其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模式,既不同于大陆法系模式,更不同于英美法系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基本特点在于以国家管理机关为中心安排法律结构和法律位阶等级体系的模糊性。在当代中国,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应该进一步完善。首先,以组织法律来构建我国行政组织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其次,以宪法为指导,确立行政组织法律主义这一组织法治原则。再次,在既有法律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最后,重视行政组织法与行政管理法或行政作用法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探讨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机关一般都按照自己制定的程序进行行政立法。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监督行政立法的法律规定,只是通过批准和备案两种监督方式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除此之外,再没有“事前”和“事后”的监督措施,我国目前也还没有建立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目前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行政程序地方先行立法具有试验性。作为试验立法,需探讨立法主体、模式和运作规范三个问题。行政程序应该属于中央立法事项,按照“试验立法权逐级下放”原则,应由地方性法规先行立法,地方政府规章先行立法有越权之嫌。试验立法的对象是实体与程序法律规范,不是法的表达形式,选择立法模式应综合考虑可操作性、立法效率与评估可能性等因素。据此,“法典模式”虽备受关注,但未必是最妥帖的方式,行政程序地方先行立法的恰当模式应当是“类行为法模式”。行政程序地方先行立法的自主、自发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无序性,将来可在鼓励地方自主自发立法的基础上,围绕立法计划,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有计划地安排和推进,并建立相应的运作规范。  相似文献   

12.
西方国家强调行政立法的授权性,而我国现行体制强调行政立法的职权性,由此形成两种行政立法体制。通过对我国宪法的解读,发现授权体制在我国具有宪法基础。而从补足行政立法的正当性、限制其任意性、增强其灵活性等方面考虑,也有必要实现职权体制向授权体制的转变。通过对授权明确性原则的从宽掌握,这种转变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3.
新修改的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3款首次明确肯定了地方补充性立法的法律地位,标志着国家立法机关对待行政处罚领域地方补充性立法态度的正式转变。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这一规定,在规范层面完善了行政处罚领域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关系的结构;在功能层面扩大了地方立法权限,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当认真对待地方补充性立法所面临的合法性困境。这一困境在诸多现实情形中有着鲜明体现,需要进行细致梳理和分析。“领域说”“事项说”“行为说”试图廓清“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范含义,进而纾解这一困境,但由于它们都持有形式化的标准,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明确地方立法权限的作用,实际效果有限。明确地方补充性立法的权力边界,应当构建一种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相统一的合法性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4.
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参与式民主理论和民主行政理论的兴起是行政立法发生的理论背景;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既直接构建了行政立法的正当性,又通过增强行政立法有效性的方式应验并强化行政立法的正当性;获得“正当性”的行政立法具有扩张性,若没有公民参与权的制约以及立法权、司法权的监督审查,不仅不会促进公民权利的保障,反而会挑战行政立法的合法性原则,侵犯公民权利。  相似文献   

15.
张禹 《行政法学研究》2008,(3):16-21,35
立法后评估是了解立法效果,提高立法水平的重要手段,评估主体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制度设计原则、主体分类的研究,以及国内外实践的比较,我国应当将立法机关确立为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的评估单位,并科学设定后评估的参与者,以确保立法后评估达成预期效果。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立法中的沟通与协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行政立法中引入沟通与协商机制,既可以在理论层面上夯实行政立法的合法性基础,也可以在现实层面上指导建构行政立法的参与及监督机制。为充分体现行政立法的民主精神,使行政立法中的沟通与协商常态化,须在公开、参与、听证和协商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相似文献   

17.
相对人的行政立法动议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立法动议权 ,是指行政相对人依法向法定有立法权限的行政主体提出有关制定、修改或废除某项立法性文件的请求或建议权。赋予相对人行政立法动议权 ,是现代法的合意性的要求 ,是对相对人主体地位的承认和尊重 ,是行政立法开放性和民主化的表现 ,对于行政主体权力的滥用也有良好的防范作用。应当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 ,规定相对人行使动议权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或资格 ,并以一定的程序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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