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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刑法第3条与罪刑法定原则之具体关系存在不同解读.唯一正确的理解可能是刑法第3条前半段是基于刑法条文的罪刑法定,后半段则是基于刑法典的罪刑法定.中国刑法较少从刑法条款尤其是分则条文之视角来讨论罪刑法定;刑法条文既是定罪的规范,也是决定刑罚的规则;总则诸条款的适用无不以分则条款之适用为前提,分则条文几乎都实践并反映着罪刑法定.第3条反映了以条文式罪刑法定为基础的法典武罪刑法定,进而记载并反映着支撑中国刑法根基的罪刑法定.因此,第3条文本正确的表述顺序可能是“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相似文献   

2.
屈广清 《海峡法学》2011,13(2):74-85
海事法律适用法是解决涉外海事法律冲突的重要法律。我国海事法律适用法立法总体模式是专章式立法,内容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4章中,但在其他法律中也有散见。我国海事法律适用法条文数量少、范围不周延、内容不具体、适用不灵活,需要及时进行修改与完善。在以上问题基础上展开,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包括一般规定、海事物权、海事债仅、附则等内容。  相似文献   

3.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是刑法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规定。笔者认为,滥用职权罪的定罪标准不应当与玩忽职守罪相同。同一条文规定两个以上犯罪的情形,为排列式罪名或者选择性罪名。排列式罪名的罪与罪之间行为无内在联系,但侵犯的客体相同;选择性罪名的罪与罪之间有内在联系,且罪质相同。但无论是排列式还是选择性罪名,既然刑法将其规定在同一条文,适用相同的法定刑,它们的…  相似文献   

4.
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当前全国性的职务犯罪预防立法处于空白状态,亟需予以完善。本文从职务犯罪预防立法的理论基础、政治基础、实践基础出发,在论证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对职务犯罪预防立法的条文结构、预防措施、职责分工、主管机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构建。  相似文献   

5.
统计违法案件的频繁发生为我国统计立法的完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善的重点应从立法渊源转向立法适用,统计法律责任问题是困扰我国统计立法可适用性的痼疾。惩罚性法律责任是保障立法可适用性的有效手段。通过立法文本的修改而完善我国惩罚性统计法律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6.
刘爱龙 《现代法学》2006,28(2):52-60
作为思维的载体,语言既产生于又服务于人际交流和社会实践。基于语言自身的本体论目的价值和语词意义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双重特质,不同语言表述所型塑的行为模式以及基于此上的意义空间并不总是能够确证其是足以导引人类过上幸福生活的正当性行为模式与生存意义,因而任何语言的表述都不可避免地具有道德性,也因而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语言的表述伦理。笔者认为,立法语言的表述伦理主要有衡平伦理、中庸伦理和公正伦理。  相似文献   

7.
关于侵犯财产罪的修改与适用□马东一、修改的主要内容刑法对原侵犯财产罪一章,无论在条文结构、罪名设定、刑罚适用及具体文字表述等方面,都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调整,力求使之更加充实、完善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条文结构上的修改。修改后的刑法对侵犯财产罪一章的规...  相似文献   

8.
为规范、统一裁判文书中所引用的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表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法释[2012]7号,以下简称《批复》),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就《批复》的制定背景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学》2017,(3):170-185
经济法法律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法律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是经济法违法行为的代价与成本,是实施经济法的关键。对60部经济法法律进行考察,可以发现法律责任条款在其中的分布呈总体集中、少量分散状态,对其进行文本梳理与实证分析,可以基本洞明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形式这两大经济法法律责任的规范要件。经济法违法行为有列举式与集束式两种表述方式,总体上以集束式为主、列举式为补充。经济法违法行为可区分为作为式违法行为与不作为式违法行为。经济法法律责任形式可以从具体与抽象两个角度进行划分,经济法法律中的具体法律责任形式有28种,其中7种为新类型法律责任形式。经济法法律责任总体上呈现综合性及以财产责任为主导、与行为责任相结合的基本特征。就经济法法律责任的配置而言,需要根据经济法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通过二次分配的方式实现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有序组合,具体表现为以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界限,以行为主体的身份性质为补充,辅以时间、情节与行为人态度等因素,梯次配置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刑法分则罪刑式条文中存在众多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类综合性规定。该类综合性构成要件在条文中以单独的"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或者与单一要件并列的形式出现,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综合性要件主要指影响行为的法益侵犯性与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各种情况。该类综合性要件可使刑法条文表述更为简洁,并对刑法处罚范围进行提示和限制,使立法和司法活动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其内容主要根据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明确。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以示例法将综合性要件和单一性要件并用的情形并不少见,在司法实践中有待于通过类比单一性要件、解释、判例等方式将综合性要件转化为单一性要件。  相似文献   

11.
网络犯罪的发展轨迹可分为3个阶段,相对于网络犯罪的代际演变,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较为滞后。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体系在信息时代要适用于网络空间,需要特别关注多发犯罪条文表述中的"关键词"并结合网络在网络犯罪中的地位演变这一时代背景作扩大解释。从整体上讲,解释关键词的重点要从关注"技术性"关键词向关注"规范性"关键词转变。未来的解释需要充分利用3种解释机制,同时要敢于拓展解释的领域和视野,通过扩大解释我国刑法分则章节名称中的"关键词"、罪名体系中的"通用词"等非条文性关键词的含义,充分增强我国刑法在信息时代的生命力和适用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2.
陈德敏 《现代法学》2008,30(2):80-87
推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既是世界经济发达国家持续发展的成功之举,也是中国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呼唤着循环经济立法的跟进与法制的保障。本论文针对循环经济法的立法架构、有关立法概念的定义表述、部分条文规范的设置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从我国资源循环利用实践和立法可行性角度,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和完善立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分则中的"违反国家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刑法第96条加以认定,不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行业规则。其条文多规定法定犯;在立法技术上有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的考量;"违反……的法规"、"违反……的规定"的表述不能超过96条对其的限制。"违反国家规定"多作为构成要件要素而被规定,但有时并不具有实体意义,只是为了指示违法性而存在,或者只是表示没有经过行政许可程序,或者只是相关表述的同位语。该类条文存在明确性问题,在司法适用上,司法官应在不违背刑法第96条意旨的前提下,用足国务院制定、批准、批转和批量通知决定认可的部委或者中职部门的规章,以之参照认定犯罪。  相似文献   

14.
张生 《政法论坛》2022,(3):159-170
民法学者多认为《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简称“民国民法”)第一条经《大清民律草案》,继受于《瑞士民法典》第一条,但却无法圆满地解释两者在条文表达方式和规范功能上的差异。该条文近则承袭于《大清民律草案》,远则继受于日本、德国法。该条文虽然形似瑞士民法,而条文内容与规范功能则完全取法于日本民事法令。在解释适用过程中,该条文发挥了三种规范功能:其一,它是“法律适用”的指示性规范,明确了民法渊源及其适用顺序;其二,它设定了民法解释的边界,维系了以民法典为中心的统一而又开放的民法体系;其三,审判机关在解释适用过程中,弥补了该条文的立法缺陷,进一步完善了它的指示功能和体系化功能。  相似文献   

15.
季婕 《行政法制》2006,(2):13-14
在从事地方立法的实际工作中,有感于立法技术上的不一致,给法律适用带来许多问题。例如:法律法规对于同一性质事项的规定.存在多种形式的表述方式;在行政执法中,有关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的规定从条文上难以区分判断;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存在大量冲突等。因此,国家应该对立法技术进行必要的统一规范.避免人为因素的法律冲突,节约立法成本.减少法律解释.维护法制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本文首先比较了中日刑法涉及死刑条文数量、中日死刑的适用条件、中日死刑的适用范围、中日死刑的规定方式。在比较的基础上,文章得出一些启示:我国在立法上应该削减死刑的罪名,即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我国刑法中的抽象的死刑适用条件也为我国在司法上限制死刑提供了空间;取消我国刑法中的绝对死刑,变为选择性死刑。  相似文献   

17.
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准备全面系统地修改、补充刑法。本文试就刑法分则规范条文表述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浅见。 一、分则条文的表述形式问题 刑法分则条文的表述形式,综观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补充规  相似文献   

18.
“有利原则”的提出及其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利原则”是基于劳动法的立法宗旨而独立出现的一项劳动法的调整原则,有其独特的效力、适用范围和主要功能。劳动合同法中确立“有利原则”,宜采“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模式。“有利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法律责任、争议处理等各项具体制度中有着极为广阔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19.
殷磊 《政治与法律》2012,(2):132-139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性质是抽象的危险犯,可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得以明确,行为人只要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危险驾驶罪,至于危险状态则在所不问。刑法第13条分为前段和后段,前段在逻辑学上是对犯罪概念的完整定义,后段即"但书"的内容仅属提示性规定。刑法总则条文分为规范性条文、解释性条文和宣示性条文,故并非所有的总则条文都适用于分则,也并非某个总则条文都适用于全部分则条文。"但书"不是对分则条文的限制和界定,而是分则精神的体现,属宣示性条文,而刑法第13条总体应作宣示功能之定位。基于刑法第13条的功能定位,本罪也不受"但书"的限制,对于醉驾行为应一律入刑。  相似文献   

20.
论从旧兼从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旧兼从轻原则主要适用于定罪判刑,而不适用于程序性规定,原则上也不适用于刑罚执行制度,但是,实质性地影响自由刑之刑期长短的规定除外;从旧兼从轻是直接针对表述具体刑法禁令的新旧刑法分则罪刑式法条而言的,在此基础上,可以交叉引用新、旧刑法条文,分别确定被告人应当被判处的刑罚并比较处刑的轻重;当裁判时法与行为时法之间存在着中间时法(条)时,必须在行为时法与最终判决宣告前曾经生效的所有中间时法、裁判时法之间选择,而不是仅仅在行为时法和裁判时法之间进行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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