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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近年来,因办理公证事项引起的申诉、投诉和复议案件逐渐增多。正确认识公证的申诉、投诉和复议之异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好公证申诉、投诉和复诉案件,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公证机构依法办事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证申诉、投诉和复议的概念及适用依据 (一)关于公证申诉。公证申诉是指公证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证处作出不予受理、拒绝办证或终止办证的决定有异议,或者认为公证处证明的事项不当,或者对公证处和司法局作出撤销公证书和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不服,依法向公证处或司法行政机关提出重新…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和司法部2002年发布的<公证程序规则>(下简称<规则>)都设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文书的撤销权.这种撤销权不仅可以直接对公证文书予以撤销,同时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或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也可以撤销.这种权利的设定,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和已经发展了的公证事业都是不相适应的.  相似文献   

3.
公证案件不是行政案件祝长荣,宋美华司法部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试行)》中规定:公证处拒绝公证、终止办证、撤销公证书、不予撤销公证书和变更公证书的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此,笔者认为:公证处不是行政机关,公...  相似文献   

4.
赵明 《中国公证》2005,(12):46-49
一、公征投诉概述 公证投诉,是当事人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作出的不与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预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公证处及其有管辖权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投诉.  相似文献   

5.
公证案件行政复议与诉讼探疑祝长荣,宋美华司法部于1990年7月发布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试行)》中规定:公证处拒绝公证、终止办证、撤销公证书、不予撤销公证书和变更公证书的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此,司法界...  相似文献   

6.
[引言] 近几年,公证申诉案件大量增加.随着公证体制改革,公证处不再是独立的行政诉讼主体.对申办、撤销公证书的纠纷则由当事人向公证处或同级司法局提出申诉,待司法局做出行政决定后才能走向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7.
一、公证行政复议的特点和作用公证行政复议,是指公证当事人对公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证活动中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不服,依法向该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受理的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问题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活动。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相似文献   

8.
蒋轲 《中国公证》2009,(5):42-45
一、复查处理方式在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困惑 <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第1款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维持、撤销、更正、补正、重新出具公证书等五种复查处理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形:当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时,公证机构应当决定维持;当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或者在办证过程中有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情形时,公证机构应当决定撤销;当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或者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时,公证机构应当区别情况决定更正、补正或者重新出具公证书.  相似文献   

9.
对“利害关系人”的困惑——从一起公证申诉案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公证申诉案大量增加。随着公证处体制的改革,公证处不再是独立的行政诉讼主体。对申办、撤销公证书的纠纷则由当事人向公证处或同级司法局提出申诉,待司法局做出行政决定后才能走向司法审判程序。特别是司法部新出台的《公证程序规则》(下称《规则》)自从8月1日生效后,公证申诉案的解决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即新《公证程序规则》生效前公证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之后不能成为独立的诉讼主体,转由同级司法局作出决定,使司法局成为因公证纠纷而产生的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  相似文献   

10.
夏日的傍晚,阴云密布,某甲凭窗眺望,远方隆隆的雷声若隐若现. 某乙端来两杯茶,笑道:坐吧——人不留人,天留人.聊会儿吧? 甲:聊啥?总得有个话题? 乙:聊聊公证投诉? 甲:公证投诉这个题目太大了——就公证处而言,针对服务态度的投诉,针对办证流程的投诉,针对公证书瑕疵的投诉,申请撤销公证书的投诉,无理取闹的投诉,等等;就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而言,针对公证机构的投诉,针对公证员的投诉,针对公证处决定的投诉,针对公证程序的投诉,还有各种不着边际的主张,乃至信访,不一而足.我们现在拿来一个筐,贴上个标签儿——"公证投诉",一股脑儿就全装进去了.  相似文献   

11.
贺晓山 《中国司法》2001,(10):61-62
《百姓信报》7月10日刊登了《公证书被判无效,公证处陈辞力辩》一文,讲述了河南省新野公证处办理的一份确认遗嘱公证书,被法院二审判决无效的案例。  案情是这样的:  2000年3月29日,一位老人将其已去世的丈夫于1992年2月17日立下的录音遗嘱拿到河南省新野公证处,要求公证处予以确认。公证员经调查核实,于2000年4月1日出具了确认遗嘱公证书。此后,老人的二儿子以公证处办证不符合程序为由,状告新野公证处,请求法院撤销公证书。  一审法院认为公证行为具有行政行为性质,属于准行政行为。公证书以公证的形式确认了当事人提供…  相似文献   

12.
自司法部颁布了新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规章以来,公证机构对公证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提出要求撤销公证书或者不予撤销的复查结论以后,司法行政机关是否应当受理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复查结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对待由此行政复议而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外部大环境的变化成为影响公证发挥职能作用不可忽视的因素,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诈骗他人财物,向公证处提供虚假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公证处的形象和公证书的权威,给公证机构带来极大的办证风险.  相似文献   

14.
郑长海 《中国司法》2005,(1):104-104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公民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呈上升的趋势。因囿于复议机关和复议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有关理论知识的掌握,在行政复议的实务中难免会出现失误。笔者结合实践中遇到的案例谈谈自己初浅的看法。案情简介:遗嘱人甲与遗嘱人乙是夫妻,两人同时到某市公证处就他们的共有房屋分别立下公证遗嘱A和B,将房屋遗赠给丙。利害关系人丁对两份遗嘱公证书有异议向某市公证处提出申诉。某市公证处以两份公证遗嘱实体违法和存在表述瑕疵为由,撤销了两份遗嘱公证书。利害关系人丁不服遂向某市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经审查,某市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的公证法规对公证赔偿责任制度无明确的规定.作为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仅规定了对错误或不当的公证文书,公证处及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因公证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应退还当事人.而对于因错误公证或不当公证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一项空白.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公证赔偿责任的规定尚付之阙如.此亦使公证实践适用这一责任制度因缺乏依据而成为不可能.  相似文献   

16.
[案情]2008年10月24日,原告薛财尤向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修武县公证处及第三人薛富勋,认为被告作出的(2007)修证民字第14号公证书的内容错误,请求法院撤销上述公证书,并赔偿因错误公证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元,第三人薛富勋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修武县公证处辩称,自己不应当作为被告,而且公证书本身没有错误。薛富勋也主张公证书正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7.
王京 《中国公证》2007,(12):24-26
一、要素式公证书使用总结回顾 从2000年到2007年.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作为司法部要素式公证书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通过对要素式公证书的实际运用,不仅提高了自身在要素式公证书写作上的水平和技巧.而且促进了公证员严格遵守公证程序.细化办证操作.也有助于我们对公证工作自身特点的认识和总结。同时,我们也一直关注着要素式公证书写作在实践应用中所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18.
刘颖 《中国司法》2002,(1):49-50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撤销公证书,公证机构应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答复①。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撤销公证书申请中,有一类是比较特殊的,即就公证书所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并将之诉诸法院或案件仍在审理中的。对于这一类型的撤销申请(以下简称“涉诉公证书的撤销申请”)该如何处理,法律法规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这里存在着法院对公证书效力的认定权及公证机构对公证书的撤销权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将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一、对涉诉公证书撤销申请不宜…  相似文献   

19.
国立公证处对待公证投诉一直努力做到公证投诉软着陆,公证投诉不上交,尽力化解公证当事人的矛盾,避免硬着陆带来的矛盾升级. 一、过去近十年公证投诉的类型分析 公证投诉可分为有理投诉和无理投诉两大类型.有理投诉存在的前提是公证处有一定的过错,大多反映在公证书无法使用的投诉.无理投诉是指公证处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公证当事人自身或者其他利益相关人出现过错导致的投诉.  相似文献   

20.
蒋轲 《中国公证》2008,(7):54-56
继承足公证处最常办理的业务之一,对于继承公证,公证员可能都曾有过这样的感受,那就是在现有的查证条件下,要确保每一件公证都不发生遗漏继承人的现象,恐怕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近几年来随着房屋的不断升值,一些不讲诚信的当事人心生邪念,采用开具虚假证明的手段,隐瞒有可能不愿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以达到骗取公证书、独吞父母遗产的目的.正是因为这些恶意的欺瞒行为,使得遗漏继承人成为时常困扰公证处和公证员的一大顽症.被遗漏的继承人申请公证书复查时,公证书往往面临被撤销的命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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