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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第三者含义的界定以及对配偶权含义及内容的分析,并且从侵权的角度论述了第三者行为对相对人配偶权利的侵害,并将这种侵害定为一种对配偶权的侵害,我们可以看到配偶权这一权利确定的必要性,如果没有明确的定位配偶权,第三者对他人婚姻家庭关系的插足所要承担的责任似乎很难找到合理依据。因此,为了更有力的保障婚姻家庭关系,配偶权在法律中的明确写入应该是不容怀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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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我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增速非常明显,其中大多数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最终造成离婚的结果.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却没有对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加以规范,使得发生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情况时,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能依据的法律少之又少,这样的规定显然不利于维护无过错配偶方的利益.因此,我国迫切的需要确立配偶权的相关制度,建立配偶权救济的的途径,完善相关婚姻立法体系,以惩治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行为,维护无过错配偶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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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权一直是近年来学者们争论的热点,所谓配偶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基于自己的配偶身份而对另一方享有的权利,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目前,破坏婚姻关系、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内部侵权型和外部侵权型。侵害配偶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无过错方的权益,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建立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制度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内容,对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善良风俗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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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权就是指男女双方基于合法的配偶身份,都平等享有的同对方共同生活的权利.对同居权的救济,是保证这一权利得以实现,免受侵害的保障,是实现婚姻本质属性,维系婚姻和社会稳定,引导当事人行为,保护婚姻当事人和制裁侵害人,也是弥补道德调整之不足的必要.其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民事法律救济和刑事法律救济;请求共担家事、请求共同性生活和请求共同居所的法律救济;外部侵害同居权的法律救济、内部侵害同居权的法律救济和共同侵害同居权的法律救济.本文指出只有建立起"民事与刑事救济互补、财产与非财产救济共施、婚内与离婚救济并重、单方侵权人与共同侵权人同咎"的法律救济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对同居权全面有效的救济,保障同居权这一重要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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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隐私权的悖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共场所隐私权"是个悖论式的问题。实践中,西方国家已经承认了公共场所隐私权的合法性。隐私权保护重心从"场所"到"人"的转变,以及由此产生的"合理隐私预期"是公共场所隐私权的法律依据,然而,"合理隐私预期"至今仍然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法理依据,这根源于对"公共场所"之"公共性"的误解。"公共场所"大都是公、私混合的"社会场所"。这不仅决定了"公共场所隐私权"的正当性,也决定了对公共场所隐私权进行保护必须突破僵化的公私法分立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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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权基本问题的争议很大,学界对生育权的性质、权属主体和权能更是众说纷纭。生育权应是自然人主体享有的生育的人身自由权,是自然人人格要素之一,属人格权范畴。自然人享有平等的生育权,但男女生育权并非同等,它们在权能和内容上存在差异。男女生育权共同的权能有生育选择权、生育信息知情权等,无“生育隐私权”权能,且生育选择权受到限制,是相对的选择权。女性生育权较男性生育权具有更多的可选择内容和更大的知情权范围。此外,女性生育权还独有生育健康权权能。生育权的法律保护有待完善,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条需加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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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观是任何法律思维都无法摆脱的根本构思。权利观的核心是权利的本质。围绕“意思”范畴展开的权利意志论,与以利益作为权利的本质的学说,更能突出权利所应具有的主体性、普遍性及防御性。权利的主体性体现在主体对客体的排他性支配以及主体之间的平等;权利的普遍性则说明权利应当来自普遍意志并以形式理性表现;而权利的防御性则反映出从权利意志论的角度最有助于防范公权力对于权利的干预。以普遍意志为根本的权利观就不仅于民法学具有意义,更于中国法制的进步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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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家事代理权是规范夫妻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与一般代理不同的特点。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在性质上属于特种代理,其价值功能不仅在于维护夫妻家庭生活之便利、降低生活成本,更在于维护交易活动中“动”的安全。为突出对夫妻双方利益的平等保护,有必要对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进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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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意义上的知情权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情权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但由于译介和立场的缘故,对知情权概念的理解也是众说纷纭.认为知情权首先应当是公法意义上的知情权,其权利主体的范围不仅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社会团体等;除行政机关外,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享有一定公权力的国有企业单位也是知情权义务主体不可缺少的部分;知情权是一项独立的接近国家的权利,但尚不能称为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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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的公开审判制度及其运作远没有达到现代法治对司法机关的要求,司法透明度无疑是不够的。之所以强调透明应有必要的限度,是因为人民法院在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过程中,保守国家秘密、审判秘密,保障当事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与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冲突不仅存在,而且日趋多样化。有鉴于此,立足公开审判,以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为视角,对知情权等权利与隐私权之间的特殊关系进行理性思考和法理分析,探求在二者之间作出更为合理的制度安排,从而促进公开审判制度在我国得到更为全面的落实和更为规范的运行,真正实现“司法透明,公开有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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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基因科学迅速发展以及基因技术的广泛使用,对个人基因信息的法律保护问题日显突出.从民法上的隐私权出发,提出基因隐私权的概念,并继而探讨基因隐私权与其他权利,尤其是基因知情权的冲突.通过比较美国与我国对基因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了对基因隐私权进行系统法律保护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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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法律冲突及调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自由是现代社会实现民主政治的客观需要,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大众传播手段日益先进,其社会影响也更为深刻.与此同时,新闻媒体对公民的隐私权等人格权的侵害变得更加容易,媒体行使新闻自由权和公民隐私保护的冲突也日趋明显.因此,应在结合二种权利的性质及具体国情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以优先保护隐私权为主,同时辅以个案利益权衡的方法来解决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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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晓虹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2)
本文着重论述隐私概念和特征、隐私权概念和特征、西方隐私权的新构成、以及隐私权和其他相关人格权的区别。采用比较分折的方法,论述了国外隐私权渊源及发展,探讨我国隐私权保护滞后的原因。并力图对隐私、隐私权作一个科学的界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