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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7 毫秒
1.
根据刑法和《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比较丰富,其中,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具体是指违反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出售是指以获得对价的商业目的或者经济利益为目的,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信息非法出卖给他人,从中牟利的行为;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排除了合法提供的行为;窃取是指通过秘密方式取走公民个人信息的载体而获取个人信息;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是指以窃取以外的方法没有法律依据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从立法超前性的角度考虑,目前可以将非法采集或者收集(包括骗取、利诱、胁迫、非法购买、非法持有)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处理(包括非法披露、更改、转移、冒用)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化。同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包括接受行为,主要是购买行为。  相似文献   

2.
199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第60条第2款规定:“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的.比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对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以致使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打击和遏制.铁路法把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对我国现行刑法的具体补充.但是没有具体规定科什么刑,只是规定“比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实质上是立法上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1.肉刑、变相肉刑都属刑讯逼供行为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改,较为全面地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相似文献   

4.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三条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依照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为惩治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由于《决  相似文献   

5.
一、非法放贷罪的概念和构成 非法放贷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对其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明显优于其他同类借款人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6.
吴贻伙  陈婧 《政府法制》2009,(17):22-23
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对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这些信息的行为也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此规定一经出台,舆论一片叫好之声,然而迄今为止山于一直没有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基层司法机关在实践中感到难以操作。  相似文献   

7.
陈金鑫  薛林 《犯罪研究》2003,(1):37-40,58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这主要是基于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掺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可见,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对此无任何争论。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至于对"他人"、剥夺他人身体  相似文献   

8.
沈双武 《人民司法》2020,(11):34-35
【裁判要旨】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同时还是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范围内,才构成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情形。架设蛇网的行为虽属于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但应审查其行为是否符合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的前提条件,在认定构成非法狩猎罪时,应当遵循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土地管理相对人(或称行为人)不履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就其性质来讲,它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也是一般违法行为。 我国依据土地违法行为的具体特征将此行为分为以下几类:(1)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2)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3)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4)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5)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6)违法使用土地的行为;(7)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8)非法占用征地费款的行为;(9)侵犯土地权属的行为;(10)违反土地复垦规定的行为。这十类土地违法行为中,办案中涉及较多的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和理论界的通说,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正> 所谓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英、吗啡或者其它毒品的行为。该罪侵害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正常管理。该罪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管理的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国务院《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破坏国家对毒品的正常管理,损害人民健康,是一种严重犯罪。该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能是毒品,主要是指鸦片、吗啡、海洛英等。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吗啡、海洛英或者其它毒品的行为。所谓非法制造毒品的行为,是指利用原材料进行毒品的配制加工,即将含有鸦片、吗啡、海洛英等毒质之物品,加工制成  相似文献   

12.
2011年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该款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内部集资的区分界限,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公开性和社会性两个特征的逻辑展开和具体说明。  相似文献   

13.
刑法分则中有六个条文存在"足以"的规定,对此规定,通说中存在具体危险犯和危险犯两种理解;其实,"足以"并非具体危险犯或者危险犯的标志,而是对行为性质或者程度的要求,行为具有或者说达到"足以"程度的,才成立犯罪,否则不成立犯罪,而与是否形成了具体性危险或者危险的判断无关;生产了假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非法采集了血液、制作了血液制品,只要这些对象具有"足以"的性质,就构成生产假药罪、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非法采集血液罪、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既遂。  相似文献   

14.
一、间接走私行为的定性 所谓间接走私行为,又称准走私,是指刑法明文规定以走私罪论处的行为。就现行刑法而言即指第155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两种行为:“(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它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2)在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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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0〕18号3.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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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第334条第一款(以下简称"一款")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只要对此稍加思考,便不难发现,其中"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的表述欠妥。它影响着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有效管理,并由此制约着法律的基本功能。下面,本文就其欠妥之处作一简要分析。一、这种表述极易使人产生误解"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中的"非法",无疑属法律禁止之行为。例如,凡从事单采血浆活动的单采血浆站,事先必须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否则即为非法;凡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的单位,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活动,否则即为非法。实践表明,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或者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一旦达  相似文献   

17.
但伟  石磊 《河北法学》2005,23(7):13-15
非法出具票据犯罪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票据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第188条将非法出具票据与非法出具信用证、保函、存单、资信证明等情形并列,规定有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在理论上和法律适用上,对非法出具票据犯罪均存在一些争议。一、主观罪过本罪罪过方面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一)过失说。有观点认为本罪为过失犯罪。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失职而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二)故意说。有观点认为本罪为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决意为之;明知自己非…  相似文献   

18.
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 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相似文献   

19.
根据《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的认定作了规定,而理论界对该罪的研究成果也很多,本文在此基础上试厘清该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以期有利于司法实践和刑事法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共同受贿主体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糜方强 《法学杂志》2002,23(5):44-47
一、共同受贿主体的分类我国刑法第 2 5条第 1款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结合分则条文关于受贿罪构成的规定 ,共同受贿罪是指两名以上共同犯罪人 ,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 ,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 ,共同犯罪人一般可分为 :( 1 )实行犯。是指实施了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的犯罪人。在共同受贿中 ,实行犯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 ,伙同他人或者在他人的组织、教唆、帮助下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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