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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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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轻罪案件数量逐渐增多,轻罪治理问题引起广泛关注。轻罪治理面临犯罪附随后果制度不尽完善、起诉裁量权行使存在不足、轻罪案件诉讼程序亟须优化等现实困境。现阶段,以宣告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免予刑事处罚作为轻罪案件的界定标准更为科学合理;应通过探索犯罪附随后果制度配套改革,优化起诉裁量权运行机制,完善缓刑执行配套措施,建立轻罪综合治理中心等措施,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2.
刘斌  韩虎 《中国检察官》2023,(17):38-41
相对不起诉非刑罚责任衔接的着眼点是轻罪社会治理问题,启动和裁量主体是检察机关,本质上是对被不起诉人的教育惩戒。司法实践中,相对不起诉非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裁量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给予被不起诉人何种非刑罚处罚的决定主体不明确,不起诉公开宣告对行为人和社会公众行为价值引导不够,检察机关对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跟进监督和分析研究不足,这些问题影响了相对不起诉的价值功能。可从完善相对不起诉非刑罚责任衔接立法规定、优化适用程序、健全制度机制三个维度,推进相对不起诉非刑罚处罚的规范化适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应当沿着轻缓化和人道化的方向发展。轻罪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适用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扩大相对不起诉范围;引进轻罪暂缓起诉;通过量刑建议,以体现对被告人适用刑罚的轻缓;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辩诉交易控制;对未成年人轻罪实行非刑罚化处理。  相似文献   

4.
陈瑞华 《现代法学》2023,(1):145-163
自2012年我国法律确立附条件不起诉以来,该制度在实践中扩大了适用对象,逐渐成为一种有助于轻罪治理的制度模式。这种制度形成过程与欧美国家的相关制度发展保持了大体一致的态势。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体现了协商性司法的基本理念,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可以预防轻罪嫌疑人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具有较为强大的制度活力。未来,有必要将这一制度扩大适用到所有轻罪案件,完善其适用条件,确立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监督考察项目,建立较为完善的教育矫治体系,健全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程序,将那些具有生命力的内容上升为国家法律规范,使其发挥普遍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轻罪案件数量激增,对于轻罪的治理,应在坚守法益保护和比例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刑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兜底作用。在司法层面,对于轻罪案件的认定,应做到准确把握刑事立案标准;在流程机制上,建立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刑罚效果方面,可以设置差异化的前科消灭制度;在刑罚执行方面,建议设立外役监狱制度。  相似文献   

6.
李冠豪  李密 《人民检察》2023,(20):82-83
<正>落实好轻罪不起诉后的非刑罚法律责任,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但是,实践中仍存在行刑衔接机制不顺畅、处罚不平衡等问题,有损执法司法公信力。对此,应从完善立法、强化监督、加强协作、健全平台、明确职责等方面予以解决。一、轻罪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检察意见的相关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3款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轻罪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轻罪已成为刑事犯罪的主要组成部分。轻罪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轻罪治理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8.
轻罪案件具有案小人不少、案小事不小的特点,与重罪治理相比,轻罪治理更需要注重一体化思维,融合实体与程序、法律与政策、立法司法与执法为一体。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不断研究和探索,通过妥当立法、能动司法、严格执法、诉源治理,将治罪与治理并重,协同构建中国特色的轻罪治理体系,以轻罪治理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9.
刑罚观念的转变是刑事制度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必然选择,而刑罚效果是影响和评价刑事制度的主要标尺。在对报应和功利主义刑罚观扬弃的基础上,刑罚人道主义和轻刑化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在我国,恢复性司法包括刑事和解观念逐渐融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谨慎推行。刑事和解首先应在轻罪公诉案件范围内试行,和解的事实基础在于罪刑轻微且加害人悔罪赔偿并取得谅解;和解的法律依据是相对不起诉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10.
美国轻罪治理体系作为两极化刑事政策中的一极,不仅基于对诉讼效率的追求,开拓了与重罪不同的速决式诉讼机制,还以非刑罚化、刑罚社会化为基本导向,通过多元刑罚处遇实现特别预防和行为规训,修正了传统的刑事处罚模式。轻罪制度在缓解轻罪数量过多与司法资源有限的供需矛盾的同时,也因入罪门槛过低、程序任意性过度,以及罪刑不均而酿生刑法治理危机,其制度设计和缺陷可以给我国提供启示。轻罪化的刑事立法和以轻罪为主体的刑事司法已然成为我国目前刑事法治的重要面向,加快轻罪立法步伐、创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正成为犯罪治理的关键策略,应进行全面的配套制度跟进,实现犯罪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11.
刑罚目的的转变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确立是刑事制度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刑罚效果是影响和评价刑事制度的主要标尺。在对报应和功利主义刑罚观扬弃的基础上,刑罚人道主义和轻刑化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在我国,恢复性司法包括刑事和解观念逐渐融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谨慎推行。刑事和解首先应在轻罪公诉案件范围内试行,和解的事实基础在于罪刑轻微且加害人悔罪赔偿并取得谅解;和解的法律依据是相对不起诉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12.
酌定不起诉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情节轻微不等于轻罪,它既是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前提条件,又是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前提条件。在具备酌定不起诉条件时,应大胆使用不起诉决定,在青少年犯罪场合,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更应放宽。  相似文献   

13.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轻罪案件非犯罪化处理的一种起诉替代措施,具有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效率等积极作用,成为近年来刑事诉讼领域备受关注的热点课题。我国许多地方的检察机关陆续开展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中国的运行模式。温州市检察机关结合工作情况,对附条件不起诉实践运行基本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剖析,为我国合理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附条件不起诉对精神病人实施轻罪案件的程序分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大量存在的限制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实施轻罪的案件,利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程序分流既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以不起诉附加的义务形式,要求精神病人接受精神治疗,以消除其社会危害性,实现特殊预防目的。我国在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时,应该借鉴国外经验,明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可以适用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实施轻罪的案件,同时引入以社区为依托的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组织参与到精神病人的分流和矫治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效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处罚和矫治。  相似文献   

15.
曾国祥 《法制与社会》2014,(11):102-103
相对不起诉在程序上终止了刑事诉讼,但却未给构成犯罪的行为以法律上的确认和刑罚处罚,这决定了相对不起诉只适用于比较特殊的案件,所占比例必然较小。应严格把握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克服适用中法律衔接不畅、检察建议不够等问题,提升相对不起诉的社会认可度。  相似文献   

16.
选择性起诉作为美国所特有的一项司法原则和司法制度,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的刑事司法政策正逐步以刑罚人性化和轻缓化为取向,宽严相济,注重刑事司法的轻罪轻刑化和行政上的轻罪非刑罚化矫正。  相似文献   

17.
曹县人民检察院2006-2009年存在适用逮捕措施过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重打击、轻保护的执法理念影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完善以及检察机关为避免社会负面评价而为.合理规制轻罪案件强制措施应提高速捕案件的程序准入关,建立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和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行律师介入审查逮捕.推动法院直接受理轻罪自诉案件,加强刑事和解,推动社区监管,对外来犯罪人员实行同城司法处遇.  相似文献   

18.
当下我国犯罪治理已进入轻罪时代,然而,十二部刑法修正案表明,轻罪时代我国刑事立法一直存在泛刑化与重刑化的趋势。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例,泛刑化立法体现为扩大犯罪圈,重刑化立法体现为加重刑罚来惩治贿赂犯罪。从轻罪时代犯罪治理现代化要求以观,刑法应谨慎介入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相关法律已对民营企业内部背信行为设置较为完善的保护及救济措施,对之入罪会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并违背现代公司治理的公司自治基本原则。加大刑罚力度难以实现贿赂犯罪预期治理效果,“行贿受贿一起查”不等于“行贿受贿同等罚”,重刑化反而会导致贿赂双方订立攻守同盟,增加查处难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与治理单位贿赂犯罪应从企业内部推动其依法合规经营,企业合规改革应该成为轻罪治理的首选方案。轻罪时代的犯罪治理不能延续传统泛刑化与重刑化的方式,刑事立法应谨慎进行犯罪化,刑罚配置应尽量轻缓化。  相似文献   

19.
张磊 《天津检察》2007,(3):30-31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8条作出了“……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不起诉,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规定。通过非刑罚的方法解决刑事责任问题,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人认为“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是《刑法》第37条的规定,属于法院适用的刑罚权,检察机关适用于法无据,笔者不敢苟同。  相似文献   

20.
修正前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对轻罪也规定了起诉裁量,即酌定不起诉制度,但是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较少适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增加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原有立法上存在的起诉裁量制度单一(对成年人犯罪而言)、范围狭窄和条件模糊的问题。因此,在立法上应通过进一步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并扩大其适用范围、建立合理有效的起诉裁量制约机制的方式,扩大对轻罪适用不起诉的空间和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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