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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日本公司将我国四大名著的名称在游戏等产品和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引起了国人广泛的注意。如日本巨摩公司在游戏产品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西游记”“三国志”“水浒传”和“三国志麻将”商标;日本久诚公司申请“快乐西游”商标;日本光荣公司申请“三国志战记”“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网络”等大量含有中国四大名著名称的商标。有关四大名著的名称能否注册为商标使用引发了讨论,笔者认为,四大名著的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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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注册商标主要是服务商标,其商标相同性认定颇值得研究。基本相同商标认定的关键在于“基本无差别”;对基本无差别商标的认定不宜泛化,应严格区分相同商标与近似商标。关于APP服务商标“相同性”的判定,应佐之以合理的判断基准和判断方法,并对“基本无差别”商标认定进行类型化、具体化思考。首先进行文字基本无差别的认定,判断文字外形是否高度相似,并在借鉴偏正结构的基础上着重比对主体识别部分是否基本相同;然后进行图样基本无差别的认定,只需要达到呈现整体视觉效果相似的程度即可,其判断可以适度宽缓化。在“芝麻分贷”案中,鉴于“芝麻分贷”中的“贷”属于主体识别部分,故“芝麻分贷”和“芝麻分”不属于刑法上的“基本无差别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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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美国知名制药企业辉瑞产品有限公司诉称。自1995年起,其在中国注册了“辉瑞”、“辉瑞产品有限公司”、“辉瑞及HUIRUI”、“Pfizer”等文字及图形商标。被告北京辉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将原告的商标和字号作为其企业名称,注册设立公司,并在其网页上突出使用“辉瑞”商标标识,宣传该公司及其经销的产品“辉瑞维格排毒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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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等各种“打车软件”在各大城市悄然流行,它们以其快捷、准确、经济的特点颇受人们欢迎。而背靠腾讯、阿里巴巴两大巨头所出现的打车现金补贴方式,给司机和乘客带来一定程度的方便和实惠的同时,也给政府监管部门带来新的挑战,并有可能引发相应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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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水红 《医药知识产权通讯》2000,(1):19-20
天朝公司是“天朝”文字及图形商标的商标权人。天朝公司是生产防冻液的企业,一直将此商标用于自己的产品上对外进行销售。运河化工厂也是生产防冻液的企业。1998年9月,运河化工厂从为天朝公司生产外包装桶的北京市环亚塑料制品厂购买了刻有天朝牌商标图形和天朝字样的防冻液外包装桶4160个。对此,运河化工厂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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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一句至理名言如今却被两款打车软件打破了。“想免费打车吗?-5上用嘀嘀打车吧!”这并不是一句广告噱头,是一个事实,一个天上掉馅饼的事实。那么,是不是免费就一定全是好处呢?姑且不谈“免费”仅仅是软件公司吸引关注度、增加客源的暂时性手段,单单打车软件本身近期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我们也不妨来聊聊这个关乎大家出行的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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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Iphone”商标侵权案的研究,总结对“手机翻新行为”的不同看法。从商标功能、商标权利用尽和商标混淆的角度对“手机翻新行为”进行分析,论证了“手机翻新行为”破坏了商标的质量保证功能;“手机翻新行为”的侵权人无权援引商标权用尽原则进行抗辩;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标准应为混淆可能性,而“手机翻新行为”极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将翻新的手机与新手机的来源产生混淆,因此“手机翻新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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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涉及的商标显著性问题,仅指商标“固有的显著特征”,不包括“通过使用”取得的显著性问题。在一些普及商标知识的书中,往往称能使人们一目了然,美观新颖的商标视为具有显著性的商标。然而,在商标实质性审查的实践中,人们会发现,美观兼新颖的商标毕竟为数有限,这种显著性只能是相对的。那么,应站在什么角度来判定商标有无显著特征呢?所谓商标的显著性,应是与商标的可识别性相关的。而可识别性说到底是由商标的本质作用及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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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尔公司是在英国注册的国内文字商标“INTEL”的持有者,认为英国CPM有限责任公司在英国注册的“INTELMARK”国内文字商标的使用将不公平地利用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声誉或者对该显著性或声誉产生有害的影响,亦或可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因特尔公司请求英国注册商标局宣告“INTELMARK”商标无效.欧盟法院做出初步裁定,认定“INTELMARK”商标的使用不足以构成对“INTEL”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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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英国著名汽车制造商LAND ROVER(路虎公司)是世界著名的LAND ROVER(路虎)系列越野车的制造商,拥有“LAND ROVER”,“LANDROVER”文字商标,“LAND ROVER”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等多个注册商标专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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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年底新商标法出台,允许个人注册商标后,靠转卖商标创富的“商标抢注人”悄然诞生。虽然2007年抬高了自然人申请商标的“门槛”,有关法规也规定,连续3年不使用的商标可以申请撤销,但是靠打法律“擦边球”的“商标抢注人”依然活跃,他们是怎样独辟蹊径抢注商标的?他们击中了法律的哪些软肋?被冠以“商丘商标抢注第一人”之称的张怀魁的经历,或许能给人们带来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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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例:“神州数码”商标引争议
2008年的一天深夜,海淀区上地一座写字楼的七层灯火通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公司)组织的法律人士认真地研讨着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神州数码”.
从注册开始,为了这个商标,神州数码公司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如今,同在上地,仅几条街道之隔,神州某教育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教育公司)也堂而皇之地用起了“神州数码”商标.所不同的是,神州数码公司对这个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是计算机相关商品,神州教育公司使用的属于计算机教育培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