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数据库     
《中国司法》2009,(8):66-66
据悉,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21起,打掉恶势力1285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7万多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万余起,缴获各类枪支2500多支;检察机关公诉涉黑案件1000起;人民法院宣判涉黑案件689起,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相似文献   

2.
为了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河北实际,就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两次发出通知.并制定下发了具体工作方案,对全省法院系统的专项行动提出了以下要求:对涉黑犯罪案件要继续高度重视,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要继续坚持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并组织庭审,确保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结: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蚀基层政权.对黑恶势力犯罪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相似文献   

3.
《法律与生活》2009,(17):M0001-M0001,3
近一段时期以来,对黑社会组织的整治成为舆论热点,而一些司法官员涉黑以及部分“黑老大”竟然头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红帽子”的怪现象引起公众广泛的关注和热议。比如,重庆刚刚披露的打黑运动战果就颇让人振奋,在这场酝酿并持续了一年多的打黑战役中,重庆市公安局一举抓获了黎强、陈明亮等19名黑恶势力头目,I00多名黑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全部被缉拿归案。与此同时,连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9年,现任重庆市司法局长的文强因涉黑落马的消息也格外引人关注;更令人惊讶的是,黎强、陈明亮两个“黑老大”分别是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渝中区人大代表。  相似文献   

4.
本文对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的涉黑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以期发现其规律和原因,为预防和控制涉黑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2001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52个、涉及成员1852人,破获涉黑涉恶案件3125起。特别是2004年,全市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黑除恶斗争,共查破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74个,抓获团伙成员968人,抓获涉黑涉恶逃犯253名,其中逮捕437人、劳教32人,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620起,斗争战果相当于前三年战果的总和。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郴州涉黑涉恶犯罪的演变近年来,湖南省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由于受犯罪规律的影响,涉黑涉恶犯罪占刑事犯罪总量比例依然呈上升趋势,而且犯罪的组织方式较以往更加灵活多样,手段更加狡猾和隐蔽,犯罪目的和行为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  相似文献   

7.
“每个派出所年内要打掉1~2个涉黑恶势力团伙,每月要上报1~2条涉黑恶犯罪线索。”东莞厚街镇召开打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上,厚街镇委书记表示,对于发现黑恶势力不报不打者将追究责任。(3月16日《广州日报》)  相似文献   

8.
黑恶势力往往与权力寻租的联姻,少数公职人员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庇护所,黑恶势力已经渗透打入国家权力机关,严重危害政治秩序稳定.因此,要有效遏制涉黑犯罪,应当完善刑事立法,制定特别诉讼程序,予以从重从严打击.  相似文献   

9.
2000年岁末,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开展了一场为期10个月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打黑行动中,各地一些为非作歹、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团伙被摧毁,一批残害百姓、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安徽省芜湖、淮北、怀远、寿县等地也陆续查处了几起党员干部涉黑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件。事实说明,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案件,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大任务。一、党员干部涉黑腐败的特点党员干部涉黑案件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相比,它们的共同点都是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但党员干部涉黑案件又有着其自…  相似文献   

10.
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8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5%。对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73.7亿元。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668件。”  相似文献   

11.
米学军 《法制与社会》2010,(27):127-129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当前我国面临的最为严重的犯罪活动,对社会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本文指出对涉黑犯罪必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策略,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建立常态化的打击和控制黑恶势力的机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而彻底地打击。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呈不断发展蔓延的趋势。部分地区异常猖獗,甚至发展到公开与政府对抗,成为一个非政府“准军事组织”。黑恶势力的存在,严重地损害了地方经济的正常发展,破坏了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危险性。究其原因,黑恶势力的迅速“发展”,固然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流动人口、失业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贫富分化的增大等社会转型时期的“综合症”有关,而政府官员充当“保扩伞”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以前,社会流行的“官员爱傍大款”的现象,现在变成了“官员爱靠大哥”。这也是当前职务犯罪中出现的一个新特点、新问题。所以,积极探索涉黑职务犯罪预防的新思路、新途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就此作了一些粗略的  相似文献   

13.
涉黑犯罪与权力腐败关系之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倩 《犯罪研究》2003,(1):59-61
只要对目前中国涉黑组织犯罪的现状稍做分析就不难发现,权力的失职、滥用等腐败行为为涉黑组织产生和迅速膨胀、蔓延提供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涉黑组织的发展又加剧了权力的腐败。因此,探讨涉黑组织犯罪与权力腐败之间的关系,无论对于防范和打击涉黑组织犯罪还是对于预防和遏制权力腐败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湖南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摧毁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同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后台”、“保护伞”,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疯狂作案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证明,黑恶势力之所以形成并逐步坐大,长时间难以打掉,关键是有“保护伞”的庇护。“保护伞”的认定以及类型“保护伞”实际上是指支持、纵容和包庇黑恶势力的滋长、蔓延和坐大并逃避法律惩处,需要追究其法律或纪律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些人往往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恶犯罪分子逃避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他们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黑恶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  相似文献   

15.
林峰 《中国检察官》2021,(16):12-15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涉黑组织成员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时间决定了该宗犯罪是否产生追诉时效中断的后果。涉黑组织成员实施的个人犯罪因在追诉期限内又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产生追诉时效中断。涉黑组织成员在组织存续期间实施的具体犯罪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而产生追诉时效中断。如果涉黑组织成员在涉黑组织实际成立之后实施的具体犯罪在1997年刑法修订生效时已超过追诉期限,则不会产生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具体个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16.
华寅 《检察风云》2006,(11):44-46
2006年初,中央政法委在全国部署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迅速掀起打击黑恶势力的热潮。湖南省娄底市一个被告人数达到98人、涉嫌罪名23项的特大黑社会性质团伙被彻底摧毁后,人们的目光开始聚集“湘中涉黑第一案”……  相似文献   

17.
西北刑侦协作区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一年来西北五省区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0652起,比上一协作年度的破案绝对数增加了15033起,上升15.7%;共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4388名,摧毁犯罪团伙4627个,抓获作案成员7965人,挽回经济损失7.3亿元。一年来,西北协作区刑侦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全力以赴投入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一是精心组织指导,全面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随着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浮在面上的黑恶势力团伙被打掉以后,各省区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继续坚持从深入排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入手,紧紧抓住有影响、有质量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不放,实行部省市三级挂牌督办,加大挂牌案件的侦查力度,增强打击实效,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所增强。陕西省公安机关自斗争开始至今,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80个,抓  相似文献   

18.
2000年12月16日深夜11点30分,四川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长达16个小时的审判,对警方“打黑”首战剿灭的黑恶势力头目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茂学、黄胜、廖忠富、李月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也是全国“打黑除恶”行动以来,四川首次审理的涉黑案件,拉开了全省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战役的序幕。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9,(6):86-91
考察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立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法律规范体系的发展演变折射出立法者对黑恶势力犯罪尤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本质特征认识的逐步深化。由于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表述难以避免概括、抽象,黑恶势力犯罪法律适用中的二次评价可能会造成司法任意,黑恶势力犯罪法律规范体系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实现细致严密和系统化,才能为在法治轨道内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20.
涉黑性质组织与相关的涉黑公司之间的关系问题,理论界的普遍观点认为涉黑相关公司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有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而司法实践中审结的案件没有一家涉黑相关的公司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理论观点与实践做法相差甚远,正确厘分涉黑性质组织与涉黑相关公司之间关系成为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涉黑性质组织所依托的相关合法公司只是其借以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一个平台,涉黑相关公司可成为涉黑性质组织犯罪的单位犯罪主体,或者涉黑相关公司内部职员成为涉黑性质组织的自然人犯罪主体,该相关公司本身并非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