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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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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评析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先刑后民”原则为价值基石,旨在应对“刑民交叉”案件。近年来,因其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背离实体正义的情形,引致了诸多批判甚或取消的论调。通过对该制度从价值根基到实践范式进行全面解析,宜肯定其基本合理性,同时应从规范立法的角度完善其制度设计,更好的舒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程序机能,以应对刑事司法实践的现实吁求。  相似文献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多种模式,实践中得到广泛实践的是先民后刑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没有得到立法的确定,但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其存在有其正当性。赔偿协议的适用应加以扩大至检察机关依职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用中。  相似文献   

3.
基于公权优于私权和效率优先的理念,立法者设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刑、民分离的产物,同时也是刑、民结合的果实,它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们就目前审判中遇到的问题,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性质、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与判断、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等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同仁。  相似文献   

4.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刑民交叉案件是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尽管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已有部分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严重缺陷,应该重构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具体而言,应当赋予被害人以选择权,保障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相对独立;应当因案而异,实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或者“刑民并行”;在刑民诉讼冲突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5.
审理交通肇事犯罪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应严格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解决,不能先民后刑,否则会带来程序和实体上的错误;为避免刑、民交叉带来程序错误,交通警察部门宜在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的事故认定书上通过备注等方式提醒案件有可能涉刑。  相似文献   

6.
王琳  王龙奎 《特区法坛》2003,(78):30-32
“先刑后民”即“先刑事后民事”,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由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判决,再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涉及的民事案件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先刑后民”体现了刑事优先的精神,是实践中公  相似文献   

7.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某些事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审判领域常常出现在民事和刑事上相互交叉或牵连、相互影响的案件,也即民刑交叉案件。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是一个既涉及民事实体法,也涉及刑事实体法,既涉及民事诉讼程序,也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错综复杂的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困扰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疑难杂症。笔者作为从事民商事审判的工作者,想就我国民刑交叉案件审判程序中的几个问题和有关的建议谈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的双重司法保护功能,在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在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应分别体现刑事审判有利被告和民事审判平等保护的思维方式,按照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和民事诉讼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确定罪刑相适应的刑事责任和依法酌定赔偿数额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9.
熊进光  刘红 《行政与法》2013,(9):102-107
金融犯罪案件多涉及民刑交叉问题,采用“先刑后民”原则往往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及处分权,对民事争议中的私权完全不重视。导致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过场化”。基于私人财产权优先的学理基础,金融领域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民商先行”既为了加强对金融民商实体法的运用.更为了缓和金融刑法重刑主义。赋予民间借贷融资中贷款人诉讼选择权。让贷款人在刑事诉讼之前选择是否适用民事诉讼,即实行“先民后刑”。对于民间借贷融资中的民刑交叉适用,应当秉持刑法具有的内敛品格,实现从金融违法行为的“刑法依赖”到“非刑法依赖”的转变。  相似文献   

10.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诉法对此作了专章规定。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必须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才能更好地掌握赔偿的范围和数额。根据理论及司法实践,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贯彻四项原则。一、优先赔偿原则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财产责任发生矛盾时,应贯彻先民后刑的赔偿原则。优先赔偿原则是指被告人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财产刑罚时,应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刑法第36条确定的原则。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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