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一些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由于在12小时内难以突破案件,就采取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办案的方法,“借”其“两规”、“两指”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超过12小时的做法不妥。理由是: 第一,党纪、政纪案件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相比,其性质较轻。既然  相似文献   

2.
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中,“找人”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所谓“找人”,就是查找案件知情人,包括举报人、同案人、行贿人、关系人等。实践中,“找人”未果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后果有目共睹:或是案件不能成立;或者贻误战机,增加办案难度;或是不能有效控制犯罪嫌疑人,导...  相似文献   

3.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除正确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外,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必须紧紧围绕办案“安全”两字来作文章,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司法警察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既要当好  相似文献   

4.
受贿犯罪嫌疑人为了对抗侦查、审判、而逃避法律制裁,时常出现翻供。翻供的出现,不仅增加我们的工作量,还给我们的办案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有些案件甚至会中途“流产”。为巩固反贪肃贿的侦查成果,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防止受贿犯罪嫌疑人翻供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5.
一、自侦案件查办中存在的当务之急的问题。 1、初查证据不到位,难以突破犯罪嫌疑人; 2、强制措施不当,易使犯罪嫌疑人串供、毀供; 3、定案依据不扎实,给案件质变留下隐患; 4、立案质量不高,无法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5、办案经费不足,增加了案件查处难度; 6、办案制度不科学,不利于激发办案人员工作责  相似文献   

6.
“另案处理”是侦查机关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处理方式,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而“另案处理”意味着被“另案”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种共同犯罪,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被列入“另案处理”。然而,在办案实践中,在对某些案件进行“另案处  相似文献   

7.
犯罪嫌疑人家属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关系,决定了犯罪嫌疑人家属往往能够了解案件事实或者掌握案件证据材料,既可能成为侦查机关办案的阻力,也可能成为侦查机关突破案件、稳定犯罪嫌疑人情绪的重要帮手。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成功开展犯罪嫌疑人家属工作对于侦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案件的成功办理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这几年来,我一直尝试着用另外一种方式与犯罪嫌疑人沟通,那就是真诚关心、理解、用心体会犯罪嫌疑人的处境,尽力缓解相互间就案件事实以外的冲突,竭力实现司法和谐。”——这是秀山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滕树勇多年来总结出的办案体会。  相似文献   

9.
审讯是侦办涉黑犯罪案件的重要环节。涉黑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应对侦查讯问的经验和伎俩,或者倚仗“保护伞”的庇护,因而会顽强对抗讯问。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对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  相似文献   

10.
张少林 《法学杂志》2001,22(2):46-47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和核心 ,在某种意义上 ,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然而 ,在这个“证据流程”中存在许多认识误区需予澄清 ,否则将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处理。以下是几种具体的错误认识 :(一 )被告人口供是“证据之王”所谓被告人口供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由于受封建意识的影响 ,有人认为被告人口供是“证据之王” ,是最有价值和证明力最强的证据 ,因而在办案中千方百计地获…  相似文献   

11.
肖浩 《陕西检察》2002,(3):19-20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辞方式对被怀疑有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提问并要求作出回答,从而获取口供、查清犯罪事实的一种侦查活动。由此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是定案重要证据之一。尽管刑诉法中确立“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但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没有口供难以定罪,有口供就能定罪。近年来贪污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翻供现象越来越多,致使对认定犯罪证据的认识发生分歧.影响了打击犯罪的力度。这样,侦查工作就面临新的要求,即侦查人员不仅要有侦查取证、获取口供的能力.而且要有善于固定证据的能力。本文将结合办案实践就贪污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翻供的若干问题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12.
惩处     
《中国监察》2009,(11):29-29
湖北省竹溪县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大力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一是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二是更新办案理念,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要案是不称职”、“既要注重自办案件,又要挖掘基层办案潜力”等办案理念;三是优化办案队伍。2009年1月至3月,该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件,给予5人党政纪处分。  相似文献   

13.
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试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这一要求是很有针对性的。从实践看,要提高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的能力,必须建立健全办案工作责任制,而案件主办人制度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目前存在或容易产生的问题在办案实践中,由于缺少案件主办人制度,有时会出现一些问题,影响到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1.缺少明确的分级负责规定,容易产生权限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因…  相似文献   

14.
刑事公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法律对公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分别从事侦查、审查起诉和刑事审判工作在时间上的要求和限制。羁押期限则是司法机关因刑事诉讼所需,依法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在时间上的要求和限制。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把这两种不同的期限混同为一,从而导致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超期羁押.侵犯人权。本文试图将公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羁押期限进行对比澄清,以从理论和制度上找出超期羁押的原因,彻底解决超期羁押问题。 一、法律对刑事公诉案件办案期限的规定 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整个刑事公诉案件大体规定了三个办案期限。分别是侦查机关的侦查期限、检察机关的审查  相似文献   

15.
一、找人难 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特别是在案件线索的初查过程中,查找案件知情人,包括举报人、同案人、行贿人、关系人等,是一项关键的工作。在实践中,往往因为找不到人,而使案件的查处工作事倍功半,甚至使案件不能成立。找人是一项艰难而又复杂的工作,在实践中,找人所花的时间往往要花去总办案时间的30%,甚至更多。找不到人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办案人员自身素质外,可归纳为: (一)情况不明。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可以概括如下:①举报线索或案件知情人、被举报人、犯罪嫌疑人等所提供的姓名、单位、地点不详,甚至可能是假的;②案件知情人、被举报人、犯罪嫌疑人等忘记或记不清被找人的姓  相似文献   

16.
张序 《天津检察》2009,(4):27-27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是审查起诉工作的一项内容,不能忽略。然而,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司法实践却不尽人意,甚至有的承办人不进行这项程序就提起公诉。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办案人员的观念问题以及缺乏相应的问责制度。在传统观念上,办案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是必不可少的,而与被害人会见则不是必须的。观念上的成因,必然有其根源。办案人之所以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执行到位,是因为害怕办错案、办假案。会见犯罪嫌疑人能够复核案件事实,  相似文献   

17.
误区之一: 公开了程序和期 限,告知了权利 和义务,捆住了 自己的手脚,却 教会了犯罪嫌疑 人反侦查的方法,造成了办案难度的加大,办案数量的下降。 “检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标准、诉讼期限、办案程序等;对具体案件,还要求履行告知职责,主动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审查案件、传唤、采取强制措施等过程中,既要严格按法定的期限,又要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义务。一些比较顽固的犯罪嫌疑人就会认为:传唤只有12小时的时限,只要咬住牙,挺一挺,到点检察机关就必须放人,因而故意拖延时间,拒不交  相似文献   

18.
一是重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轻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尽管修订后的刑诉法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但有的办案人员仍受传统“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在审查证据时只注意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经过及社会危害性,没有从罪名的构成要件上把握案件性质,对案发的起因、动机、时间、地点、情节、自首、立功等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也没有仔细审查,这就容易导致错捕、错诉或因事实不清在出庭公诉时被动,影响了办案效果。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有时会发生犯罪嫌疑人在被传讯过程中自杀、逃跑等意外事件,如何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是检察机关值得研究探讨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 首先从办案体制上看,检察机关目前对某一案件的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都是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这种体制的弊端在  相似文献   

20.
在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绝大多数办案人员素质好,能力强,成为了办案能手。但也有少数办案人员因素质差,还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工作的需要。要想真正做一个素质好。能力强的办案人员,除按江主席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抓好落实外,还必须力戒“五种情绪”。 一是力戒畏难情绪。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所查办的对象往往是领导干部居多,上至省部级干部,下至一般干部,有的身居要职位高权重,还有的则神通广大,有“背景”、有“关系网”、有“靠山”。有的办案人员怕“引火烧身”、…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