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65 毫秒
1.
蒋毅 《中国检察官》2013,(12):40-41
一、基本案情2012年12月20日,王某因醉驾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上诉期间,王某逃往外地打工,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法院应对王某决定逮捕。王某擅自外出,严重违反取保侯审的相关规定,应当撤销取保侯审,依法逮捕。第二种意见是王某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第三种意见是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相似文献   

2.
从一起行政案件谈原告申请暂停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吴偕林1993年10月,某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规土局)依公民王某的申请,发给其建房许可执照,王某依执照要求开始建房。邻居盛某认为该批照行为使自己的通风、采光权受到侵害,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我院受理了张某诉王某借款纠纷一案,其案情是:1998年6月5日,王某向张某借款8000元,并开具了欠条,但没有规定还款期限。2001年4月,张某找王某要求其归还借款,王某以借款已超过两年为由,拒不还款,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在审理中,对本案诉讼时效的计算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01年4月计算。理由是,张某将款借给王某,没有规定还款期限,张某在任何时候均可主张权利,在没有主张权利前,张某不知道其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当其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即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没有超过诉讼…  相似文献   

4.
某公司在报纸上做广告时,将公司联系电话错登为一私人家庭电话号码,结果致使家庭每日电话不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主人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本案中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是无疑的,但究竟任犯了家庭主人的何种权利,即本案的性质是什么,却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有的同志认为该公司馒犯了家庭主人的生命健康权,理由是公司的行为致使家庭主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小C健康受到影响,应以侵犯生命健康权为由追究其住权责任。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本案中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家庭主人的姓名权,理由如…  相似文献   

5.
律师说法     
问:2007年,我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未经股东会同意,擅自为股东王某(李某的亲戚)向银行借款30万元提供担保。王某未按期还款引发诉讼。法院认定担保行为无效,判决我公司在王某未能还款部分承担50%的责任。请问:既然担保行为无效。法院为何还要我公司承担责任?读者袁丽萍  相似文献   

6.
【评析】该案的裁判确立了对侵害人格权造成的非财产利益( 即精神损害) 的损害赔偿制度, 在民法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张某实施的电话骚扰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人身权的侵害”, 并依据《民法通则》第5 条“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第98 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之规定,判令被告承担民事责任。其实体处理结果是好的, 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从侵权行为所侵犯的客体角度研究, 张某的电话骚扰行为侵害的究竟是何种权利, 受理法院对该案的裁判理由未予明示, 从本案的裁判理由及裁判依据看, 法院将电话骚扰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界定为“生命健康权”难称恰当。笔者认为,本案中被告张某的电话骚扰行为侵害的不是原告的具体人格权( 即生命健康权) 而是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重要内容, 属一般人格权范畴。本案实质上是一起典型的侵害公民的一般人格权的案件, 涉及一般人格权的若干法律问题, 实有研究的必要, 笔者拟对一般人格权的有关法律问题及其民法保护谈一点探讨性意见,以求教于同仁。一、一般人格权的历史发展一般人格权是一个发展的概念, 是人格权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一  相似文献   

7.
[案情介绍] 甲市张某于1999年某月装电话一部,号码为BADABAB。乙市某公司电话号码也为BADABAB,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印制的产品包装上印有完整的公司名称、地址以及公司的电话号码,但未印区号。该公司产品为知名品牌产品,在甲市也有销售。张某装电话后,经常接到找该公司联系业务的电话,致使张某的家庭生活受到骚扰,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几种不同的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张某的家庭生活被误打电话骚扰,是因被告某公司的电话号码未加区号所致。…  相似文献   

8.
[案情]一天傍晚,吴某正在街头行走,突然,被王某所骑的自行车碰了一下,双方发生争执以至互相扭打。在扭打的过程中,吴某把王某推倒在地,王某的右腿刚好跌在地上的一块石头上,致使右腿骨折。王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构成九级伤残。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管制6个月,并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某不服,以王某的伤情与吴某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应定罪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似文献   

9.
(六)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法律责任案例:1993年K公司在宣传本公司“凯拉”口服液时,大量散发《广场》小报和宣传材料.你以“凯拉”口服液替代L公司生产销售的“昂立一号”口服液等、进行了贬低L公司产品“昂立一号”口服液的能够引人误解和虚假的宣传。L公司对K公司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K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判决K公司立即停止侵权;K公司向L公司公开赔礼道歉;K公司赔偿L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K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  相似文献   

10.
玄红莲  佟尧 《法庭内外》2013,(10):64-64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 被告人张某于2013年5月23日在北京市大兴区其暂住地内,利用王某之子出走的情况。以“孩子人身安全遭到威胁”为由,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对王某进行恐吓,向王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后被抓获。该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此案将择日宣判。  相似文献   

11.
律师诉讼代理费归责赔偿,简称代理费赔偿,是指权利人因其权益遭受他人行为和物件的损害,依法请求法律保护时,聘请律师所支付的费用应获得侵害人的赔偿。确认代理费赔偿,目的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补偿已造成的侵害,加强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更有效地预防和制裁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已有些法院将胜诉方因诉讼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作为一种损害事实列入了败诉方赔偿的责任范围。这种实践,无疑是对习惯性做法的一种挑战。一、代理费用为权益主体在诉讼中的一项合理支出,属于损害事实的范畴关于代理…  相似文献   

12.
案例一 2001年5月,王某在某健身娱乐公司交纳5000元后办理了该公司消费金卡一张,并交纳金卡押金200元。王某持卡在该公司消费,该公司根据王某的卡号记录王某的消费情况。2001年1 2月,该公司因消防问题停业,王某不能继续消费。王某要求该公司退回押金,并返还消费金卡余额。该公司以公司员工已遣散,提供不了王某的消费记录为由拒绝退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公司将押金及消费余款退还给王某,王某将消费金卡同时退还给该公司。  相似文献   

13.
肖万青 《江西律师》2001,(5):25-27,10
女青年遭强奸诉诸法律,以贞操权受侵害为要求被告赔偿巨额精神损失费。法院一审判赔8万元,在因强奸行为侵害妇女贞操权案件的审理中,开了一个发人深思的先例,因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相似文献   

14.
1996年11月15日,申请人甲市某经贸公司(下称甲公司),委托某实业银行甲市营业部签发银行汇票一张,该汇票出票金额为775万元人民币,收款人为甲公司业务员王某,代理付款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乙市某分行(下称乙市人民银行)。受甲公司委托,王某持此汇票赴乙市...  相似文献   

15.
田古  王伟 《法庭内外》2013,(1):61-61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被告王某于2011年9月2日入职原告A公司,并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A公司未为王某办理社会保险。至2012年4月,王某以A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离职并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A公司给付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400元。现A公司认为王某属因个人原因辞职,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不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400元。  相似文献   

16.
王某欠A企业50万元,双方约定王某1998年3月10日之前付清款项。到期后王某未付款,A企业遂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履行付款义务。同年4月,在法院审理该案过程中,王某死亡,王某之子张某依法参加诉讼。王某对B公司享有同年5月到期债权70万元。李某是王某的表兄,B企业的经理与李某是朋友。同年3月,B企业将全部固定资产抵押给他人,6月10日付款40万元给李某,此外B企业已无其他财产。A企业要求B企业还款遭拒,申请法院追加B企业为当事人,并请求法院判令B企业承担责任。B企业是否承担责任?A企业能否行使…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张某诉王某离婚一案,法院判决张某每月可探视儿子一次,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日,从早上8点到下午6点,由张某接送。由于王某阻扰张某行使探望权,张某申请法院执行。对此案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张某的探望权法院已作出判决,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应依法对王某强制执行,并要求王某所在单位协助执行,经教育王某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可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王某进行民事制裁。另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王某离婚后因探望儿子之事经常争吵、辱骂,甚至威胁,不利于儿子的身心…  相似文献   

18.
正【典型案例】(一)双方当事人因相邻关系纠纷涉诉。某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王某应对系争房屋承重墙体被拆除承担责任,同时,其在墙体上破洞开门,侵害了赵某和其他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合法权益,并危及建筑物安全,对楼上住户构成妨害。判决要求王某恢复墙体原状,拆除卷帘门,排除妨害。2012年1月19日,赵某向某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王某仍未履行判决。2012年9月18日,赵某向检察院提出民事执行监督申请。某检察院民行科受理后查明,法院已向王某送达  相似文献   

19.
法院审理期间,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可能会对债权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此种情况下,法院负有查明是否发生当事人终止情形的职责。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应强化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和对权利人进行救济的意识,区分公司被注销的时间节点,通过诉前公司被注销时支持权利人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诉中公司被注销法院未查清事实时纠正错误生效裁判、执行中公司被注销时履行执行活动监督职能的方式,提供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时对权利人救济的最佳路径。  相似文献   

20.
1基本案情2006年8月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因欠银行贷款,该公司生产所用的机器设备被法院裁定进行拍卖。2007年3月,张某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未经董事会研究,私自找到王某,让王某以个人名义参加此次竞拍,口头约定王某拍得该机器设备后,某某公司按照竞拍价款的106%的价格向王某买回该批机器设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