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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仁兴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2):108-110
举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重要方式。从检察机关成立举报中心的实践来看,举报工作实现了专门机关监督与公民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对推动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发展,震慑、打击、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检察机关如何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推动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保护举报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整个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法、分配方式、利益关系等日益多样化,由此保护举报人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 1.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主体呈多元性。当前,企业领导人的产生呈现多样化。一是国有公司由上级任命或委派产生;二是股份制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三是中外合资企业由投资方代表委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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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是中组部‘12380’举报中心,请问您要反映什么问题?”铃声响起,工作人员接起电话,悉心听取并认真做着记录,耐心解答举报人的问题……每天,工作人员要接听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个反映有关问题的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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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比阐述三个关于行政诉讼法中原告资格的案例,深入探究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认定的标准,并通过"利害关系"为核心的认定方法,以最大程度的保护相对人权益为目的,从而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程序及其实体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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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的权利与我国《举报法》的制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举报是公民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报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举报人可以自由选择举报方式,拒绝直接充当证人,署名举报人具有优先知情、申请和获得保护、将功补过、获得补偿与报酬等权利。《举报法》是调整举报人与举报受理机关之间在举报活动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主要作用在于规范举报受理机关的行为。制定《举报法》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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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河北省沧州盐山县的于某、庞某夫妇二人向公安机关举报抢劫杀人疑犯,却被公安机关和当地媒体将举报行为予以公开披露。日前,于某、庞某以侵权为由将南皮县公安局、沧州晚报及记者告上法庭,索赔106.7万元。(10月12日《法制日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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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内部的腐败因其隐蔽性而难以被发现,故内部举报制度在揭发组织内部的腐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究其历史来源,我国的检举揭发或举报(reporting)制度时间久远。故从内部举报的概念及行为模式着手,结合我国举报制度之特殊性,阐明内部举报行为应系举报行为的一种,但行使主体限于组织内部人员且仅限于对特定国家权力机构进行举报(对外举报)。并以我国现有举报制度的立法现状为根基,加之参考国外相关立法,我国现行法律应当系统区分内部举报人与一般举报人,对内部举报人进行单独保护。具体而言,即从明确内部举报的内容、提升对内部举报人的保护力度以及构建对内部举报人的激励机制三个方面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内部举报人”制度。2023年12月29日,《刑法修正案(十二)》通过,为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提供了法律手段,进一步对国家反腐倡廉号召作出了回应。内部举报制度亦亟待作出相应的完善,从而更好地治理腐败,净化社会风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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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举报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部分,其本质是一种信息披露行为,激励公司员工作为社会公众的代表监管公司行为,以有效保护股东利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因此,应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员工举报的重要作用,对私营部门举报的立法应聚集于公司内部员工,鼓励公司建立内部举报制度,加大对举报人的外部激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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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齐延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2):148-160
雇佣自由原则是调整美国不定期雇佣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对美国经济运行活力、效率与竞争力的支撑作用不言而喻。但它又是建立在劳资地位不平等基础上的。随着资本积累的加剧,其内含的对劳方利益牺牲、对资方利益偏袒的弊端愈加明显。顺应效率与公平相协调、契约正义以及积极权利理念的兴起,联邦和州制定法上的举报人保护规则以及判例法上的公共政策例外规则逐渐确立,形成对雇主任意解雇权的限制。我国可借鉴美国立法、司法经验,构建起完善的禁止报复性解雇法律法规体系。司法实践中确立用人单位不仅负有“解雇正当理由”的证明责任,还要承担“解雇决定不存在报复性动机”的说服责任。这既有利于规范雇主的内部行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又有利于平衡雇员、雇主和社会的三方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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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法人犯罪惩治机制建立在单一的刑罚威慑框架之下,其以膨胀刑法条文、严峻刑罚为主要手段,未能有效遏制日益突出的法人犯罪问题。基于对单一国家规制模式的反思,国外出现了以赋予合规计划诉讼及量刑意义为具体手段、旨在提升法人组织自主犯罪预防效率的各类立法与司法实践。企业法人组织是否依据其自身文化、所处行业及销售规模等“个性”因素,设计并执行一套用以鼓励成员个体对企业犯罪事实积极予以披露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是鉴别具体合规计划是否有效的重要判断标准之一。通过对“合规计划”这一概念中的规范与社会性要素加以描述与强调,由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企业治理委员会制定的《企业治理原则与最佳操作指引》提升了合规计划妥善保护与激励举报人的整体能力,为我国法人犯罪治理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全新思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