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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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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垄断     
正不服印度CCI反垄断处罚,涉事14家车企提出上诉因不服印度竞争委员会CCI于今年8月底开出的反垄断罚单,14家涉事车企已结成统一战线,已经或计划对CCI的上述裁决提出上诉。据了解,印度当局的此次反垄断起源于2011年1月,有顾客向CCI投诉称,本田、大众和菲亚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汽车零部件的流通进行限制,只允许自身经销店提供原装零部件和技术手册,同时还要求各自的零部件供应  相似文献   

2.
微微 《检察风云》2023,(1):52-53
<正>据德新社报道,谷歌在印度正面临一系列反垄断监管。根据《竞争法》,印度竞争委员会(CCI)在2022年10月下旬的两项决定中宣布对谷歌处以总计2.75亿美元的罚款。2002年印度《竞争法》印度是较早制定竞争法的国家。1969年,印度就制定了自己的第一部竞争法,即《垄断与限制性贸易行为法》。这部法律在借鉴发达国家竞争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同时,也充分结合了本国的国情。  相似文献   

3.
正最近,反垄断行动一个接着一个开展,汽车企业是一家接一家被高额罚款。放开平行进口车,修改汽车销售品牌管理办法,将零部件生产列入召回制度,新车上市需要公开技术资料和零部件渠道……一道道法规将进一步约束放荡不羁的汽车厂家。多年来,由汽车厂家独占的纵向垄断地位遭遇了巨大冲击。  相似文献   

4.
姚娴 《法制与社会》2012,(10):104-105
中国电信反垄断案是2011年中国反垄断第一案。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领域涉嫌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并有望开出近年来反垄断调查的最大罚单,本案体现了反垄断执法的重要进步。从对本案中的分析中可以看到中国《反垄断法》在反垄断调查对象的确定,反垄断调查过程中的措施以及反垄断制裁措施的选择等方面的不断进步。但不可否认,中国《反垄断法》仍然有待完善。我们应借鉴国外反垄断调查和司法程序方面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反垄断调查和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5.
"汽车零部件案"的争端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介绍了"中国影响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以下简称汽车零部件案)的基本案情,在简略分析双方争议点的基础上,得出了本案对我国今后立法以及应诉WTO案件的启示,使我们更好的积累经验,吸取教训,从而在遵守WTO规则的基础之上,更好的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保护我国对外贸易利益。  相似文献   

6.
我国已经通过反垄断法,设立的反垄断委员会,非常具有特色,成为议事、协调机构,没有实质性的权力。本文对反垄断委员会的性质及其反垄断法赋予的职责进行分析,通过与国外的反垄断委员会进行对比,了解相互之间的区别,最后对我国反垄断委员会发表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加入WTO计划的最终实现 ,垄断问题将日益突出 ,我国进行反垄断立法势所难免。在研究了西方国家反垄断法的历史发展和我国现状后 ,对我国反垄断的基本原则 ,反垄断与规模经济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它与社会经济政治氛围密切相关。中国的反垄断立法可以清晰的看到行政力量的博弈路径。美国、德国和日本作为当前最为成功的经济实体,对它们的立法特色进行一定的综述与比较分析,对我国的反垄断法完善有所裨益。三国的反垄断立法是一个宏大的体系,本文仅从反垄断立法中的特色性原则政策入手进行一个一般性的陈述与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9.
薛莹 《法制与经济》2013,(8):76-78,80
外资并购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因此需要通过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审查来降低外资并购对我国市场竞争带来的消极影响。而在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过程中采用何种审查标准对于审查结果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文章通过国内外在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标准方面的对比,着重讨论我国目前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标准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并对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审查标准和分析方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由于我国《反垄断法》颁行较晚,目前我国法院受理的反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尚不多见,相关司法审判实践工作仍处于探索积累阶段。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民事纠纷作出的一审判决为切入点,归纳总结了目前我国反垄断民事纠纷中当事双方的诉争焦点及法院的相应立场,并结合国内外反垄断法律政策对未来我国反垄断司法审判中的法律适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反垄断司法制度运行不畅的实践表明,现行反垄断审判机制难以满足反垄断案件审判的特殊需求,因此变革反垄断审判机制势在必行。尽管各国的司法制度千差万别,但大多数国家反垄断审判机制的设计仍然存在许多相同之处。对具备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和反垄断案件民行合一实践经验并后发建立反垄断审判机制的我国而言,当以实现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为改革愿景,并对反垄断审判的民行合一、审判机构的专门化、审理法院的高级别化和特定化、专业人士的参与等四个方面做出适应性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2.
企业并购中涉及的法律面十分广泛,其中之一便是反垄断的法律监管。随着外国投资者在华并购活动日趋增加,并呈现追求公司控股、市场集中化的趋势,有必要对其所涉及的反垄断法律要求进行解析。笔者在美国华盛顿的专事反垄断业务的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阶段针对性的学习,现就美国有关对企业兼并的反垄断法律作概括性介绍,以期能对国内的外资并购规范和管理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反垄断法》在经历了漫长的激烈讨论后终于在2007年8月30日出台。本法明确规定设立反垄断委员会,由其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反垄断工作,而反垄断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规则交由国务院进行具体规定。从该文中可以看出我国反垄断委员会并非一个实体性机构。本文将在分析国外的立法经验和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其性质作初步探讨,并提出定性为决策机构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微软的抉择     
陈玉峰 《法人》2014,(9):37-38
正这一次监管部门对微软的反垄断审查规模空前,是否意味着一个垄断时代的结束?7月28日,一行人造访了微软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地的办公室,并带走部分文件和电脑,就反垄断展开问询。此后有消息证实,国家工商总局正对微软进行反垄断调查。微软随后发表声明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公用企业垄断的现象极为严重,公用企业垄断是我国反垄断执法关注的重点。《反垄断法》出台后出于种种原因,并未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及权力配置予以厘清,导致了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各行业监管机构间的权力冲突愈趋频繁、激烈。因此,我们必须对上述两类机构之间的反垄断权限进行划分。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间的权限划分一般有三种模式,而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分权的模式是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  相似文献   

16.
论入世对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加入WTO ,将加剧国际竞争 ,导致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比重的变化 ,进而影响到我国反垄断立法的进程、模式和地位 ;将扩大相关市场 ,导致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标准的并用 ,进而影响到反垄断立法的判断标准和打击重点 ;将淡化政府干预 ,导致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地位的互换 ,进而影响到反垄断立法的规制重心和调整范围 ;将挑战民族工业 ,导致本国利益和他国利益的冲突 ,进而影响到反垄断立法的豁免规定、效力范围和模糊程度。本文对这些影响进行了详细论述 ,对我国的反垄断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7.
朱宏文  王健 《法学评论》2012,(5):104-111
不少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具有"三权合一"的特点,同时享有行政权、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具有准司法权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般是委员会制的执法机关,有着专门化的审判组织和司法化的审理程序,其行政裁决具有一审判决效力,事实认定对法院有约束力。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虽然配置了准立法权,但实际上不享有准司法权,是一个"两权合一"的反垄断执法机关。而缺失准司法权不利于公正调查处理案件。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改造成统一行使反垄断行政执法权的主管机关以后,赋予其准司法权是非常好必要的,但还应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造。  相似文献   

18.
游钰 《法学评论》2013,(4):65-71
反垄断执法协商是一种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的制度安排。对反垄断执法协商进行程序约束有利于保障相对人参与、防止反垄断执法权滥用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执法协商程序约束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协商进程的透明性、程序参与的充分性和纠纷处置的有效性。我国《反垄断法》确立了经营者承诺制度,但该制度存在披露规则缺失、程序参与缺乏保障、纠纷解决程序不明等不足。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我国应当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承诺评论制度,同时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9.
王天习 《法学论坛》2002,17(1):31-34
我国加入WTO,将加剧国际竞争,导致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比重的变化,进而影响到我国反垄断立法的进程、模式和地位;将扩大相关市场,导致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标准的并用,进而影响到反垄断立法的判断标准和打击重点;将淡化政府干预,导致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地位的互换,进而影响到反垄断立法的规制重心和调整范围;将挑战民族工业,导致本国利益和他国利益的冲突,进而影响到反垄断立法的豁免规定、效力范围和模糊程度.本文对这些影响进行了详细论述,对我国的反垄断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0.
论关键设施规则在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小荣 《科技与法律》2007,(5):39-43,54
目前在跨国公司掌控我国高科技市场,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地位进行拒绝许可的情形下,构建我国的知识产权反垄断制度,对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利拒绝许可的行为进行强有力的规制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觜迫。本文在对美国和欧盟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中普遍适用的关键设施规则的构成要件进行详细分析后。指出我国在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中亦应引进关键设施规则,并对我国在使用该规则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能更好地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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