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与方式之检讨与重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事案件庭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阶段的不当划分,许多复杂案件的审理没有确定争点且查清案件疑点的手段欠缺,直接导致了法官在争点模糊的情况下审查了大量没有必要审查的证据,法庭辩论的宝贵时间被挤占,造成相当比重的复杂案件审理终结后事实仍然不清等不良后果。此外,上诉审法院纠错功能无法正常发挥也是造成生效裁判错案比重较大的重要原因。改革落后的庭审方式,用现代诉讼理念和先进的庭审方式重塑我国的庭审制度是我国理论与实务界面临的一项重大的课题,改革的成功将会使我国的庭审水平产生质的飞跃。  相似文献   

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国民事庭审呈现出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并立的二阶化结构特征。法庭调查是指在抗辩双方当事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当庭对案件事实以及所涉及的i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法庭辩论则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双方当事人针对起诉状和答辩状中所主张和陈述的相关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意见等进行辩驳和论争的活动。法庭调查是法庭辩论的前提和基础,法庭辩论是法庭调查的发展和升华。  相似文献   

3.
民事庭审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中,庭审方式改革是诉讼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重点对民事庭审方式中的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两阶段的分与合进行了分析,认为两阶段分离的构造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现阶段,这种分离不仅割裂了案件调查与事实问题、法律问题辩论的关联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当事人质证权的行使,从而限制了庭审功能的最大发挥。本文认为应将两阶段予以合并,并对合并后的庭审方式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段文波 《法学研究》2020,(1):100-116
我国于2001年设立了以英美法为样板的自认制度,但其并非诉讼体制转向当事人主义的一环,而是法院提高诉讼效率、简化审理的手段之一。从立法规定和司法运作来看,我国法上的自认具有非约束性特征,具体表现为适用对象泛化、成立场域扩大化与拘束效力单向化。这不仅导致当事人在庭审中倾向于一概否认对方陈述,抑制了辩论的活性,自认的争点压缩机能也随之丧失殆尽。从法律移植的便宜性、亲缘性而言,完善自认制度应当借鉴大陆法系的相关经验,并以辩论主义为理论基础。在以争点为中心的新型两阶段审理模式中,自认应限于争点整理程序期日,并以主要事实和重要的间接事实为对象,同时注重当事人排除争点的意思要素,以保障当事人自由主张和辩论。  相似文献   

5.
法庭调查与辩论:分与合之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庭审结构将庭审划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本文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这种构造过于僵化,硬性地割裂了事实调查与事实问题、法律问题辩论的关联性,建议在日后的立法中予以调整。  相似文献   

6.
相庆梅 《现代法学》2005,27(2):55-62
民事庭审是整个诉讼活动的核心,庭审制度改革是诉讼改革的契机和重要内容,其成败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问题。因此对于集中审理和举证时限的关系、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分立、法庭调查的控制以及法官认证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分析,对于民事庭审程序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审理方式经历了从书面审理到口头审理的历史变迁。从现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属于口头主义为主、书面主义为辅的混合交错模式,其本质为口头审理方式。主要依据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沿袭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传统和构造,口头辩论是发现案件真实的主场,采用诉讼资料随时提出主义、证据结合主义、自由心证主义以及坚持公开与直接原则。  相似文献   

8.
法庭调查、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构成了法庭审理的三个关键环节,使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开庭审理的重点,应放在这三个关键环节上。法官在法庭上的主要任务,是站在公正立场上,指挥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确认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证据是案件的基石,是客观事实的再现。从本质上来讲,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就是收集、审查、认定和使用证据的过程。只有证据确凿充分,才能正确、及时地裁判案件。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相似文献   

9.
共同犯罪法庭辩论程序依现行立法是指法庭调查之后,就共同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规则集合体。共同犯罪法庭辩论程序以诉讼效率为首要价值,兼具公正价值。共同犯罪法庭辩论程序应当包括辩论内容遵循先定罪后量刑的推进模式,辩方发言以公诉指控为原则、法庭指定顺序为例外,无利益则无辩论规则,法官依职权全程控制等基本规则,以及遵循先易后难、先重后轻和辩方内部辩论与控方整体回复相结合等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10.
熊跃敏 《现代法学》2007,29(2):91-98
强调当事人自我责任的辩论主义是19世纪自由主义思潮在民事诉讼中的反映。辩论主义提供的只是关于民事诉讼基本构造的指导性法理,而不是彻底否定法院职权探知的理由。在辩论主义的百年变迁中,始终伴随着对其内涵的全面限制及法院协助当事人提供事实与证据义务的普遍强化。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确立辩论主义原则时,应重视在诉讼资料收集层面当事人与法院的协作,强化法院的实体性诉讼指挥义务并赋予辩论主义新的内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