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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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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律正义的成因和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旺生 《法学评论》2004,22(1):36-41
法律正义的主要成因在于法需要有正义的进入 ,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 ,以导引法和法治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使社会主体从法律秩序中获得正当利益。而法一经以正义为基本价值目标 ,其本身转化为法律正义 ,法的规格和精神品格便也因之而升华。正义是检视或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无以阙失的标准。正义之中包含大量具有普遍真理意义的规范。在法中摒弃或作贱正义 ,便会使法沦为恶法或劣法。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的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也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力量。法律正义注重以富有理性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注重建立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制度 ,注重在权利义务分配机制、经济机会、社会生存和发展条件方面确立、维护并保障实行正义的制度。这是正义的主题 ,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题。法治如若漠视以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为其精神中枢 ,就易于甚至必然会蜕变为精巧的、层次更高的专制暴政。实现法律正义价值 ,也需要注重形成和实施合乎理性的补偿制度和处罚制度。法律正义的实现 ,在中国与法治国家之建设有着无可阻碍的关联。这种关联首先渊源于法和正义的天然联系。现代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正义之治 ,就是以充分体现正义的良法美制所实行的治理。  相似文献   

2.
贾宇 《政法论丛》2013,(4):48-56
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国家建设密不可分,通过法治保障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巨大的优越性,也是人类社会的成功经验.法治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价值支撑,为社会管理创新设置合理的行动界限,引导民众理性表达诉求,制度化地促进社会矫正正义的实现.法治化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主要是,完善社会管理立法,促进社会结构优化;保障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的合理有效运行;坚持法律原则,尊重和保护人权,依法化解矛盾.  相似文献   

3.
冯琴 《法制与社会》2012,(27):64-65
法的价值在生活中集中体现为自由、公平、正义、秩序.社会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多样性组成了复杂庞大的法律体系.利益主体相互冲突使法律价值冲突成为一种恒常的法律现象.正义与秩序发生冲突时,法律应当坚持秩序优先,而不是法的正义优先,只有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才能创造出良法,从而实现法的价值,保障社会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4.
刑法实施的过程即刑法解释的过程.在动态的法治中,刑法解释的价值取舍反映了刑法的价值.刑法解释应当严格遵照刑法目的,揭示刑法条文的本来含义.人权保障和社会正义是刑法的两大基本价值,两者在根本上是有机统一的,但在个案当中也时有冲突.刑法是打击犯罪的法律,以维护社会正义为首要目的.面对冲突,刑法解释应该坚持社会正义优先.法治视角下,刑法和其他部门法有各自的立法目的和价值选择,各种法律各司其职才能避免法治出现偏差.理性的价值选择是法治的要求,是人们行为的正确指引.  相似文献   

5.
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关键是构建社会管理创新模式.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认真梳理亟需制定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因此,构建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才能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模式.本文主要针对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及其法律规制进行简述.  相似文献   

6.
法科学生的知识结构、思维训练与法律实践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郭锋 《法学杂志》2007,28(6):24-27
针对法科学生培养质量日趋下降、知识结构单一、理论基础薄弱、实践性课程定位偏差、法律价值迷失等问题,法学院应进一步创新课程设置体系,在重视传统的14门核心课程的同时,还应扩充设置人权与民主宪政、市场经济、法律职业伦理等方面的课程,并按法律人的特有思维方式训练和培养学生关注社会公平和正义、权力制衡和司法自治等社会理想和法律观念。在法律实践环节,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是非观、法律观。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的本体价值及其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李少伟 《河北法学》2006,24(9):49-55
在法的价值体系中,至为根本并决定其他价值者为法的本体价值.受现代社会整体文化结构、经济结构之决定,现代法的本体价值为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的统一,并与传统和后现代法的价值相区别.对我国民事立法而言,现代法的本体价值有助于我们克服价值迷失和主体误置之弊,坚持个人自由这一核心价值,切实贯彻私法自治原则,并注重社会正义价值,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正义的统一与和谐.  相似文献   

8.
陈皓 《北方法学》2021,(1):5-14
西方法律正义观念有着一以贯之的发展脉络。法律正义被理解为一种客观实在,体现为现实关系的"恰当状态",即人与法、人与人、人与群体关系的均衡。古典正义理论为此"恰当状态"建立了理性且客观的价值分析框架,即守法与均等的平衡、分配与矫正的平衡、交往理性与友爱的平衡。现代的法律正义理论学说在回应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新问题,回应同时代法律的实证分析和功利分析,以及在思考和论述实质正义、个案正义、权利与权力以及权利之间的关系等法律问题时,遵循了与古典正义理论同一的逻辑结构和价值理念。法律正义客观的内在结构为正义的实践和法的价值分析提供了明确且有力的思维方案。  相似文献   

9.
当前,社会管理以及创新提升到一个高度,说明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模式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还存在着不小差距。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从检察权的权力属性上来讲,能否成为社会管理及创新的主体,在社会管理中处于什么地位,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本文从厘清检察机关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出发,探讨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定位,讨论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10.
依法办事理念作为法治公信力建设的关键所在,应当受到认真对待,在解释学的阐述下,其将展现出全新的、非简单化的意蕴。在严格依法办事的主体上,应在执法者、司法者之外增加公民与其他社会主体,并坚持一种“交互主体性”的法律实施观。在严格依法办事的过程中,应把握好严格规则主义与法律解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并创新法律实施机制。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对象上,应处理好“恶法”实施问题及法律体系与体系外规范的关系,并开展依法治法、法典化运动,重点解决有法难依问题。严格依法办事的良性运作需要我们在法治现实主义的引导下,坚持良法之治,走一条“经由形式正义的实质法治”之路。  相似文献   

11.
关于法治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青荣 《河北法学》2001,19(2):85-87
法治 ,即法律之治 ,不是用法来治 ,这是法治与人治的本质区别 ;法律至上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社会公众树立起法律至上观念 ,是实现法治的社会精神基础。法治与民主是伴生的 ,保障民主必须限制权力 ,法治的重要功能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权力的正常运行仅靠当权者的自律是不够的。程序不仅是保证法治运作的手段 ,也是法治所追求的实体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2.
施妍娜  李宇 《检察纵横》2012,(10):37-37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准确把握宪法和法律定位,要建立在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以“减轻社会管理压力、增强社会管理能力、监督社会管理权力”为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13.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重要职能。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根据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职能范围、运行规律来进行。司法权是人民性、政治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其中人民性是其本质属性,政治性是人民性的集中体现,法律性是人民性和政治性的"生命形式"和实现机制。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具有三个方面的职能定位,即依法履行司法职能是其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服务大局是其人民性和政治性的本质要求,合法性是其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能动司法应当成为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理念和实践导向,只有坚持能动司法才能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与司法效果的统一,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而能动司法必须坚持司法法律性的底线,解决好"能"与"不能"的关系问题,针对目前能动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应着力处理好三对关系。  相似文献   

14.
罗英 《法学论坛》2013,(1):55-60
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有其必要性与紧迫性,但不可否认,无论是加强社会管理还是创新社会管理,不能保证只对行政法治带来积极影响。冷静正视并努力防止与化解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是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基于共享权的共治型社会管理是以保障公民的共享权为基础,公民与政府共同管理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它在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力无疑有所扩张的背景下,强调公民的参与权与共享权,以共享促共治,有利于从根本上、源头上创新社会管理理念、社会管理格局和社会管理机制,有利于形成权力与权利的平衡,防止权力不作为、乱作为,促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与法治化。  相似文献   

15.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涉检信访工作在法律至上、权力制衡、以人为本等价值理念上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使其成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在此背景下,只有努力实现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才能回应社会管理创新的期待;只有提升涉检信访的工作理念、健全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涉检信访工作协商机制、强化涉检信访工作的监督制约职能才能真正落实法治化的要求,提高法治化的水平。  相似文献   

16.
彭彩虹 《政法学刊》2013,30(3):52-59
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乃是从各种矛盾中发展而来,这些矛盾其中一部分是人类同自然界的矛盾,另一部分是人类自身的矛盾.管理和被管理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课题,管理的目的就是追求某种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的价值倾向性又决定着整个人类社会公平、正义、自由、幸福、和谐的生活.必须把握权力→管理→行政→秩序→法治的内在逻辑关系,辨析与管理相关的概念,正确把握管理秩序与法律秩序的辩证关系,树立一切管理归于法治理念之中的观念,努力营造一个幸福和谐的社会秩序、环境.  相似文献   

17.
胡肖华 《法律科学》2007,25(2):72-77
宪法诉讼的目的是一国立宪主体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所期待达到的效果.目的论是宪法诉讼法学中基础性与前提性的范畴,对其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更富实践意义.宪法诉讼目的具有多维性:民主瑕疵之补救、程序正义之实现、基本人权之保障、失范权力之矫正、政治和谐之建构.上述目的最终归结于宪法诉讼的终极目的--宪治国家之建构.  相似文献   

18.
简析亚里士多德的良法之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亚里士多德的良法之治思想有着丰富的内涵:正当的立法主体,求善的法律价值,稳定的法律形态,法律维护的广泛。良法之治思想形成的基础:城邦民主制度的发展;个人与共同体价值取向的趋同,希腊神话的正义理念,自然哲学的理性基础。良法之治思想的当代意义在于:重点要确保“良法”生成,同时应注重培养全社会的守法情感。  相似文献   

19.
李文杰 《北方法学》2010,4(6):27-34
实证主义法学与新自然法学派博弈之论点在于法律是由单纯法律规则还是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政治道德构成的。实证主义法学在强调法律为双重规则统一体的基础上,承认包括法官造法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而以德沃金为代表的新自然法学派则认为法律构成除规则外,还存在原则和政治道德等因素,且主张自由裁量行为是法官在法律规定幅度内的司法行为,如超越此圭臬,就是一种法官的恣意行为、不正义行为。两者在法律构成上的长期激烈争论,旨在证成何种构成模式的法能最大效应地体现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的规范价值理念,或言之,法律应具有何种有效体系,方能消除人治状态而实现良法之治。  相似文献   

20.
李江发 《法学杂志》2012,33(4):152-156
正义是社会的价值追求,法是社会正义的表达,正义的司法是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化要求的司法。周美知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的受理和查处,实现了民众情感、社会公理和法律规范的有机结合,揭示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司法决定和社会正义价值认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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