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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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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刑事冤案得以昭雪的制度空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在任何国家、任何制度下 ,刑事冤案都是不可避免的。冤案并不可怕 ,可怕是没有使冤案得以昭雪的救济途径。事实上 ,救济途径是多种多样的 ,无论是“包青天”们的介入 ,还是某种再审程序的启动 ,最终都可归结为法律制度上的解决 ,因为刑事冤案本身就是在这种法律制度中形成的。但是 ,不同法治背景下的法律制度 ,为昭雪刑事冤案所能提供的制度空间却是不同的。在法治比较健全的国度里 ,刑事冤案的纠错渠道比较畅通 ,而在法制环境有待改善的政体下 ,刑事冤案一般很难得到匡正 ,即使是学术层面的研究也会成为事实上的禁区。纠正刑事冤案的首要…  相似文献   

2.
由于立法上的欠缺和观念的差异,我国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尤其是财产权益保护,在立法和理论上仍有许多滞后,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建立刑事被害人财产权益保护机制,不仅是人权保护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国应完善被告人赔偿机制,建立国家补偿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使刑事被害人财产权益保护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3.
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法律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的重视程度已经大为提升,相比之下,法律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日显不足。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的涉法涉诉上访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被害人因被犯罪侵害后,不能得到加害人的赔偿,又不能及时获得国家和社会的救济,生活陷入困境。法律应当进一步关注被害人的权利保障。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实践基础、理论依据、域外经验及机制构建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相似文献   

4.
户佳佳 《法制与社会》2012,(12):257-258
单纯的依靠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权利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保障,这种免受侵害的作用没有产生很好的效果.只有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纳入宪法、树立起宪法权威,为被告人权利宪法化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设计比如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救济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实现,完成我国的司法改革的任务.  相似文献   

5.
近年,我国媒体披露了一系列震惊全国的刑事冤案,这些冤案在罪刑分布、被告人的社会构成、律师辩护、侦破方式、空间分布以及得以纠正的原因方面都呈现出惊人的规律性。导致冤案出现的原因非常复杂,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忽视科技手段的运用、对无罪证据视而不见、轻视律师辩护、有罪推定是导致冤案出现的最主要原因。冤案所反映的片面追求破案率、检察机关和法院办案时难以保持独立、对案件的处理过分迁就社会舆论和被害人压力、公检法三机关过分重视相互配合而轻视相互制约、司法经费不足、对错案责任的规定过于严格等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检讨。  相似文献   

6.
一、建立检察机关介入死刑复核程序机制 应当赋予检察机关死刑复核程序启动权,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死刑复核案件的启动、支持公诉、审判监督等职能,介人死刑复核程序,最终实现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权的目的.在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方式上,应当充分尊重检察机关和被告人作为当事人的主动地位.法律应规定检察机关、被告人在死刑裁判生效后的一个合理期限内,应有启动或者放弃启动死刑复核程序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黎飞 《法制与社会》2011,(34):38-39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专属的诉讼权利,即当其面临刑事指控时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项诉讼权利。在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中,已作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做出了规定。我国宪法亦明确赋予‘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权利。0刑事诉讼法也相应作出一系列的规定以确保辩护权的实现,如《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嗽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并且在第四章对“辩护”作了专门的规定。现就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关于行使辩护权的主要问题,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效行使辩护权,真正实现将宪法规定的、仅限于“纸面上的权利”变为公民切实享有的现实权利。  相似文献   

8.
尽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精神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已有所体现。然而,刑事审判程序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还有很大的空间,应当从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建立统一的刑事和解制度、强化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改革。  相似文献   

9.
在当代绝大多数的法治国家,人权保障都被视为是刑事诉讼的首要目的和灵魂。人权保障即国家设置相应的制度和程序来保障被告人的权利。通过对中美刑事诉讼制度的初探,可以发现两国刑事被告人的权利存在诸多的差异。本文旨在分析两者差异的基础上,揭示差异存在的原因。  相似文献   

10.
论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的救济途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一直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维护被告人权利做出的努力相比,法律对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保护却相形见绌得多。这对于没有过错或者是基本没有过错却遭受丧失生命、危害健康的被害人及其亲属来说是不公平的。基于此,应将刑事诉讼中过于向被告人倾斜的天平恢复到它应有的位置。我国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救济制度不健全,应当建立在被告人无法赔偿或无法完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情况下,由国家承担民事补偿责任的制度。法律还应赋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被害人在不服一审判决时的上诉权,从法律上给予被害人更为充分的救济,彰显法律正义,保持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1.
一、在我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个不合时宜的话题在西方国家,对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不满的人们常常指责其过于强调被告人的利益而忽略被害人和社会的利益。在现代刑事诉讼结构中,被告人的权利有:不被强迫自证有罪的权利;享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如果侦查人员以违法方式获取证据,则有请求法院排除这些证据适用的权利;被告知任何犯罪指控的性质和基本内容以及刑事诉讼的状况的权利;聘请称职的、独立的律师,对刑事指控提出充分的、公平的辩护的权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遭到任意逮捕、拘留、搜查或没收的权利;加快诉讼过程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等。凡是了解现代抗辩式刑事诉讼制度实际运作的人,都很清楚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而做出的上述种种制度设计,经常是和有效地证明和打击犯罪的目标相冲突的,在很多情况下,对正当程序原则的维护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权利的尊重,是以放弃对犯罪的打击为代价的。  相似文献   

12.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辩护突出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核心是庭审实质化,因此它也是充分保障辩护权的诉讼制度。应当处理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应然要求与实然需要的关系。按照应然要求,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当务之急;正确理解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的权利,落实控方的举证责任非常重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看似是对庭审活动的要求,但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最迫切、最有利,应当充分保障辩方对控方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质证的权利;为此还需要完善交叉询问制度,重点适用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科学设立交叉询问规则;加强对控辩双方交叉询问技能的培训。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中的"报复性起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时出现检察机关为打击报复举报人、新闻记者、辩护律师等而提起公诉的现象.对于这类报复性起诉的行为,现有制度不能提出独立的程序抗辩.为了保护被告人权利,美国建立了报复性起诉辩护制度,被告人有权请求法院审前驳回检察机关基于报复的动机而提起的公诉.我国也应当建立此项制度,以防止公诉权滥用.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活动涉及到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此过程中国家权力对被追诉人权利的侵犯是最易发生的。只有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与普遍意义上的公民权利联系起来,将其重要诉讼权利确立在宪法之中,并在司法体系中建立一种针对宪法性侵权行为的权利救济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被告人真正享有诉讼权利,刑事法制秩序也才可以真正得到建立。  相似文献   

15.
2016年,法律界有几件大事,其中聂树斌故意杀人案得以昭雪、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被平反,律师的无罪辩护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法槌落下,冤案终于得以昭雪,而无辜生命的逝去给人们带来的深思远远没有结束.近年来,司法机关直面历史疑案,坚决纠正错案,无疑将在全社会提升法洽权威、树立法治信仰.但人们更加期待,司法机关能够坚守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健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让正义不再“迟到”.本文将对2016年度的无罪辩护经典案例进行大盘点,并简述案件情况以及案件如何成功平反.  相似文献   

16.
郑峰旭 《法制与社会》2013,(20):105-106
建立起完善的公诉权制约机制对于促进公诉权依法公正行使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公诉权制约机制,应当建立刑事预审程序以完善对起诉权的制约,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审查申请制度、改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及加强和完善法院和被告人对公诉变更权的制约。  相似文献   

17.
律师在场权是现代西方法治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和沉默权一起构成了被告人制约国家权力、捍卫自身权利的两柄利剑。在我国,目前尚缺乏移植沉默权的土壤,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只能依靠完善现有的刑事诉讼制度,赋予被告人律师在场权就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一、律师在场权的含义及其权利性质律师在场权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国家追诉人员对其审讯时,享有由律师在场陪同的权利。其目的是通过律师对审讯过程的监督、防止审讯人员滥用国家权力,侵害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对这种权利的性质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认识:第…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罪犯与被害人的和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贯以来,我们都重视了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强调刑事诉讼是未成年人案件最后的付诸手段。即使启动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主流的思想也是认为应当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尽量不适用刑罚措施,让他们能够尽快地回归社会。笔者认为,这些思想具有正当性的基础。但是,未成年人犯罪并不仅仅是未成年人罪犯单方面的行为,而往往具有相对方,也就是被害人,或者是未成年人被害人,也可能是成年被害人。如果我们一味地强调对未成年人罪犯的保护,那么势必会冷落被害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在强调对未成年被告人保护的同时,同样也应当强调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鉴于此,应当确立未成年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和解制度,以使得未成年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权利同时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9.
詹欣鸿 《法制与社会》2010,(30):44-44,48
近年来,学界对沉默权展开了更加激烈的讨论。沉默权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被告人的防御权、人格权,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它具有体现刑事诉讼价值、丰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刑事诉讼结构公正、完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作用。可以用一句话形容:"没有沉默权的权利体系是不完备的权利体系"。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诉讼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沉默权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其次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立法环境进行分析,最后对于在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严格证明理论对于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严格证明是指对具有证据能力的法定证据调查程序的证明。严格证明具有递进性功能,即具有真实发现、权利保障与权力规范、判决结果正当化这种递进性的功能。在适用范围问题上,证据合法性的证明由被告人以自由证明方式承担主观的证明责任,控诉方则以严格证明方式承担客观的证明责任;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只应要求以自由证明方式进行,而不应要求严格证明。判决若是建立在以违反严格证明的事实认定的基础上时,必须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上进行纠正和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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