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0 毫秒
1.
论《精神卫生法》的自愿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更好地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确立了自愿原则。该原则渊源于私法领域的自愿原则而又与其不同,是在知情的条件下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单方接受自愿。它回应了要像人一样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彰显了精神卫生法的福利法本质。它包涵自愿诊断、自愿治疗和自愿出院三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子原则。非自愿诊断、非自愿治疗、非自愿继续住院治疗只是自愿原则的补充,此种例外旨在寻求患者精神健康权与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3.
4.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首次审议了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围绕送、诊、治三个环节以及精神障碍的复诊、鉴定和监督、评估等问题作出规定。草案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责。 相似文献
5.
精神健康是人们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卫生工作是社会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公民的精神健康。我国对这方面的工作也相当重视,1985年8月,卫生部指示四川、湖南两省卫生厅派出5人专家小组,起草《精神卫生法》,到1991年,《精神卫生法》已经起草孕育10稿,但都一直没有与公众见面。直到2009年6月,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草案征求意见稿。2011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全文公布了新一稿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12年 相似文献
6.
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医疗是涉及到人权、社会安全等诸多方面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应被医疗而未被医疗,不应医疗却被医疗"的混乱局面,不仅侵犯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健康公民的权利也形成了严重威胁。历经27年后出台的《精神卫生法》亮点颇多,但这部千呼万唤的法律也存在着一些立法缺陷,例如非自愿医疗的程序规范力度不够、精神障碍患者与监护人利益冲突悬而未决等问题。本文旨在通过比较分析,为妥善解决我国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论尸体器官捐赠自愿性原则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尸体器官提取中的自愿原则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感情需要 ,更体现了传统尸体及其器官支配体制承担的巩固社会联系 ,维系共同道德的功能 ,不能为器官提取的非自愿方式代替。 相似文献
8.
尸体器官提取中的自愿原则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感情需要,更体现了传统尸体及其器官支配体制承担的巩固社会联系,维系共同道德的功能,不能为器官提取的非自愿方式代替. 相似文献
9.
新《刑诉法》规定下,侦查讯问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只能是以提升合法手段获取供述的能力,最大限度地获取自愿供述为出发点。而侦查讯问法定强制特点、侦查讯问策略内含的强制性因素又与犯罪嫌疑人的本能的常态的非自愿供述心理之间相互抵触,在侦查讯问实践中如何认识犯罪嫌疑人的自愿供述,提出犯罪嫌疑人"相对自愿"供述观点,成为依法开展侦查讯问,勇于正确实施讯问策略的关键和不能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原告、被告当事人就双方民事权益的争议,通过自愿、平等地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称之为民事诉讼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因此,法院调解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和“查清事实”的基础之上。但在实际工作中,调解虽然是“双方自愿”,但不见得完全“查清事实”。那么这种调解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本文就二者的关系,作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1.
12.
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全文,公开征求意见,26年十易其稿的《精神卫生法》终于有了实质性突破。草案的许多规定极大地保护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强制送诊","非自愿入院"和"扰乱公共秩序"等涉及人身自由的条款上面,诸多医学和法律专家认为并不能杜绝"被精神病"现象。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不深,犯罪动机简单,社会影响面小。刑事诉讼中轻伤害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从而终结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实现最佳的刑事诉讼效益。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到检察院的轻伤害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根据被害人是否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请求情况,主持调解或由其双方自行和解,进而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等决定。 相似文献
14.
历时26年,数易其稿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日前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对精神疾患从诊断到治疗以及出院等多方面作出详尽规定,以确保患者权益,防止出现"被精神病"。(《新京报》6月11日) 相似文献
15.
许多政治义务理论致力于证成公民个体具有服从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义务,而自愿主义则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一种。自愿主义政治义务理论的核心主旨在于:对于公民个体而言,政治义务必须是经过其本人同意的一种自愿承担。具体来说,自愿主义政治义务理论的这一理论内核贯穿于它的三个常规版本和两个修正版本之中,常规版本包括明示同意、假然同意与历史性同意,而多数同意与隐然同意则为其修正版本。与此同时,作为修正版本的隐然同意还涉及两个"应用特例":一个是选举中的投票行为;另一个是居住地默许行为。 相似文献
16.
对于犯罪较轻的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解以不起诉的方式终结案件,能够有效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最佳的刑事诉讼效益。为了使自愿和解得以实现,应赋予被害人对公诉权的制约权,即对一些犯罪较轻的刑事案件,允许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自行和解,在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17.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2):65-76
各国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功能是对非自愿住院与治疗进行规制,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完全废除非自愿收治制度。本文梳理了国际人权法如何处理精神障碍者权利,并分析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对非自愿收治问题的具体要求。本文也讨论了对全面禁止非自愿收治立场的批判,以及众多学者对此争议进行调和的努力,并指出发展非强制性精神卫生服务、减少非自愿收治的使用是激烈分歧中的共识,并以此增进对相关国际讨论的理解,为我国《精神卫生法》的研究与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的士司机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搭载犯罪嫌疑人逃离犯罪现场。这种情况往往会给公安机关及时侦破案件,惩治犯罪带来困难。的士司机的这种行为是否会构成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本人将概括地叙述共同犯罪,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论证的士司机自愿搭载犯罪嫌疑人逃离犯罪现场的行为应构成共同犯罪的原因和形式,并辅以案例佐证,以及浅析的士司机构成共同犯罪人的类型及所需承担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刑事和解“反悔”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兼议刑事和解协议的审查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后反悔的情况,此时如何发现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真实意思表示,成为司法机关具体认定原有刑事和解协议效力及其履行行为的关键,由此延伸出司法机关审查刑事和解协议的一般标准,具体包括加害人与被害人对和解的后果是否"明知"、对事实的认知是否同一、加害人是否作有罪答辩并真诚悔过、协议的达成是否基于加害人与被害人的自愿、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是否体现加害人的悔罪意思、和解协议是否注意关注了被害人的精神需要等。 相似文献
20.
《精神卫生法》对于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社会安全防卫作用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其不仅能为精神病患者和监护人提供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救济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同时能够保障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众人身安全.在对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制度设计及作用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正确辨析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实施主体以及管理模式、并对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实施主体、要求、委托主体等有关内容进行阐述,以期为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制度的良性运行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