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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典增加了特殊防卫权的规定。作者在文中对其规定的合理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特殊防卫权的规定违反"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容易导致防卫权的滥用,从而产生新的暴力犯罪,其设立不符合世界法治文明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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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新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增加了特殊防卫权这一制度,即公民在特定暴力犯罪侵害正在进行时,可以采取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方法保护合法权益,制止不法侵害。由此开创了我国特殊防卫权刑事立法化的先河。应该说,设立特殊防卫权的立法意图是很积极的,既鼓励公民积极进行正当防卫,又对犯罪分子一种强烈的震慑作用。但正如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一样,由于对特殊防卫权的立法用语不够明确,立法技术不够科学,其实施在现实生活中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因此,对于这种做法,理论界褒贬不一。本文从特殊防卫权存在利弊等方面进行探讨,力求对这一制度作出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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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的受关注程度可以看出我们普通民众对于司法权监督的力度。从案发到最终宣判,这一个多月,引发了不少的争论,邓玉娇的行为是否构成特殊防卫则是争论的焦点。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公民对特殊防卫权认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以此案为视角,论述特殊防卫权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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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的受关注程度可以看出我们普通民众对于司法权监督的力度。从案发到最终宣判,这一个多月,引发了不少的争论。邓玉娇的行为是否构成特殊防卫则是争论的焦点。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公民对特殊防卫权认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以此案为视角,论述特殊防卫权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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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概念、特征以及同一般防卫权的区别入手 ,对刑法第 2 0条第 3款规定的特别防卫权进行了论述 ,同时也对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逐一做了分析。指出特别防卫权是法律赋予防卫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特别防卫的一种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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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刑法设立无限防卫权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刑罚适用的真空问题存在;法律确立公民的防卫权也就成为必然,而新刑法对无限防卫权的设立却又使得这种防卫权处于一个不应有的高度,并使其过分膨胀,由此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既要归咎于立法者在立法思想上的误区,又与无限防卫权的设立在司法实践中潜伏的诸多弊端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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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防卫权主体之审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行《刑法》将特殊防卫权主体界定为公民有失偏颇。从刑法公正角度考虑 ,应将现有特殊防卫规定中“防卫他人”归入一般防卫使之遵循一般防卫的规定 ,而将特殊防卫严格限定在“自我防卫”的范围之内。如此 ,才能在防卫行为人和不法侵害人之间找到一个利益保护的最佳平衡点 ,使双方所受到的损失都是相对最小的 ,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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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对于鼓励公民保护自己权利、见义勇为等,具有重要意义。为防止防卫权被滥用,需正确界定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构建和完善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评判体系,不仅仅是个重要的刑法理论问题,更将对司法实践本身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从一般正当防卫的限度及特殊正当防卫行使的限制等方面对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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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97年的新《刑法》对正当防卫进行了修改并新设立了特殊防卫制度。但新《刑法》在加强对受害人保护力度的同时,无形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构成了威胁。为实现均衡保障双方的权利,许多学者提出应对措施,试图通过限制防卫人防卫权的方式,来释放因新《刑法》的修改而形成的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威胁。但这种做法又势必会打击广大人民群众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本文分析了应对措施存在的弊端,提出通过法律构建一座平衡不法侵害人和防卫人权益的桥梁—逆防卫制度,以期达到两者权益保障的动态平衡,构建双方权益的和谐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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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对特殊防卫权的规定从公布至今都受到国内专家、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对于该条文的理解认定上也有诸多论述。针对部分学者提出特殊防卫权仅应该由被害人主体行使的观点,本文认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条文的明白规定,从"法律对主体范围规定是相对合理的价值选择","其他非被害人主体的参与也处于紧急状态",以及"严格遵照适用条件已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等三个方面论述特殊防卫权的主体范围应当不仅限于被害人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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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刑法中特别防卫权规定的研究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本文介绍了国外特别防卫权的立法概况和我国特别防卫权立法的形成过程,分析了特别防卫权与一般防卫权相区别的五个重要特征,对《刑法》第20条第3款关于特别防卫权适用范围及相关概念涵义作了探讨,指出了当前司法实践中认定特别防卫权应注意的两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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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及其矫正机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是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所享有的正当不服从的程序权利,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机制。我国应在行政程序法中赋予行政相对人防卫权,明确防卫权行使的条件与方式,并通过建立快速的无效确认机制与相对人主张无效的简单程序,保障其实现。防卫权的行使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超过必要限度的,可通过妨碍公务责任制度加以矫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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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防卫权作为国家公力救济的有效补充,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它作为正当防卫的特殊情形,自然要受防卫限度的制约.在学界关于<刑法>第20条第3款的文字表述存在一些争议,本文试图梳理这些争议,提出合理的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