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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起诉书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将被告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重要法律凭证,是检察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系到公诉权的正确行使,也关系到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因此,它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起诉书的新格式样本,确定了起诉书的内容与格式,但在实践中笔者发现,起诉书的内容尚存在一些亟需完善的问题,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   一、关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告人姓名。一般起诉书中只写明被告人的正式姓名,即户口簿、身份证等法定文件中使用的姓名。但在实践中,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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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抽查了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一至三月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起诉书新样式(简称新样式)所制作的起诉书101份,发规格式相当混乱。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豆、组号的格式问题。起诉书编号的写法有6种:()某检刑诉11997]第某号,(2)检刑起[1997]第某号,(3)某检刑诉字[1997]第某号,(4)某检刑起字[1997]第某号,(5)某极刑诉[1997]某号,(6)某检刑起11997]某号。2'被告人基本情况部分的格式问题。主要反映在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以及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等。对年龄、出生…  相似文献   

3.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决定将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不仅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将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的重要法律凭证 ,也是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参加法庭调查 ,对证据和案件事实的具体情况发表意见 ,并且进行辩论的重要基础。因此 ,如何科学地制作起诉书 ,就成为十分值得研究的课题。对此 ,笔者就以下若干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一、被告人的昵称是否要写明实践中 ,大部分起诉书都写明了被告人姓名、又名或别名、化名、外号或绰号 ,却很少写明被告人的昵称、小名、乳名等。笔者认为 ,无论什么…  相似文献   

4.
1998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以适应修改了的《刑事诉讼法》 ,虽然这些法律文书样式较过去更加规范、完备、精细、准确 ,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现就起诉书的制作 (样式八十 )提几点看法 :一、被告人的羁押地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写法该起诉书制作样式要求在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一项内写明羁押地点 ,并专门列出了辩护人一项 ,将它们写入起诉书的正文。笔者认为不妥。因为庭审前起诉书移送法院是供法官进行程序性审查 ,告知羁押场所和辩护人姓名、地址 ,用于提示法官将起诉书的副本送达给被…  相似文献   

5.
最近,某县人民检查院驻看守所检察干部,连续发现律师会见法院正在审查还未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在押被告人。该检察院为堵塞漏洞,保证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在该律师再度要求会见被告人时,驻所检察干部予以拒绝。同时,就此向县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律师会见被告人除持事务所  相似文献   

6.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恩施自治州第一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彭远芳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彭远芳的辩护人,今天出庭为其进行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清楚地知道,国家的法律是神圣的,严格地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本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研读了鄂西州检刑起字「1993)第015号起诉书,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会见了在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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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起诉书制作的一点建议胡厚国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案件(含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在内),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科刑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重要的、公开的检察司法文书,起诉书制作质量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质量,同时...  相似文献   

8.
大多数起诉书(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起诉书规范格式)在被告人基本情况一项中,一般都会载明被告人的具体岁数,笔者认为,这种写法既不严谨、也不准确。同时也没有必要。我们知道,起诉书之所以要载明被告人的年龄,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让有关人员刘被告人有个基本的判断,更重要的是“年龄”有时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法律依据,我国刑法对14周岁、16周岁、18周岁这三个年龄段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同一个危害行为不同年龄段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所以说,刑法上“年龄”确实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事实,确定“年龄”随意、含糊不得。这种惯常的…  相似文献   

9.
案件审查的头道工序,就是审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许多同志认为这道工序是“例行公事”,不甚注意,尤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什么、叫什么,更不当作一回事去认真核对。孰不知,姓名里面也有名堂,万万马虎不得。几年前,我院一名同志审查起诉一起案件时,从案件材料中得知被告人姓“汶”,想当然地认为是别人把“温”不规范地简写为“汶”,在抱怨了一番他人“瞎编滥用简化字”后,便在起诉书中把“汶”改成了“温”。谁承想,这个被告人还真是姓那个不多见的“汶”。法庭上,律师抓住这点疏漏,硬说被告席上的汶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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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律师法》,依法保障公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近期,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并统一印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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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探析杜玉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这一规定,是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使公诉人、辩护人、合议庭的作用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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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但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的羁押期间已超过判处的徒刑期间的在押被告人,按照这两条规定,应当在判决生效后才能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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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是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犯罪事实审查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的司法文书,它既是对被告人情况和犯罪事实的总结,同时,又是启动下一个程序——审判程序的开始。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审判程序中影响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实践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持的态度千变万化,有“一心悔过”,有“至死不悔”,有“半悔半拒”等等,这些不同的认罪态度是影响量刑的一个酌情从重、从轻的情节。很多从事起诉工作的公诉人在制作起诉书时,喜欢在起诉书的结尾部分给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下一个定论,如“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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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年龄是认定被告人应否负刑事责任以及如何处罚的重要根据,因此在起诉书中准确表达被告人的年龄,不但有利于惩治犯罪,也有利于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但是,应如何准确表述被告人的年龄,目前并无统一规定,不少地方的司法机关对被告人年龄的表述采用“现年某某岁”的表述方法。笔者认为,这种表述方法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不够准确。有的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未满“某某岁”,而在审判时却已满“某某岁”,起诉书如果按起诉时的实际年龄表述,则在开庭审判时被告人的年龄就与实际不符,而如果按审判时的年龄写,则何时审判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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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告缓刑的在押被告人何时释放?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的规定,待缓刑判决生效后才将在押被告人释放。笔者认为,这样做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一审宣告缓刑的在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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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的起诉书应重视写明辩护人孙光吴玉松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从原来的至迟在法院开庭七日前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提前到被告人在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行使辩护权。使辩护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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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从审判阶段介入诉讼的弊端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在法庭确定开庭审理以后,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七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并区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o于律师是辩护人的一种,因此,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或由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参加刑事诉讼,帮助被告人进行辩护。这就是说,律师只能在审判阶段介入刑事诉讼。这一规定,在刑事诉讼法颁布的初期,一方面讲,应当说是有其重要作用的,即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可以得到律师的帮助,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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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向法院移送起诉书等材料后《送达回证》入卷问题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诉讼文书应当交给收件者本人,收件人应在收件后在送达证上签收或盖章,该送达证应作为案件材料入卷归档。但丰台法院从今年3月13日起,便拒绝在我院《送达回证》上签收或盖章,而以该院的《审查立案通知书》代之。该通知书的内容及格式如下: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你院于×年×月×日提起公诉的()丰检诉字第×号被告人×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本院决定进行立案前审查,现收到起诉书×份及××材料,是否决定立案在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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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审判实践中,曾出现这样的情况: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如贪污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认定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在案件定性上,法院认定的罪名与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不一致(如起诉指控被告人犯贪污罪,法院认定被告人犯盗窃罪),而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自己的定性。对此,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可以直接变更指控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另一种意见认为,第一种意见的处理方式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在此情形下,法院应仅就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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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立即释放。在实践中,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后,公诉机关或被告人很可能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抗诉,而在二审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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