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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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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诚 《法制与社会》2011,(11):34-36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原县委书记彭进瑜,因收受他人钱财人民币165.3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20万元及价格不菲的摄像机、电视机、照相机等物,2010年8月26日被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相似文献   

2.
8月25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庄严肃穆。法官宣判:被告人顾绯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4.6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3万元,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60.9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至此,这个收受巨额贿赂后辞职去打工的贪官,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相似文献   

3.
张廷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原厅长。经审理查明,在1993年至2008年间,张廷登利用担任县长、县委书记、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受贿人民币459万多元、美元1.5万元以及价值4.2万元人民币的劳力士手表和价值人民币1.8万元的欧米茄手表各一只。今年6月11日,崇左市中级法院对张廷登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廷登有期徒刑15年。  相似文献   

4.
5月27日,江苏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通州市教育局原局长于绍林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10万元;赃款人民币96.9305万元、美元5379元、港币2000元、非法所得人民币10.0348万元、价值1.948万元的保险单和红木沙发5件、电动自行车1辆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此前,于绍林已被开除党籍。现年56岁的于绍林1986年1月担任通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1989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通州市教育局局长。从1992年2月开始,于绍林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调动工…  相似文献   

5.
亦石 《中国监察》2008,(23):50-53
2008年6月2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对扬州市维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包桂平作出一审判决:包桂平在担任维扬区双桥乡乡长、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0.4万元,决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5万元。  相似文献   

6.
申闻 《法庭内外》2008,(9):24-27
2008年3月26日,广西贵港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分别判处原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李华夫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和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法院经审理认定,高二刚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94万元,高二刚的财产中尚有人民币262万余元、美元15万余元、港币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相似文献   

7.
海一笑 《检察风云》2010,(21):24-25
2010年9月12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董黎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原合肥市瑶海街道财政所所长、合肥市新站区财政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接、借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及公司股份共计价值人民币1203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20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相似文献   

8.
近日,湖南省电信公司永州分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永州市电信局原局长(正处级)孙湘敏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144263.3元,构成受贿罪,被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没收赃款14万余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湘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1999年至2001年担任常德市电信局副局长、永州市电信局局长、湖南电信永州市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订购通讯设备、给付货款提成等方式,先后为北京英华邦通讯有限公司、深圳中兴通讯公司…  相似文献   

9.
洪雪 《公民与法治》2014,(16):35-35
在参与广州亚运城市政三标段、广州市国际体育演艺中心的相关工程项目审核时,当时还不满30岁的彭鑫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款逾240万元。记者获悉,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以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3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2416320元,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10.
正义 《政府法制》2010,(17):40-41
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县交通局原副局长、公路管理站原站长秦克俭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法院认定,被告人秦克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32.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秦克俭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相似文献   

11.
本刊讯2002年3月18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副书记石兆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石兆彬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受贿赃物予以追缴。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兆彬在担任中共厦门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于1994年7月至1999年8月间,非法收受厦门市石油公司原总经理陈燕新等4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599897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福建省委原副书记石兆彬被判有期徒刑13年  相似文献   

12.
2010年7月27日,福建省长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长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原经理连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社保公司原副经理郑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社保公司原会计叶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这是一起通过虚报会议费、私设  相似文献   

13.
2001年11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罗鉴宇和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李伯云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罗鉴宇单独和共同受贿共计人民币276.42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5万元,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美元2.5万元;李伯云共同受贿计人民币2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二人受贿所得的赃款及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18万元、美元1.5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这是浙江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因经济犯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正…  相似文献   

14.
“我认为直接拿钱就是受贿,但是以入股投资为由收受他人给我的钱,万一被查到顶多也就是违纪。”这是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余贤凡的如意算盘。但是检察机关的指控和法院的判决终于让他明白,自己这个如意算盘是彻底打错了。2009年9月14日,余贤凡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28.1万元。  相似文献   

15.
王清 《政府法制》2008,(12):42-44
2008年3月26日,家产过千万元的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李华夫妇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高二刚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94万元,高二刚的财产中尚有人民币262万余元、美元15万余元、港币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犯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对高二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来历不明的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判处李华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相似文献   

16.
2010年12月11日,湖南省道县原县委书记易光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及受贿一案,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易光明在职期间非法批准征地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595.3万元。其中1000万元因案发而没有实际取得。  相似文献   

17.
2008年1月7日上午9时,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平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厚珍受贿一案公开宣判,认定其收受贿赂计人民币78.4万元,鉴于其有立功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追缴全部犯罪所得. ……  相似文献   

18.
2005年6月17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宣城市原常务副市长赵增军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委书记、宣州市委书记、宣城市常务副市长和宣城市委督查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或单位人民币68.61万元,美元3000元,以及价值5.45万元人民币、2698美元的物品;另外,还收受他人人民币76.4万元、美元1000元和价值1.8万余元的物品,为他人谋取利益;鉴于其具有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决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站在被告席上,身材高大、头发已经花白、脸色苍白的赵增军,不时皱起…  相似文献   

19.
刘嘉琦 《检察风云》2011,(13):26-27
新闻背景2009年5月份,河南省温县原县委书记董安民受贿案发。让人诧异的是,有关部门从其家中查出935.6万余元人民币、2.05万元美金巨额财产。经查,董安民不但单独受贿210多万元、贪污48万元,还伙同"红颜知己"收受他人贿赂62.9万元。而家庭财产中有472万余元人民币、9500美元不能说清来源。  相似文献   

20.
2000年9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原河南省沁阳铝电集团公司总经理、沁阳市市长助理秦瑞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非法所得人民币616.6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 秦瑞岐自1993年至1999年5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物共计147万余元。另有46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的配偶、子女也利用他的职务影响,大肆谋取私利。1999年10月,秦湍岐及妻子任秀花、儿子、女儿、女婿全家10□同时被逮捕。秦瑞岐带着全家走向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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