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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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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榕进 《法制与社会》2012,(11):288-289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前来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日益增多.由于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多是年老体弱的老年人,他们对身后家庭财产的处置都带有主观意愿,当遗嘱生效时,没有获益的家庭成员往往对遗嘱公证程序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从而引发纠纷.因此,公证机关在办理的遗嘱公证时,如何保证所办理的遗嘱公证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办理遗嘱公证要注意的问题薛高耀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经常遇到的一项民事公证业务。本文仅就办理遗嘱公证中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谈几点体会。(一)对遗嘱人神志是否清楚的认定,应以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书面证明为据。立遗嘱人神志是否清楚,是判断遗嘱内容是否是当事人真实...  相似文献   

3.
高雪蕾 《法制与社会》2011,(21):256+258-256,258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由于有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遗嘱最具证明力,这也是公证遗嘱价值的体现。然而公证遗嘱相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具有效力优先性,与遗嘱立法的目的不相符以及公证遗嘱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性,是公证遗嘱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4.
《遗嘱公证细则》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其坤  有为 《中国司法》2006,(6):61-63
《遗嘱公证细则》是司法部于2003年制定的部门规章,是办理遗嘱公证的重要依据。该细则根据遗嘱公证的特点和实际工作中遗嘱公证经常面临诉讼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有效地预防纠纷,避免诉讼。《遗嘱公证细则》颁布实施以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审判实践中有一些公证机构的遗嘱公证因为没有给当事人录音,被法院以程序瑕疵而撤销公证;因此,在办理遗嘱时为当事人录音或者录像的程序规定备受责难。那么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有无必要进行录音或录像呢?该如何纠正审判实践的偏差呢?同样的责难出现在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手印方…  相似文献   

5.
遗嘱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立遗嘱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立遗嘱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遗嘱公证审查有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公证员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一般对遗嘱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作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6.
《中国公证》2013,(12):59-59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公证协会开展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工作 为确保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的质量,经司法部批准,中国公证协会建立了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为做好公证遗嘱信息的备案和查询工作,日前,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公证协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后,应当将公证遗嘱相关信息在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备案;公证遗嘱备案信息内容包括公证书编号、遗嘱人姓名,遗嘱人法定身份证件号码  相似文献   

7.
随着继承法的颁布施行,法律常识的普及,以及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用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方法越来越感兴趣.遗嘱继承的法律地位也将日趋重要.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继承法还待完善,因此,研究探讨有关遗嘱继承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一、关于公证遗嘱的效力问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2、3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就是  相似文献   

8.
公证文书是公证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公民或法人申请办理的民事权利义务事项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之后,所作的证明文件。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证机关对各种法律行为(如合同、委托、遗嘱、财产分割、收养子女等)、法律事实(如出生、生存、死亡、身份、亲属关系等)、各种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经历、学历证书;文件上签名印鉴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公证的证明;二是对确定无疑的债权文书,公证机关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相似文献   

9.
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是保证《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得以实施的重要措施。由于遗嘱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所立遗嘱也十分繁杂。公证机关在受理此种公证时,应认真审核、确认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一、审核确认遗嘱形式要件是否真实合法。公证人员要按《继承法》第十七条关于对遗嘱形式的基本要求,对遗嘱各形式要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认真的审核确认。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审核自书遗嘱是否是遗嘱人亲笔书写时,应以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无争议为前提,同时还要有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是亲笔书写的证据材料;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审核代书遗嘱还要看代书  相似文献   

10.
随着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遗嘱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目前受理较多的一项业务。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从它的法律特征上讲属单方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11.
一、案情介绍遗嘱继承公证近来多被投诉,现将几例案子的投诉点简介如下:案例一:一美籍华人在美国立有公证遗嘱,将其在京房产遗留给其诸子女中的一人继承。遗嘱继承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持该遗嘱到公证处办理了相关房产的继承公证。不久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投诉,认为上述遗嘱没有先在美国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生效确认,不能引做办理遗嘱继承的依据,要求撤证。经查当事人投诉属实,故公证处按照规定要求遗嘱继承人在美国补办了确认遗嘱生效的法律文件。案例二:一当事人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申办继承,公证员以发函方式将正在办理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12.
陈刚 《中国公证》2005,(8):40-41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目前我们所办理的公证事项中比较常见的公证事项.随着住房私有化,当事人办理生前遗嘱公证的申请日益增多,而持着已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来公证处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的人数也相应增加.  相似文献   

13.
司法局能否同专业户签订公证书合同的问题,牵涉到我们怎样理解办理公证与签订合同的关系,以及公证机关与司法局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公证,当事人应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或者公证员到当事人所在地去办理,然后由公证处依法制作出公证文书。办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的职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相继制定的《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建设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办法》都把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列为必备条款。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抵押贷款合同符合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条件的,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抵押借款人如果逾期...  相似文献   

15.
刘莹 《法制与社会》2010,(29):275-275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进程的逐步完善,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都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理念,并充分体现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特征。在国内现行的各类法律中,关于继承公证有着明确的规定,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在经遗嘱人授权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要求,对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进行公证,还要证明未发现有其他与该遗嘱抵触的遗嘱、和该遗嘱相抵触的遗赠抚养协议等。  相似文献   

16.
涉台继承公证是指我国公证机关办理的含有涉台因素的继承公证事务。“涉台因素”主要包括:继承人中有台湾同胞;被继承人生前居于台湾地区;所继承的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位于台湾地区。根据继承人或被继承人住所地或遗产所在地的不同,涉台继承公证大致有三种:(1)大陆继承人继承台湾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要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二)台湾继承人继承在大陆的遗产时应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三)台湾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处分在大陆的财产的,对该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应进行公证。涉台继承公证的特征涉台继承公证是一主权国家人民因所处法域的不同…  相似文献   

17.
办理遗嘱公证是公证工作中的一项主要业务。近年来,随着公证业务的发展,各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就办理了二千四百余件,这对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减少诉讼,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办理遗嘱公证中存在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要不要审查遗嘱内容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这一问题,在公证实践中有  相似文献   

18.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本文是一篇谈论关于遗嘱公证到最后实施效力的几个主要问题的一篇文章,通过本文的简单阐述,我们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关于遗嘱公证的基本问题,更透彻的理解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19.
《中国公证》2007,(8):62-62
在上海主要的几家公证处.遗嘱公证的数量增长迅速。杨浦区公证处统计,2006年办理的遗嘱公证在500件以上,几年前,这个统计数字可能还不到100件。而这些办理遗嘱公证的当事人中,20%的年龄都在35岁以下,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  相似文献   

20.
孟亚生 《江淮法治》2013,(18):26-27
打开男友生前交给他的小背包。翻着翻着,一张皱巴巴的纸从背包里掉了出来,拾起一看,原来是男友生前写的一份"我的遗言"……生活中,当遗嘱受益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凭死者生前遗嘱前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均会被告知,要对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进行公证,公证是继承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没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房产登记部门一律拒绝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然而,这份执行了几十年的"铁规",却被江苏省南京市一位年过五旬的打工女扳倒,她认为房产管理部门的这一规定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遂将其告上了法庭。今年7月29日,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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