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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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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可否认,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一部分。但是自从中国学术界开始民法法典化的讨论以来,知识产权法是否应纳入民法典的问题曾一度十分尖锐。撇开种种观点,当时间推进到2002年元月时,全国人大法工委决定由本文作者郑成思教授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篇;2002年年底《民法》(草案)提交给九届全国人大第三十一次常委会,此次《民法》(草案)中并没有将“知识产权法”按照原计划作为专篇列入法典中,作者称这是一个十分令人满意的选择。 本文刊登的是提交给常委会的民法草案中《知识产权篇》的总则部分,即“对共同条款部分的说明”,之所以选取总则部分刊登,作者原文中的这段话最能说明问题。“不仅仅我自己在2002年1月同意了这项起草工作,在2002年9月法工委召开的民法典专家讨论会上,与会的知识产权专家们,包括已经发表文章明确不赞成将知识产权整体纳入民法典的教授,也都表示了不反对、并且积极参与民法典知识产权篇的起草。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出发点主要是:日后如果发现建议稿中大部分‘一般条款’不是能收入民法典总则、就是能收入民诉法,而真正属于‘知识产权一般规定’的并不多,起草工作也没有白做。原因是那时的民法、民诉法就将真正被归纳与抽象到能够覆盖知识产权的高度了。从这个角度看,与  相似文献   

2.
重塑以民法为核心的整体性知识产权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法定主义要求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树立以民法为核心的整体性知识产权法观念。以民法为核心的整体性知识产权法观念,要求对知识性权利和知识性利益进行区分,主张民法才是知识产权权益的兜底保护法,并且要求民法建立与利益保护相适应的不法行为责任制度,只授予利益享有者债权性质的请求权。我国当下的知识产权法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必须以民法为核心,重塑整体性知识产权法。  相似文献   

3.
李扬 《科技与法律》2006,1(3):28-38
知识产权法定主义观念要求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树立以民法为核心的整体性知识产权法观念。以民法为核心的整体性知识产权法观念,要求对知识性权利和知识性利益进行区分,认为民法才是知识产权权益的兜底保护法,并且要求民法建立与利益保护相适应的不法行为责任制度,只授予利益享有者债权性质的请求权。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法应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在一切私法均应纳入民法典的诉求下,私法基本原则往往由民法典予以确定,称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一切私法活动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应适用于知识产权的产生、权利行使以及保护。民法基本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上的适用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能为司法实践中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准则。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性质的民事权利 ,与物权、债权、人身权既存在共性 ,也存在个性。从其共性入手 ,进而再探究其个性 ,以取得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全面认识。研究知识产权 ,应当以民法原则、理论为基础 ;基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 ,传统民法理论和制度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知识产权 ,因此 ,还要适用特殊的理论和制度体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法采取民事法律制度下制定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立法模式就是最好的例证。  相似文献   

6.
略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有自己的基本原则,知识产权法有没有自己的基本原则?回答是肯定的,否则,知识产权法学界也就不会津津乐道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平衡原则了。当然,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与民法的一般基本原则有所不同,是创设知识产权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并不具有民事主体行为准则和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而只具有立法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  相似文献   

7.
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江帆 《现代法学》2007,29(2):84-90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所建构的权利义务规范以及民法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限制存在着天然的缺陷。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侵权人,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反垄断法着眼于权利人,以便防范知识产权的滥用。二者弥补了私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制约的局限。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法法典化是现代民法法典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的基本任务,一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连接,二是在民法典之外再设专门法典,概称为“入典”和“成典”问题。近代大陆法系国家是以“物权—债权”的物质化财产权结构作为民法典编纂的“范式”;进入20世纪以来,经历了体系化、现代化改造的知识产权法“入典”,成为“范式”民法典的历史坐标。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立法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已成为法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趋向,并表现为先民法典后知识产权法典(或工业产权法典)的法现象特征。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道路,宜采取“两步走”的方略:第一步,在民法典中实现对知识产权法的“点、面”链接,满足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理性回归;第二步,制定专门法典,实行知识产权法一体化、体系化的理性安排。  相似文献   

9.
知识技术在当前社会占得比重不断上升,知识产权受到高度重视,相应的知识产权法的作用也日益突出。首先简单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和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然后对其各项原则的应用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0.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与深入,传统民法在这方面已经体现出保护能力的虚弱化,而知识产权法由于其本身的保护内容的特殊性,在这方面越来越体现出其巨大的功能与潜在的能力。于是两者相互背离的现象就产生了。这种背离现象背后的主要原因何在,对于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这种背离如何对待,是学术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也是本文论述的核心所在。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崔国斌 《中国法学》2006,1(1):144-164
中国部分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利用民法或其它法律的原则条款扩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破坏了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本文对此类司法活动进行批评,希望重新确立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在中国司法活动中的统治地位。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应该放弃个人本位的自然权学说,坚持社会本位的功利主义思想,坚持知识产权法的独占适用,保证立法政策得到贯彻。  相似文献   

12.
当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被他人以新技术手段侵害而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又难以适用时,人们首先会考虑借助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补充传统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不足.然而,当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受到限制时,民法是否会提供最后的保护,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对此,德国法兰克福州高等法院的一个裁定对我们颇具启示.  相似文献   

13.
为贯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09年的构想和战略方向,促进和鼓励每个国家,发展一种适合其需要的知识产权文化,对知识产权文化的概念、意义,如何发展适合中国需要的知识产权文化进行了探讨。知识产权文化在国内法学界仍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概念,经研究表明: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一部分,法律文化受到世界的广泛认可,因此知识产权法律文化也应当有其一席之位。本文根据这种判断,以法律文化的概念为基点,系统地阐释了知识产权法律文化的概念及其内涵和外延,并在知识产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上对建立和发展适合中国需要的知识产权法律文化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北方法学》2018,(3):21-29
知识产权的权利本质为私权,为民事权利体系之组成部分,属于民法保护范畴。但知识产权具有多元属性,知识产权法具有综合性、开放性和易变性等特征,因此将知识产权单行法整体纳入民法典的思路不可取。民法典可以在民事权利客体的规定中涵括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并以此为链接点外挂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在定义知识产权客体范围时,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结构现状,适度进行前瞻。立法技巧上,需要在保证客体识别具象性的同时,以概括提炼方式维持客体的开放性。  相似文献   

15.
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篇的专家建议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法草案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同时又没有将“知识产权”按照原计划作为专篇列入其中 ,是一个十分令人满意的选择。在多数情况下 ,知识产权保护适用民法一般原则 ;在为数不少的重要场合 ,知识产权保护不适用一般民法原则。与民法起草同步地研究知识产权在其中的位置及作用 ,能够促进而不是妨害民法典的不断完善。 2 0 0 2年 1 2月的民法草案 ,对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非常突出的一点就是明确了要保护“传统知识”和“生物多样化”。  相似文献   

16.
朱理 《科技与法律》2005,4(4):39-48
劳动学说并不能证明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如果以劳动为基础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就会产生知识产权保护无限扩大的危险。知识产品自身具有非物质性和有益外部性,这一特征使得其与有形财产区别开来,并且无法与有形财产适用同样或者类似的法律制度。由于知识产权给第三人带来广泛的信息收集和加工成本,知识产权制度需要坚持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原则。通过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者已经对智力成果提供了完整的保护。因此在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益之外,适用其他民事法律制度保护智力成果必须慎重。更需要注意的是,民法上的有些制度设计通常无法适用于知识产权。对于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智力成果,司法者正确的做法是暂不予以保护而留给立法者决定。  相似文献   

17.
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为私权。从本质来说,用民法这一私权的"母法"来调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合同法作为民法债权篇的重要内容,应当充分发挥其调整的作用。本文试从民法内部这两者最基本的权利出发,在探讨它们基本理论联系的同时,重在加强私法内部的横向保护,从而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作为工业文明的产物,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迎来了自身发展的重大契机,同时很多长久以来被人们视为金科玉律的真理在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里受到重大的冲击。新技术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到来、网络的普及、世界经济贸易日趋一体化对知识产权法的影响颇深。本文就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协调和统一和知识产权地域性和国际保护,三个知识产权领域比较热点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法所规范的是基于人们的精神创造这一特定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知 识产权法与民法、商法一道共同构成私法的核心内容。民法特别是民法总则的主要使命不在于设计具 体的法律规则,而是向社会贡献精神和理念。因此无论是在单一法典模式下还是在双法典模式下,知 识产权制度都不可能完全脱离民法而独立存在,都必须受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理念的制约。但知识 产权法不应完全等同于固有民法制度,它是在民法的基础上蔓生出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制度集合体。知 识产权制度必须有自己独特的设计理念和设计要求,必须有自己全新的制度表达方式。  相似文献   

20.
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中统一规定是俄罗斯民事立法的传统.随着2006年底<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的通过,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典化终告完成.作为民法典独立的一编,知识产权法内容从此获得了与物权法和债法同样重要的地位,成为民事基本法的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法民法典化的模式选择不仅需要立法者的智慧和勇气,更要有基础理论的积累和编纂技术为前提.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典化是对传统民法理论和法典编纂技术的突破和超越,虽非尽善尽美,但它在世界知识产权立法乃至民事立法史上终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或许亦不失为民法典编纂的一种"范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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