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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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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法律的缺位,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直没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造成理论界对著作权管理组织诸多问题有不同的见解,随着《反垄断法》的出台,对于著作权集体组织的管理应该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本文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定义出发,力求对实践中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一些分歧作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关系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一种实现著作权人权利的有效手段,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西方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而我国直到2001年10月的《著作权法》修改时才予以明确规定。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中,代表著作权人的集体组织通常称为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而这种统一管理的行为,称为著作权集体管理行为。因此,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中,要涉及到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之间、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人之间以及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本文对此予以理论分析,希望对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一、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的关系(一…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院对非法集体管理行为的司法认定,仅仅建立在著作权代理公司以自己名义收取和分配使用费的基础上,忽略了集体管理在集中许可适用过程中有意分离作品定价标准和使用情况的特殊性安排,将著作权代理公司的行纪行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集体管理行为混淆,进而造成集体管理组织得以垄断许可渠道的社会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条中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权利”的概念进行体系解释,将集体管理认定为不专门针对特定权利人所进行的使用费收取和分配行为,与著作权代理公司的许可行为相区分,最终为著作权市场的竞争性许可渠道提供法源支持。  相似文献   

4.
张春艳 《行政与法》2005,(9):113-115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当今许多国家著作权法普遍推行的一种制度。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列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职责的方式界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基本内涵,扩大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权利范围,实现了使用费收取标准与转付办法的法律化与制度化。《条例》所设置的权利信息查询制度不同于查阅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的透明度仍需加强。  相似文献   

5.
新著作权法中的集体管理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方 《经济与法》2002,(4):18-19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根据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授权,对授权人的权利进行统一管理的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授权后,可以监督作品使用情况,授权他人使用作品,收取和分配使用费以及进行涉及与所授权利有关的诉讼、仲裁活动。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9,(1):41-48
作者除采取与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协议委托其管理自己作品的形式外,也可以自己行使著作权,但现实中有些作者与非集体管理组织的经营性公司以授权使用的方式使其获得所谓的诉权,对此各地法院的认定和判决也不一致。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非集体管理组织的脱法行为应当予以禁止。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可获得诉权;对于受许可使用的经营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于集体管理和类似集体管理的诉讼主体问题,严守底线还是完全放开,在博弈之后,应当选择受限的有序而非自由的混乱。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被定位为市场经济主体,其功能主要在于媒介著作权交易。而我国现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赋予著作权集体管理诸多行政色彩,限制性规定和微观性指导过多,不当干预了著作权交易的进行,违背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初衷。应当认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市场主体的性质,从法律上改变其对政府的依附地位,允许设立营利性的集体管理组织,清除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微观性指导和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当事人适格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承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当事人资格是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著作权的合法、合理使用的需要。在信托关系之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当事人适格,是直接基于自己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当然具有诉讼实施权,故而在著作权信托合同中不需要明确约定受托人的诉权。但著作权信托活动并不排斥民事代理活动。在委托代理关系之下,有必要根据任意的诉讼担当理论,承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当事人适格。域外著作权人在法定条件下可直接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但域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我国境内不具有正当当事人之资格,而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基于相互代表协议提起诉讼时,则具有正当原告的资格。  相似文献   

9.
解读《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权法赋予权利人很多权利,其中一部分权利权利人难以有效行使。为了方便权利人行使权利,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做法是通过建立代表权利人利益的法律中介组织,集中向使用人发放许可,并将收取的使用费按照使用的实际情况分配给各个权利人。现在,欧洲各国以及美国、日本等已建立了相当完善的集体管理制度,集体管理的范围也从最初的文学、音乐扩展到美术、摄影、电影以及网络、多媒体等领域。集体管理制度在广大的著作权人和众多的作品使用者以及社会公众之间搭建了顺畅便利的桥梁。 在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中增加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规定,改变了以往我国著作权管理机构在开展工作时缺乏足够法律依据的局面。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29号国务院令,颁布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填补了我国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 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颁布之时,我刊特约了参与该《条例》制定的许超和金武卫两位专家,就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现状、以及《条例》制定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撰文介绍,并在本刊"政策法规"栏目全文刊登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以期对读者了解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及此《条例》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从《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情况来看,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仍然存在着定位不清晰、组织行政色彩浓厚、权利滥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建立适度竞争型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即对同一类作品只允许一定数量组织同时管理;并允许权利人平行授权,通过如此设置,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优势,使著作权集体管理真正成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沟通的桥梁。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源于媒介和促进著作权交易的需要.延伸性集体管制度并非著作权利用制度,而是一种著作权限制制度,将其作为一种著作权利用制度植入著作权法中并不合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该是市场经济主体,而非行政管理主体,我国现行法将其错误地定位为行政管理主体或类行政管理主体,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如果在这种制度环境中不加选择与判断,无条件地引入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将会无限放大现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立法缺陷.著作权是私权,一般而言,只有在著作权人授权的前提之下,集体管理组织才有权管理其权利.在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之外所建立的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中集体管理组织没有正当的权力来源,该制度也不可能有好的运行效果.因此,在我国现阶段,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语境下的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应该缓行.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相似文献   

13.
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周俊强 《法学杂志》2003,24(3):47-49
20 0 1年 10月 2 7日 ,我国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并同时实施。著作权法中新增加的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由立法来解决。解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出现问题的前提是必须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性质。准确把握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性质也是制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前提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相似文献   

15.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技与法律》2005,(1):i007-i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9号)《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2004年12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 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 动:  相似文献   

17.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著作权保护的组织形式。本文从近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北京晚报》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论辩说起,以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制度构建和组织建设为视角,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从这两个角度重点阐述了我国现阶段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法律解读     
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成立11月29日,就卡拉OK征收版权费一事,中国唱片总公司、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等60多家音像单位在京召开权利人大会。授权当天成立的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维护其版权利益。该中心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成立以前将代表中国音像协会签约成员行使维护著作权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8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  相似文献   

19.
杜伟 《知识产权》2013,(1):62-65,74
我国新近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向非会员权利人延伸的有关条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延伸性集体管理是非会员权利人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其扩展了现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性,有利于提高作品利用效率,节约作品交易成本,为著作权人的权益提供更有效的保护,并达到权利人、使用者与产业三者利益的平衡发展.因此,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法律属性、功能与价值取向,关乎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制度设计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健康运行.  相似文献   

20.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一套可以调和著作权人与著作使用人之使用、费用收取与著作管理的制度,在许多西方国家也一直适切担任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角色,然2006年发生卡拉OK版权问题,著作权集体管理在中国就成为一个令人又爱又恨的制度,其中最令人诟病的莫过于其垄断著作权集体馆管理市场。本文旨在讨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垄断性质产生的原因,并改善垄断性的方法,从法制度到执行面,希望进行全面性的调整,降低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性,能够改变大众对于集体管理组织的印象,重获著作权人与使用人对于集体管理组织的信任与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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