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在试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主要包括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规范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经费保障方式,加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探索外部监督途径的一项重要尝试,是中国当代检察制度的一次实践创新,人民监督员制度代表了检察改革的发展方向,对促进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种新制度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稽素凌 《内蒙古检察》2005,(3):40-41,27
200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这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将人民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落到实处的有益尝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撤销案件处理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制度。据此,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4.
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是指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予以确定。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既有现实的必要性,也有实践的可行性。目前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问题提出了一些方案。本文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模式可参照但又不能完全照搬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模式。具体是:应在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增加原则性规定;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全面、系统的规定;高检院会同司法部制定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细则,对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作出更为明确、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法律与监督》2008,(11):4-9
2008年11月17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重庆市检察院开展统一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相关情况。由重庆市检察院统一选任人民监督员,是我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据了解,由省级院统一选任人民监督员,在全国检察系统是第一个。  相似文献   

6.
作为检察领域的一项新型制度设计,人民监督员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基本价值取向,符合我国宪政制度设计的根本要求。制度试行以来虽然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但在具体规定和措施上仍引起不少争议。本文通过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理诠释、价值分析及具体制度设计等进行探讨,以求进一步科学规范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相似文献   

7.
人民监督员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健 《中国律师》2004,(10):49-50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分析比较,提出一些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8.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确定海西州院和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为全国扩大试点院、全省16个试点院之列,于2004年11月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9.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具有探索性的检察改革。由于该制度试行的时间不长,且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该制度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本期刊登的该组文章是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工作实践出发,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定位进行了理性思考,就其若干争议问题阐明了观点,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10.
人民监督员制度争议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具有探索性的检察改革。由于该制度试行的时间不长,且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该制度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本期刊登的该组文章是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工作实践出发,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定位进行了理性思考,就其若干争议问题阐明了观点,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11.
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律定位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具有探索性的检察改革。由于该制度试行的时间不长,且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该制度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本期刊登的该组文章是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工作实践出发,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定位进行了理性思考,就其若干争议问题阐明了观点,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12.
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充分论证,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下列工作实施监督:1.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2.拟撤销案件的;3.拟不起诉的。此外,人民监督员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违法违纪现象,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它一出现,就伴随着赞同和质疑的声音。赞同者认为: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标志…  相似文献   

1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为解决自侦案件的外部监督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具有我国特色的制度创新,其理论基础还比较薄弱,实践经验尚欠丰富。本文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概念为切入点,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深刻分析,并就如何完善和发展该制度提出了大胆的构想。  相似文献   

14.
章蓉  戴朝阳  林春弟 《法制与社会》2010,(28):52-52,12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由社会各界民主推荐具有一定公信力和代表性的公民担任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的程序规范,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实施监督,保障依法、公正、理性、平和、廉洁履行检察职责的一种新型社会监督制度,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宪法和有关法律原则的具体化,属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探究,是为了更好地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15.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6.
自从我国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和考核一直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这一管理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监督员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相似文献   

17.
张浪 《中国司法》2004,(12):60-6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褒扬也有质疑。作为一项新的司法制度改革尝试,争论在所难免,且将有助于推动这项制度的完善发展。笔者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现担任人民监督员,从对检察工作实践的认识和了解以及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初步接触,个人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确立,对于贯彻现代司法理念,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开、公正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具有积极意义。一、人民监督员制度蕴涵的现代法治理念现代司法体制是建立在一系列理念基础之上,这种理念包含了对国家起源…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为了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9.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三个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自我加压的大胆尝试,按照最高检察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所进行的试点情况来看,宣传是足够到位的,但是如何完善这一制度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一、适用范围需完善(1)人民监督员制度被明文限制在自侦领域,如果自身执法的改善必需借助社会监督的话,完全可以推广到其它地方和其它领域。“人民监督员”称谓过于宽泛,未能准确反映其实施主体(检察机关),同时也未能如实反映其监督内容的有限性。(2)从适用主体来讲,由于只限于自侦案件,而…  相似文献   

20.
刍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云升 《河北法学》2004,22(10):87-91
人民监督员的任务是监督监督者的司法活动,工作的性质是“民督宫”,由此决定了人民监督员应具备较高道德、业务素质,并能够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他们应当来自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皆不宜兼任人民监督员职务。现试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人民监督员的选聘条件规定过于粗糙,选聘程序在实际操作中缺乏透明度,监督员的责任也未明确,难以保障监督的实效,故该制度应在许多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