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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源于私人生活中财产权人授权他人分享自己财产权实践的行政许可,正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政府规制与治理工具。作为治理工具,行政许可承载了一系列不同的社会目标,规制有时只是其中一个主要目标。当行政许可被限定为规制工具时,可以假定其核心是实现对特定行为的控制,具体机制包括信息收集、准入控制、行为监管以及许可的执行。尽管许可制度具有筛选市场主体并对他们进行识别和规制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巨大的负面作用,如限制和阻碍竞争、可能导致权力滥用,而且许可制度是有成本的。政府在采取许可制度过程中,应考虑其他能够达成相同制度目标的替代性工具。  相似文献   

2.
生态文明要求环境法反映环境保护的本质,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不法行为惩罚主义的环境法以行为人"不犯"为直接规制目标,无法控制由不同环境消费者实施的总行为;总行为控制制度以控制总行为作为法律的直接规制目标,可以控制总影响,便于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但这种制度下的总行为控制边界不一定符合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环境质量目标主义主张把环境质量目标确定为法律的直接规制目标,并根据环境质量目标的要求构建环境法。环境质量目标主义环境法是环保目标先定的法、政府负责的法、服从科学的法,既便于实现立法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又能使法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更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环境质量目标主义环境法的制度主要有环境质量标准制度、环境决策制度、环境规划制度和环境质量及环保业绩评估制度等。  相似文献   

3.
法权视角下的“排污权”再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许可是在一般禁止基础上个别授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实现“总量控制”的“排污许可”是一种附义务的赋权行为.故政府环境管理部门以排污许可的方式授予企业的排污指标——“排污权”,从其设立的背景、目的、法域归属等方面看,具有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的双重法律性质:一方面是在政府环境管理部门依法严格约束之下,为保障公民适宜环境权实现的环境义务;另一方面又是建立在企业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自然权利之上的、以行政许可的方式授予行政相对人的环境权利。  相似文献   

4.
郭洁 《法学研究》2009,(6):162-173
自然垄断产业是授权立法的主要适用领域。在现代规制的效率目标下,授权立法必须控制代理成本。授权幅度、程序控制、规制机构的独立性、规则的监督这些单一控制工具对于最小化代理成本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结构控制模式才能实现成本控制的功能整合,并解释各国多样化成本控制制度的权变特征。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授权立法应利用结构模式,结合国情,优先选择适应性的规制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5.
食品安全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使得食品安全法治的重点转向法律实施,如守法和执法。其中,食品安全法律要求的不断趋严,使得食品生产经营者日益重视有助于履行法定义务要求的规制合规,并出现了服从性合规、竞争性合规、外生性合规、内生性合规、象征性合规和创造性合规等不同选择。鉴于此,规制者以合规导向的执法替代威慑导向的执法,并由此促进了合作规制的发展。然而,如何回应不同的合规选择和促进规制者和被规制者之间的合作,依旧有赖于规制者构建风险交流、责任约谈、精准普法等促进彼此交流法律认知和分享信息的支持性制度和改进许可、标准等工具适用中的单向且刚性要求。  相似文献   

6.
中国排污权交易立法框架设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幸红 《中国律师》2003,(12):44-46
排污交易制度(emissionstradingsystem),又称排污指标交易制度,指在特定区域内,根据该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确定一定时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此基础上,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分配排污指标,并允许指标在市场上交易。分配排污指标作为污染控制的一种方式和总量控制制度相配套,是一种体现了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环境保护新方法。排污权交易制度则将市场机制引入了污染控制领域。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已经至少在10个城市进行过排污权交易试点,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生产配额。但是,由于我国多年处…  相似文献   

7.
杨千雨 《法律科学》2014,(3):92-101
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融资机制必然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故应将其纳入法律规制。美国融资许可的法律规制具有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融资许可制度来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融资;采用私法手段;发挥知识财产被许可使用的积极作用等特点。我国应在借鉴美国规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知识产权许可与融资的实践及国情,有的放矢地建立完善的规制机制。然而,我国现行融资制度并不利于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因此,应对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许可法律规制作全新的制度建构,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融资流程,并设立担保制度、被许可人融资合同义务条款限制解除制度、知识产权瑕疵责任制度、资金供给者违约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更好的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改革我国目前的排污收费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分析了我国费与税的立法现状及改革趋势,将环境费与税进行了比较,在借鉴国外环境立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税制体系改革的一些建议,以期对该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方便面集体涨价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商会及其规制的学理探究和制度进言。商会的制度角色定位涉及我国政府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取向、政府主导与民间自发生成的商会的协调与整合问题;在规制的目的和正当性、合法性问题上,涉及政府规制的基础理论和经济性规制、社会性规制问题;在规制的工具类型上,涉及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如何在传统的命令控制型规制的基础上,引入激励型规制等新型规制工具,以提高规制绩效。  相似文献   

10.
黄若琳 《法制与社会》2013,(36):234-235
如何实现行政特权规制的完善?需要法律本身的完善,即实体上规定行政特权行使的务件、建立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以及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中增加规制行政特权的条款;程序上设定听取意见、说明理由规则;合同规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环境管制制度的革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市场条件下,环境管制是政府管制的重要方面。但我国目前对环境的管制仍然沿袭着传统的以公权力为主要手段的管制模式。从管制效果看,这种管制模式成本很高,但效果不好。为了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效率,必须从以下方面革新我国的环境管制制度:首先,必须建立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其次,应当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物授权排放制度;再次,应当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交易为中心的污染防治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2.
伴随着工业化进程所带来的严重的生态危机,人类不断探寻更为有效的保护环境的新举措。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将税收和环保结合起来,可以发挥税收在控制污染、调节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应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生态利益为本位,以实现代际公平为主要目标;应改革传统排污收费制度、调整资源税和消费税、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制度,从而构建我国新型的环境税收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价值定位及改革方向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建立和完善环境税收制度,运用市场手段及经济激励措施控制污染、合理配置自然资源,是发达国家环境资源保护的成功经验之一。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在环境保护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不少疏漏,应当重新进行价值定位,即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生态利益为本位,以实现代际公平为主要目标;进而应从改革传统排污收费制度、调整资源税和消费税、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制度等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  相似文献   

14.
环境污染的治理需要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其中包括被授予专利权的环境技术专利.但对于需要排污处理的生产经营企业而言,环境技术专利的实施不仅要支出大量的费用,而且难以从中获取经济上的收益.将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适用于环境技术专利,扩大强制实施许可的申请主体范围,设定适当的技术许可使用费,并利用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将技术的实施纳入强制性规定,这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同时能促使环境技术专利得以充分实施,有效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相似文献   

15.
环境治理中的信息工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清军 《法治研究》2013,(12):107-116
选择匹配的治理工具对实现环境治理目标至关重要。环境信息工具的重要性源于环境治理方式的变革和软法机制的兴起,其效能发挥取决于问题意识、情境要素与目标群体的相容程度。收集工具、流动工具、识别工具和补强工具等信息工具都有自己的局限和不足,在环境治理实践中应进行慎重比较和权衡。在既定领域内,信息工具是对传统命令控制工具和新兴市场工具的恰当取代或有益补充。以信息工具视角对环境法律制度进行检视.就会发现它们存在一些缺失、不当或错误。按照匹配和一体化原则.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以弥补缺失,修正不当或错误,达到解决现实问题和实现治理目标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公民与法治》2006,(9):54-54
柏乡县环保局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证。  相似文献   

17.
行政法视野中的民营经济与政府规制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营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规制改革关系密切。其中,民营经济的发展及其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结构变迁,对政府规制和行政法理论实践产生了重要冲击。而政府规制改革则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环境,政府采用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政策工具和执行工具来实现规制目的。文章在阐述和梳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以电动自行车为个案,对政府的规制形式和规制程序进行了剖析,并以此为契机展望行政法学的新领域。  相似文献   

18.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相对于传统方法,它具有以最低成本实现最优目标的优势。在经济相对发达、排污强度较大的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尝试通过经济手段控制污染排放,意义显著,同时也面临若干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实施排污权交易,就是将排污权交易纳入有关法律法规,为排污权交易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9.
企业间环境协议是实现特定环境目标的有效手段,但也存在限制竞争的风险。反垄断法规制企业间环境协议,必须协调好环境目标与竞争目标的冲突。基于经济、法律与环境间的内在关联,以及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地位,反垄断法的实施应当整合环境保护的需求。为此,一方面需要对满足特定条件的环境协议排除禁止性规定的适用;另一方面要利用豁免规则,将环境收益纳入效率抗辩的范围之内。在判断是否给予环境协议豁免时,可以对环境协议的目标、其中包含的限制行为的性质、是否促进了经济效率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以及限制竞争的程度是否合乎比例原则等内容作出审查。我国《反垄断法》第15条也规定了环境协议豁免制度,但在豁免标准与豁免条件的设定上,既没有充分考虑环境收益的特殊性,也没有施加比例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20.
南海地区的人工噪音来源广、种类多,已经对该地区的海洋生物产生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国际法上关于规制南海噪音的主要依据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险预防原则以及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上述法律依据在具体规制南海的海洋噪音污染时存在法律义务不明确、 可操作性差等诸多局限性.为了切实保护南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中国与东盟国家应该确立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目标、设定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法律路径、明确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内容.中国不仅要积极完善本国国内法关于防治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应该积极利用正在与东盟国家磋商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的良好契机,为早日通过南海地区第一份规制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文件而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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