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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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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8,(1):382-39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1995年6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  相似文献   

2.
1998年美国<航运改革法>是美国国际海运政策的最新体现,在实施的3年时间里,它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我国在借鉴美国航运立法成功经验的同时,更应该重视该法给我国带来的不利因素,进行规避的同时更应以条约谈判和给予同等待遇的方法加以自我保护.  相似文献   

3.
公共运输履行着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社会职能,具有公益性、垄断性等特征。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是服务于国际贸易的商事经营活动,不属于公用事业,不具有公益性。也不具有垄断性.故不属于公共运输。托运人或者其货运代理人请求从事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承运人承担强制缔约义务.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相似文献   

4.
澜沧江-湄公河“一江连六国”,航运潜能巨大.由于孔瀑布的阻隔,澜沧江/上湄公河与湄公河下游港口之间的直达货物运输尚不能实现,但上游中老缅泰四国间以及下游柬越之间的分段国际运输已逾15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提出推进“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这为打通孔瀑布“瓶颈路段”、落实六国直接通航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同时也对全流域航运国际法治建设提出了相应要求.在重要的货物运输领域,六国货运合同法律制度多有歧异,在国际运输下容易引起法律冲突,阻碍经贸交流.建议延续六国现有的海事行政统一法模式,借鉴《关于内河货运合同的布达佩斯国际公约》相关规定,构建澜沧江-湄公河统一货运合同法.  相似文献   

5.
当法律需要实现的目标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时,强制性规则是必要的,但当法律试图调整承托双方之间的利益公平时,就产生了强制性是否需要和进行干预程度的问题。强制性规则虽然对国际海上班轮货物运输合同责任的公平性分配、保护货方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整体效果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强制性规则的缺陷集中体现在责任的固定上,这会削弱效率价值的发挥,而是否取消强制性干预主要是由船货双方谈判势力的平等性所决定的。目前的航运事实未能证明承运人继续和长期拥有这种优势的谈判地位,承托双方谈判势力趋向平等,从而为契约自由提供了基础。基于国际班轮运输的部分长期合作性合同中承托双方谈判势力趋向平等,《鹿特丹规则》中制定了批量合同,回归契约自由原则,以构建一个整体上有实效的,但应受到一种最低限度的航运安全、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限制的航运秩序。这代表了当今国际海上班轮货物运输合同中强制性的干预程度、强制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平衡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6.
1986年,美国进行了税制改革,颁布了《1986年美国税收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该法与以前的税法典相比,对外国投资者产生了诸多新的影响。本文将就改革法涉及到外国投资者的新规定予以介绍,以供我国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同志参考。一、关于所得来源地的有关规定。美国税收原则是,凡是来源于美国的所得,美国都加以征税,凡是来源于外国的所得,美国都不予征税,所以所得来源地在美国税法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1986年以前,凡美国公司在三年内来源于世界各地的总收入的80%以上,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若干法律问题冯军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国国际货代业对外贸的促进作用,外经贸部于1995年6月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于...  相似文献   

8.
2008年12月11日,历时数年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又称《鹿特丹规则》)尘埃落定。其兼顾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制度设计,旨在统一现行国际货物运输法律体系,重新调整《海牙-维斯比规则》所确立的船货双方利益分配法律制度,顺应了国际贸易和航运实践发展的新趋势。第15章"仲裁"的规定,以平衡国际运输关系各方的仲裁选择权与世界各国的司法管辖权为立法精神,起到衔接现有国际仲裁公约和便利航运贸易纠纷解决的积极作用,将有力推动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制度的发展。中国应充分借鉴吸收新公约的优秀制度,立足于完善《仲裁法》和《海商法》中的仲裁规定,不断在立法和司法上健全仲裁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9.
论芬兰国际合同法律适用法徐国建一导言很长时间以来芬兰在国际合同法律适用这一国际私法领域并无成文的一般法律的规定。1964年6月26日芬兰第387号法律,即《芬兰国际货物买卖法律适用法》(该法的中文译文附后),只是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这种特殊的国际合同...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9月18日发布施行。现就《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作如下说明。关于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事,即海上发生的损害事件。广义的海事,包括:在海域(海洋、沿海水域)发生的事件;在通海水域发生的损害事件;在陆上(堤岸、码头、栈桥、港区、货物堆场等场所)发生的与船舶、航运(航行及客货运输)、海上作业、港口作业(装卸、仓储等)相关的损害事件。因损害事件提起的诉讼,则包括基于合同法律关…  相似文献   

11.
当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时,英国《1994年货物买卖合同》和美国《统一商法典》在单轨制的模式下规定了拒绝接受货物制度。《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没有专门提出拒货权的概念,但其以介于单轨制与双轨制之间的模式,对拒货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我国《合同法》对于拒货制度的规定,很大程度上是对CISG的条文的取舍、修改和“创新”,其适用范围相比CISG更窄。  相似文献   

12.
一、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给法律服务行业带来机遇和挑战 《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09年4月30日发布。该《意见》提出了关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相似文献   

13.
姚洪秀  李锋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9,(1):234-241,243-246
新《合同法》的颁布首次建立起较完整、科学的合同订立和生效之法律制度。海上货运合同和租船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类 ,在《海商法》及其它水运法律规范未有规定的方面 ,自然适用《合同法》。因此研究《合同法》中有关合同订立和生效之法律制度 ,对认识和掌握海上货运合同的订立和生效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4.
一、中国用决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法律适用问团的一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条规定:“技术引进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基本上是把技术引进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与其他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同等对待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  相似文献   

1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实施之前,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涉外经济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之中。1999年10月1日,随着《合同法》实施,《涉外经济合同法》被废止。2000年7月25日起,《解答》也已不再适用。在《合同法》中,第126条确立了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性规定,包括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7年5月14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合同法》)在分则中对雇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然而在实践中,雇用合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不易区分,进而引起雇用关系与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容易混淆。笔者拟对雇用合同、劳动合同之关系及异同作些探讨。劳动合同源于在用合同雇用,谓以货币购买劳动力,古已有之。欧洲中世纪及我国封建时代的仆人,可谓雇用之早期形态。1804年,第一部资产阶极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对劳动力的雇用作了规定,只是仍然承袭古罗马传统,将劳…  相似文献   

17.
1952年扣船公约为国际上比较广泛接受的航运国际公约,但是,40年来国际航运、经贸发生了巨大变化,集装箱运输取代了传统的班轮运输,船舶抵押、租赁融资有了很大发展,加之1993年5月制定了《1993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修改1952年扣船公约的必要性已摆到国际会议的  相似文献   

18.
本文提出新《合同法》的买卖合同形式规定已经与《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 的规定相吻合,因而,应撤销基于旧合同而对《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声明保留的内容。此外,文章还对国内法与国际条约的四种关系模式及我国立法的取向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9.
一中 《法庭内外》2006,(2):16-18
1996年4月3日,泛美卫星国际系统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美卫星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签订《协议》.该协议有效期至2006年6月30日。1997年10月19日,双方对《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签订《修正案》。根据《协议》及《修正案》约定。泛美卫星公司向中央电视台提供全时的、固定期限的、不可再转让(除优先单独决定权外)的压缩数字视频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太平洋地区(环太平洋服务)、非洲地区(非洲服务)、印度洋地区(南亚/中东服务)、拉美地区(美洲地区)。《孙议》(1.1)A约定,泛美卫星公司提供地面设备,以提供下行、美国传输、  相似文献   

20.
葛长峰 《法治研究》2006,(10):33-35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律师见证已经成为律师经常性的业务工作之一。但是在合同见证方面,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统一性欠缺及低层次立法两个不足。从统一性讲,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立法规定。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限制地开展见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仅可以作为律师办理合同见证业务的参考。从立法层次上讲,只有个别地方部门规章对此有相应的规范调整。这其中,以上海市“律师国内见证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广东省《关于规范我省律师从事合同见证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最为典型。面对如此立法薄弱与实务需求不相适应的现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反思合同见证中存在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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