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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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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即将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从该法的起草到正式通过,其立法过程一波三折,在众多法律的立法历程中是较为罕见的。《物权法》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涉及到物权的设立、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对物的支配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其中,《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编同我国早已颁布至今仍然有效的《担保法》在立法的精神和具体规定方面均有差异。一、关于担保的适用范围问题《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物权法》第171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陈志伟 《中国司法》2002,(12):36-38
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正式颁布,这是一部系统规定担保责任形式的法律。2000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0年《担保法》司法解释”)。作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我国的市场主体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大量使用担保这一基本法律行为,并拓展出复杂的担保责任形式。笔者根据数年来办理南德集团牟其中所引发3.2亿元人民币民事担保责任纠纷等担保案件的体会,就目前我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明…  相似文献   

3.
在现实生活中,同一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非常普遍。虽然我国《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物权法》均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但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法律规定相对原则,审判实务中遇到混合共同担保时,仍存在许多争议。本文试图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对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并存时的处理原则做些探讨。  相似文献   

4.
各国对留置权所担保债权的发生原因并无明确规定,不论是依合同,或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均可成立留置权,如台湾“民事法规”。而我国《民法》及《担保法》则将留置权限定于合同之债范围内,只有依合同占有债务人动产方可成立留置权,如《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因此,海上货物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必须是依海运合同产生的债权。我国《海商法》第87条、第94条及第141条明文规定,承运人为其应当被支付的费用有权留置债务人货物。既是法律规定,我国《海商法…  相似文献   

5.
陈洪发  房跃 《中国司法》2003,(11):47-47
现代社会中,抵押担保是财产担保的最主要方式,有“担保之王”之称,我国《民法通则》、 《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抵押担保制度作了相应规定,成为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主要渊源。抵押制度的确立,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的达成、维护市  相似文献   

6.
担保一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广泛的用义,它是促使某项主题得以实现的有力手段。但大量发生并被法律所认可的是债的担保,即担保债务的履行或债权的实现。我国《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一条规定在立法方法上采用了列举最常见的可设定担保的主题领域来说明担保适用的范围。为避免发生误会,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  相似文献   

7.
我国《担保法》第2条第1款以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规定了担保的适用范围,“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依此规定,对担保的适用范围,学者们至少在如下两点上达成了共识:  相似文献   

8.
关于公司为他人债务担保弊端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我国法律有关公司为他人债务担保的规定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公司是法人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是允许公司作主担保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但是,《公司法》和《担保法》也对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作了某些方面的限制:  (一)对公司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限制  《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该法第214条第3款又规定:“董事、经理违…  相似文献   

9.
我国担保法于1995年6月3O日公布,并在第96条规定:“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适用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8月30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票据法、担保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第3条规定,在担保法施行以前所发生的担保行为,应当适用该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如果行为发生时没有规定的,可参照担保法的规定。上述规定表明我国担保法不具有湖及力。但是,由于实践中担保法施行以前所发生的担保行为有三种情况,产生了对担保法适用的疑难问题。现就具体案件进行探讨。简要案情:某研究所与某银行办…  相似文献   

10.
略论反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出于立法技术上的考虑,《担保法》末将反担保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只是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但是“反担保’与“担保”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究竟如何适用担保的规定,在认识上和具体操作上存在不同的看法。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的粗浅认识。一、反担保的概念及设立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意义依《担保法》第4条之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  相似文献   

11.
保证方式是保证合同的重要条款江鲁保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重要担保方式之一。《担保法》除在《总则》部分就立法目的、担保形式、担保原则以及担保合同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外,在第二章专门对保证作了较为具体、规范、准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刘乙  袁野 《中国公证》2007,(3):5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分别规定了提存的两种功能。《合同法》第101条规定,债务人有法定情形的出现,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同时第91条又明确规定了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这一功能即通常说的以债的清偿为目的的提存。而《担保法》中则规定了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相似文献   

13.
尽管我国《担保法》对“商标权质押”有明文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以商标权设定担保的实例并不多见。个中原因有三:一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经济交往欠缺活跃,而一般情况下传统的担保方式已足够发挥效用,这样的大环境首先制约了商标权担保的广泛运用;二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加之法律规定本身非常原则,所以有的制度尽管规定得很好但离深入人心还有很长一段差距,这直接导致企业的商标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商标权的巨大财产价值及其利用渠道的认识明显不足;三是法学界对商标权设定担保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几乎无人涉猎,诸如商标权是杏具有“可担保性”?商标权担保成立的标准、担保的方式及其如何实现优先受偿等许多问题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这种状况已然造成人们即使在主观上很想用商标权设定担保客观上也是困难重重。针对这一状况,笔者拟以本文对这些法律问题作一初步分析,旨在为我国商标权担保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略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4.
《担保法》立法技术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于1995年6月30日公布,并于同年10月1日生效。《担保法》是在总结我国担保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有关法律规定和国际通行做法制定的,是我国第一部担保单行法。它对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担保法》亦存在不完善之处。本文拟从立法技术的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对完善我国民事、经济立法技术有所裨益。一、《担保法》的体例结构缺陷担保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它肩负着促进国内外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  相似文献   

15.
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保证期间的界定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是保证担保法律规范中的重要法律概念。《担保法》在总结以往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完善了保证担保的立法,然而,却把保证责任与偿债责任混为了一谈。我们认为,一方面,在理论上应当分清是非;另一方面,由于目前仍有大量的担保纠纷是发生在担保法实施之前的担保行为,前后立法上概念上的差异必然导致不同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在提出保证的概念时并没有提出保证期间的概念。在1994年4月15日前,即最高人民法院在作出《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  相似文献   

16.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关于总则部分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  相似文献   

17.
张敏  李月红 《中国律师》2011,(11):48-48,49,50
让与担保制度尽管在各国立法中未有明确规定,然而实践中存在的让与担保已显示其市场需求。本文从一则公证案例引出对非典型担保——让与担保之标的及公示方式的探讨,结合当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实际国情,建议在《担保法》或民法典中债的篇章里增设让与担保制度。对动产让与担保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的公示方式。  相似文献   

18.
提存是民法中债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以及《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提存的含义不仅限于由于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给付义务而将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①在某种情况下,提存的担保功能还兼有保护提存人财产安全的作用。作为法定提存机构之一,通过担保提存途径实现保护物权的目标对公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相似文献   

19.
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我国担保法颁布以后,抵押制度在法律上得到极大的完善,抵押作为交易中经常采用的担保方式,在实践中对保障债权实现和债务的履行,增强主体的信用,预防和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风险,发挥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审判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拟就此谈几点粗浅的意见。   一、抵押当事人能否自行约定抵押期限   我国现行《担保法》在保证制度中,规定了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但是在抵押制度中并没有规定期限问题。《担保法》第 39条中规定了“当事人认为需要…  相似文献   

20.
反担保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担保制度初探●程政举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关于担保的规定。”该条确立了我国的反担保制度。反担保制度是我国《担保法》的独创,其实质与担保制度一样,都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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