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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最高法院核准对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的死刑判决,并于当日执行死刑。以“钱多、房多、女人多”而获“许三多”称号的他.受贿1.45亿元,贪污5300万元,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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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刑复核现状
立法现状: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0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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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4):15-20
死刑案件核准:是指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和裁定,依照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审查核准的制度,旨在保证死刑适用的正当性和正确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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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后执行死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意思是指苏州、杭州的美丽、繁荣与富庶。令人想不到的是,过去因美丽而结缘的苏杭,如今却被两个大贪官联系在了一起。两个天堂之地的副市长血祭反腐大旗,让人们看到了国家惩治腐败的力度。至于这两个贪官是去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谁也说不清,似乎只有他们两人自己知道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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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3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色魔”吴天喜注射执行了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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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9月26日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发了《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明确地将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毒品犯罪的除外)、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判处死列的案件,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涉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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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生命,匡正刑罚,慎用死刑——论“严打”中死刑的合理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1983年开展“严打”斗争以来,我国死刑立法规模急剧膨胀,适用总量居高不下,因而有必要对死刑适用总量、范围、对象进行合理控制。以贯彻“少杀”方针,为最终废除死刑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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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12):6-6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修改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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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后执行死刑。国家反腐败的决心,用两颗高官的人头做了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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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九八三年开展“严打”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这对依法贯彻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保障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是完全必要的。随着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下放,部分死刑案件中的“上诉”和“复核”这两道工序概由高级人民法院承担。这在司法实践中会带来一个问题,即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判处的死缓案件,在检察院不抗诉的条件下,被告人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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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律师》1997,(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了及时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本院曾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七日发出通知,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死刑案件。现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刑法仍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鉴于目前的治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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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8日,全国首例汽车尾气杀人案审理终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判决,被告人王士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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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2002年8月26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北省第六监狱,对一名在死缓考验期内脱逃的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赵志良在死缓考验期内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依照法律规定,报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良复核执行死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赵志良执行死刑的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随后,对罪犯赵志良执行死刑。①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赵志良在死缓考验期内所犯的脱逃罪作出判决,且依法报请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罪犯赵志良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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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遭遇公路“三乱”后,他并没有像其他司机一样保持沉默,而是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权益。他的行为引起了全国很多司机的关注。他也很快成为一名“维权代言人”。2008年春节,他收到全国各地司机朋友的贺年短信,同时也接到不少电话,谈的大多是公路的“三乱”话题。如今细细算来,从2005年3月起,他已为同行代理投诉公路“三乱”事件350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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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在很多国家都有适用,但将缓刑的“以观后效”精神运用到死刑上的,只有中国。在死与不死之间刚性的选择中,中国人发明了“死缓”。中国有死缓的“传统”。明清两代的死刑分为两种:立决,监候(斩监候、绞监候)。前者是死刑立即执行,后者也就是俗称的“秋后问斩”。死缓作为“缓一缓”、留有余地的量刑选择,长期存在于司法人员的意识中,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首部刑法实施之后。比如,1984年,湖南省人民法院某法官对于死缓的理解是:“杀掉既不慎重,放人又不严肃。所以,对这种情况,为了慎重起见,留有余地,判处死缓为上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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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毒法初稿已成核心是将禁毒作为基本国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深圳市“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及毒品案件公开宣判暨销毁毒品大会6月26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大会对12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庄楚城等5名走私、制造毒品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