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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如何构建国际板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度,是我国设立国际板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作为成熟证券市场的美国,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对境外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超国民待遇,采用比本国公司较低的监管标准。国际证监会组织则通过确定跨境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最低标准,来协调信息披露的跨国监管,以便于跨境发行和上市。为了保护我国投资者的利益,在国际板推出初期,我国还不宜采用美国超国民待遇的监管标准。我国可以采纳国际证监会组织的做法,处理跨境监管的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2.
张莉莉  王琪 《行政与法》2014,(5):119-122
从主体角度看,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存在立法位阶较低、立法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存在冲突、法律合作机制尚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参考国外的立法实践,其在立法框架、监管体制及监管内容等方面都有可借鉴之处.本文认为,我国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法律规制应当从外汇监管制度、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备付金监管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武长海 《政法论丛》2016,(4):95-102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监管者对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准入的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传统金融监管的复制,即将投资者按一定的能力标准进行分类,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产品和服务,并严格监管。但事实上在网络经济时代,监管者基于传统技术和金融模式所确立的监管规则与法律规制,已经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新特征。构建开放条件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以及新的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顾问制度和投资者教育制度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4.
李勇 《法制与社会》2011,(36):41-42
理财市场投资者与其他市场的消费者一样,处于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地位不平的劣势,应确立其消费者法律地位;理财消费者权利的重点在于知情权,隐私权和求偿权,而建立从监管、行业协会到仲裁和司法等多层次的保护机制也是理财消费者保护不可缺失的体制保障,同时应尽快引入集体诉讼制度来将中小投资者保护理念落在实处。  相似文献   

5.
新自由主义、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体制之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松  张永亮 《法学杂志》2012,33(1):26-32
新自由主义理念支配下的华尔街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金融市场"高度繁荣"。受此影响,监管领域出现了反监管思潮,其逻辑后果便是市场与政府(监管)出现双重失灵,金融危机爆发并蔓延。美国金融监管权力配置的欠缺导致监管冲突与监管真空;监管成本与监管收益不匹配;监管部门组成人员配置不合理。在全球金融体制风云变幻的今天,汲取美国教训、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应重点关注:信守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之市场永恒价值真谛;建立宏观审慎监管体制以应对系统性风险;通过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完善金融机构治理;构建对监管者之"监管"制度;重点监管民间金融和影子银行系统。  相似文献   

6.
对于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法律监管需秉持证券市场的公平、自由与效率理念,但又要适度平衡或重点规范分拆导致的利益冲突,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可能引发的金融市场风险。秉持类型化与重点领域监管并重的理念,在具体规制路径和策略上,应从三个方面加以制度建构。一是完善公司分立制度,明确兄弟公司分拆上市的制度基础;二是建立分拆上市制度,重点就母子公司分拆上市的内部决策机制、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风险进行规范和监管;三是尽快修订《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7.
我国证券监管一直以公共利益理论为基础,形成了以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随着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大量中国公司境外上市,公共利益理论对监管制度理论上的支持作用明显下降,因此需要更丰富的私人利益理论共同完善对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理论基础。本文认为,公司境外上市监管体系的完善,要在反思传统公权监管理念的基础上,从政府公权监管和证券行业自律、政府公权监管和私权诉讼两个方面,选择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路径,进而提出重构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学》2019,(6):91-103
差异化表决安排,是推动新兴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是企业家与投资者之间的一种治理契约机制、风险分配机制、激励机制与自我保护机制。围绕我国首例采纳差异化表决安排的"优刻得公司"的治理安排,引发学者重新反思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监督模式、不宜强制性推行时间日落条款、肯定科创板的现实治理安排。立法者应寻求控制股东特质企业愿景与少数股东权益保护之间的最佳平衡。监管者应坚持监管强度与投资者博弈能力相匹配的严格监管机制。司法者应充分尊重差异化表决下的公司自治,兼顾防范控制股东滥用表决权。我国进行差异化表决制度的法律移植过程中,必须立足于我国投资者保护偏弱、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监督形式化、监管措施仍在摸索中、科创板治理商事裁判刚刚起步的现状,寻求适合本土的科创板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9.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国内消费者获取境外优质商品带来契机,但个人网购货物以行邮和快件形式进境给海关监管造成困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以保税货物的形式进口境外商品需要得到有效监管.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需要明确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的监管规则,确保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流通的便利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0.
中国企业赴美国上市的法律风险和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大量中国企业赴美国上市,与之相关的法律风险问题也逐渐暴露。当前,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集团诉讼风险、证券违法违规处罚风险、退市风险、做空风险和中介机构欺诈风险。因此,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应充分了解、熟悉和掌握美国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提高应对集团诉讼的能力。  相似文献   

11.
李琳 《政府法制》2007,(23):26-27
近年来,在大中城市不断出现某些产权经纪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利用投资人不了解原始股背后的企业和不懂相关金融、法律知识,以及利用市场缺乏相应的法律和监管,打着公司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NASDAQ上市等幌子疯狂圈钱,上当的投资者之多,损失之惨重,无不令人触目惊心。对于此等骗钱伎俩,广大中小投资者又该如何警醒呢?  相似文献   

12.
在资本市场国际化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背景下,国际板的推出已是大势所趋.但由于跨境难题的存在,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上市存在着包括市场准入、法律冲突、市场监管和投资者保护等各种法律障碍与漏洞,我国现行证券法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困境.为了适应国际板市场发展要求和保障国际板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制应与时俱进实现制度进化.在证券法制变革中,我们要反思和检讨传统的立法背景、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的缺失,妥善处理市场安全与效率、法律的稳定性与时代性以及投资者保护等问题,通过法律移植和法律创新的双重路径实现证券法制的改良与重构.  相似文献   

13.
金晶 《中外法学》2023,(1):46-65
欧盟的数据政策,对内始终服务于以公平贸易与基本权利为代表的欧盟共同价值观,对外则具有明确的法律输出动机,从附带性输出发展为战略性输出,意在成为全球数据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者。欧盟数据跨境流动监管表现为两类法律输出途径,一是数据规则的显性输出,以充分性认定和标准合同条款为典型,二是数据标准的隐性输出,以欧洲法院司法审查为代表。欧盟数据监管模式的全球输出是数据监管全球趋同的范例,对此,传统法律移植、私人法律移植、规范性力量和布鲁塞尔效应可以提供多元理论解释。欧盟模式的全球化表明,数据规则和标准越严格,法律趋同越容易实现,现阶段数据跨境流动的全球监管也确实呈现“逐顶竞争”趋势。但在全球价值链下,特定数据监管模式的全球扩张暗含价值提取逻辑,欠发达国家恐面临“数据殖民”风险,强监管的局限性和破坏性尚未被充分识别。市场才是全球数据监管竞争的底层逻辑,我国应对数据市场松化监管,坚持自由市场和合同自由原则,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典型合同设置任意性规范,为数字产品和服务提供替代市场。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解决公共健康危机的国内法律策略进行探析,提出八种解决措施:强制许可、平行进口、专利权的例外、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BOLAR例外、禁止反向支付、对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予以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医药专利审查制度——"事先同意"法律制度。其中前四种措施是国际社会上一直以来倡导的主要措施,后三种是新的解决公共健康危机的法律措施,其创新点在于:第一,呼吁将禁止反向支付纳入法律,并与BOLAR例外相结合使用,促进仿制药品的尽快上市;第二,将公共健康、医药品专利以及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三者紧密相连,通过对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予以知识产权保护来应对发达国家的医药品专利;第三,"事先同意"法律制度是巴西提出的一种旨在保护公共健康,应对医药专利的新的法律制度,该制度规定凡是涉及医药品专利的申请都必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公共卫生监督局的公共审查,并且国家公共卫生监督局有是否授予专利的最终决定权。  相似文献   

15.
对"金融消费者"进行法律定义,应充分挖掘概念与制度之间的理论逻辑,根据制度内容来推导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提出以及相关倾斜性保护制度的构建,是基于其与金融经营者之间"实力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理论预设。根据这一制度逻辑,顺应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国际立法和监管趋势,并考虑我国国情,我国金融消费者应该是指"已经、正在或正打算购买、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专业投资者除外"。  相似文献   

16.
绝对禁止与受损者合理补偿的法理之辩、投资者保护与公司自由兼顾之监管逻辑,为我国上市公司私有化监管提供理论基础。上市公司私有化监管从"实质审查"到"法定披露"之演变,体现了投资者保护与公司自由之间的利益平衡。通过考察中美上市公司私有化的实证数据,探索数据背后我国资本市场生态破坏、私有化需求不足深层次的原因是总量控制之证券发行制度。应借鉴域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类型化证券监管与公平性司法审查并重之路径,确立公司退市自由与投资者利益合理补偿兼顾之理念,联动修改《证券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7.
吕斌 《法人》2013,(1):40-41
中美针对证券市场监管的合作,已经讨论了很久,在中概股危机爆发之后,此问题再次成为热点。但跨境监管需要在两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资本市场环境甚至商业文化、投资者习惯等各个方面达成协调,只能是逐步对接,而非一次到位美国SEC拿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开刀",被认为是中美未能达成资本市场监管对接的无奈之举,同时也被认为是在向中国监管机构施压。SEC希望借此督促中国监管层和美国监管层进一步加强沟通,早日达成跨境合作协议。在中概股危机尚未退去、国际资本市场形势不明朗的当下,深度探讨资本市场跨境监管合作,显得更有必要。  相似文献   

18.
在证券市场中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和新闻舆论监督都在追求保护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信息披露法律监管通过公众公共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目标。舆论监督要以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为基础 ,还需要舆论监督的参与。  相似文献   

19.
自贸协定视角下知识产权避税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自由贸易协定在世界范围内的增加,贸易利益逐渐集中在签订区域协定的地区内部。与此同时,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跨境贸易也将越发频繁,一方面跨境无形资产交易税收监管难度也将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因为自贸区内的贸易可享受相关税费的减免,如关税、增值税等,从而降低贸易成本,无形资产在跨境贸易中充当的避税"利器"角色不可忽视。利用税收政策保护知识产权交易和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实现税收增长成为国际市场无形资产跨交易的发展趋势。当前法律、会计、国际贸易等相关领域亟需研究和解决该问题。因此,分析知识产权跨境贸易的理论成因及现实特点,可为我国反避税监管提供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0.
侯东德 《政法论丛》2020,(1):125-136
以智能理财为代表的金融创新行为值得鼓励,该行业对社会和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使得各国政府都愈发重视。由于智能理财业务模式的创新,其区别于传统投资顾问的新特征也随之出现,这种变化必将给金融行业传统的风险规制带来新的课题:监管者如何区配新的风险规制路径?要让智能理财行业实现良性发展,首先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其所具有的金融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并明确其规制路径予,让监管主体有效发挥职能。具体来说,首先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风险提示机制,完善信用体系等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其次需要强化市场准入与牌照管理,健全合格投资者制度等准入门槛;最后还需要将穿透式监管、全过程监管、科技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贯穿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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