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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不属我国债的担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我国大多数民法学者,都把违约金看做是债的担保方法之一。同时还认为违约金是我国最重要的一种债的担保方法。笔者认为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法,而是一种预定的违约责任。关于债的担保概念的探讨要说明违约金不属我国债的担保,首先应明确什么是债的担保。对债的担保的认识,民法学界虽略有不同,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即认为合同的担保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法律制度。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如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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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担保之谜:担保法的价值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担保之债和非担保之债设定原因的综合考察 ,系统地分析了影响担保设定的诸因素。作者认为 ,影响担保设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安全因素、公平因素和效率因素。其中 ,追求债权的安全是债权人选择担保之债的最为根本的价值 ;公平价值是债务人是否接受担保之债所应考虑的一个重要价值 ;效率价值是决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采用担保之债的一个十分关键的经济因素。我国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 ,应以上述三种价值为取向 ,更好地完善我国的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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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有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先行利用债的担保制度实现债权,是否有权直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要求次债务人履行针对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对此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就应该允许债权人直接行使代位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债权有担保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应该受到限制。只有当债权人已经诉诸担保的保障而仍然不能实现债权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代位权。笔者认为,应从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运作的内在逻辑出发,结合债的担保制度与作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的债权人代位权在功能上的差异,解决在存在担保的情况下代位权的行使为何应该受到限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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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3,(2):163-175
“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是指相对人依法提供的,用于担保对第三人所负违约、侵权、无过错责任,或用于垫付风险应急费用的担保,特点包括:以三方法律关系为基础,担保“私法之债”,担保“未来之债”,以及具有强制性。借助该种担保,公权力介入私法关系,在相对人和第三人间进行风险分配,从而保护弱势第三人,提高社会总体风险抵御能力。该种担保会限制公民意思自治、减损公民权益,故设定时应遵行民法的物权法定原则和公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及比例原则;实施则应避免流质、流押,规范管理担保财产。“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具有侵益性过强、风险预防效果欠佳等固有弊端,可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实现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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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见第89条)这就是抵押权。由于我国民法没有正式建立物权制度,上述条款是作为债的担保方法之一规定的,因此,民法学者在说明抵押权的法律性质时,认为它是一种“从债”,即其效力决定于“主债”(即被担保的债权),它随主债的成立而成立,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这种说法当然不能算错,但是不能全面地充分地说明抵押权的性质。严格地说,抵押权是一种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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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一般担保制度初探王丽萍担保制度是为保障债权人债权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其功效是可以在更大程度上使权利人的利益得到实现。在民法理论上,债权担保有一般担保和特殊担保之分。一般担保是由债的效力引伸出来的,即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特殊担保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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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担保中的重复抵押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试论担保中的重复抵押刘志文所谓抵押,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用来担保合同债的履行。提供财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抵押人,受担保的合同债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抵押物折价或变卖所获价款优先清偿,称为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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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为担保物权,是一项古老的债权的担保制度,一向受到青睐。究其原因,是抵押权在诸多债的担保中,较其他担保更为可靠。人的担保,有时可能因保证人的财产状况和信用等原因,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而设定抵押权,债权人可于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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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破产中有担保的债权许洪臣郭诗英企业破产中有许多债权,其中附有担保的债权又使企业破产中的债权更加复杂起来。债的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主要是保证,物的担保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形式。一、有保证的破产债权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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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担保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与担保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设定的担保权利义务关系。担保法律关系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从属的法律关系。担保法第五条一款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就是说,担保法律关系是主债法律关系的从债法律关系。正如担保合同是在主合同基础上设定的从合同一样,它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担保法律关系是随着主请法律关系而产生、变更、消灭的。担保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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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比较法研究——兼评建立我国让与担保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让与担保制度的法律特征让与担保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说和判例中的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它是罗马法上的信托以及日尔曼法上的所有质、新质经过长期发展演变而来的。由于大陆法系各国现行制定法中对让与担保未作规定,仅由判例加以确认,因而通常将它视为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让与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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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动产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以特定的不动产为债权设定担保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不动产抵押作为抵押担保的一种类型。是当事人签订担保合同所采取的普遍形式之一。但毕竟不动产抵押中涉及的抵押登记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在实践中,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现象比较突出,而正是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法律上的障碍,抵押权人无法享有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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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一改民法通则债之担保立法体例,将民法通则中债之担保的抵押权方式明确区分为抵押权和质权,从而使我国担保物权法例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