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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晖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6,(3):50-51
正核心提示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近年来,在完成林权主体改革和深化配套改革中,巴中市巴州区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试验并制定了"林权流转基准指导价制度",为全省、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规模化经营找到了新的突破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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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表彰暨林业产业发展大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宣布,云南省在我国西部地区率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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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斯丹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4,(12):34-35
<正>今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我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明确了完善集体林权确权颁证、规范林权流转等七项重点改革任务。其实,从2008年以来,我省就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集体林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工作已经完成,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深化改革正稳步推进。全省累计确权颁证1.63亿亩,受惠林农5300万人,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业产值从2007年的670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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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月19日,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明晰集体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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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09,(8):4-5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最近,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央召开的首次林业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确保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基本目标,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两项根本制度,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依法办事两大重要原则,抓住勘界发证和落实责任两个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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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权制度改革堪称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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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生 《共产党员(沈阳)》2010,(10):24-24
我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山区农民造林护林、发展林地经济的积极性,林业产值大幅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国家林业局长贾治邦2010年6月11日在本溪市调研时指出:“辽宁省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鲜亮的一面旗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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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及规范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元昌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9,10(5)
德宏州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无序流转,低价转让,缺乏流转中介组织,流转不公开,林农林权意识不强,倒卖、炒卖,缺乏适用的林权流转规范性法律和管理办法等问题。为此,必须培育和完善林权流转要素市场;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加大林权流转的宣传力度;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推进林权流转制度的相关配套改革;加快林权流转制度建设,才能规范流转行为、形成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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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北京市将在201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昌平区作为首都的生态涵养区之一,坚持从区情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和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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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又一深刻变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是这一改革的根本目的。我省自去年10月起,在全省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至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今后的主抓重点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日前,记者专访了甘肃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高清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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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峻 《共产党员(沈阳)》2007,(4)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近日表示,2006年,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并取得重要突破,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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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08,(15)
7月14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权制度改革堪称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辽宁省是中国北方以集体林为主的省份,集体林面积9000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86.5%。集体林在全省林业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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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2008,(6)
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皖视察时指出,安徽是农村大包干的发源地,更应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坚持通过改革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当前,正在全省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林业体制机制的一次重大实践,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必将对我省林业发展、农村发展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此项改革是我省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广大农民利益密切相关。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考虑、精心谋划、稳步推进,确保林权改革取得成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