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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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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佳 《法制博览》2014,(2):96-97,77
国籍冲突是国际私法冲突理论中重要的内容,是解决自然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必须面对的问题。由于自然人的国籍归属问题通常由其国内立法所决定,各国立法又不一而足,由此导致自然人国籍冲突有多种表现形式。因此,解决国籍的方法应根据国籍冲突的不同表现形式而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随着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发展,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对国籍冲突的解决方法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在论述传统国际私法解决自然人的国籍冲突时,对解决国籍冲突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主张,希望引起读者的思考。  相似文献   

2.
台湾地区现行“国籍”制度默许台湾居民拥有双重“国籍”,使部分台湾居民在事实上拥有双重“国籍”,导致台湾居民“国籍”问题比较复杂。从“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的实践经验来看,两岸和平统一后,台湾居民的“国籍”问题必须作适当处理。鉴于回归前香港居民国籍问题的复杂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解释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实施作了变通规定,灵活处理了香港居民的国籍问题,保障了香港顺利回归。两岸和平统一后,可借鉴处理香港居民国籍问题的经验,充分考虑潜在风险,根据现实情况对台湾居民“国籍”问题作出合情合理安排,维护台湾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3.
国籍是一个人成为某一国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资格,早在五十年代初我国就确立了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制度。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不仅是政治问题,更是国内法和国际法上的问题。要求承认双重国籍的呼声不断加强,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华侨因国籍问题引起的不便,而不是简单的通过承认双重国籍来解决。  相似文献   

4.
司法拍卖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传统的线下司法拍卖具有佣金高、透明度低等弊端,拍卖过程不公开、公众监督不得力,因此极易滋生腐败。而网络拍卖平台具有公开、透明等优点,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暗箱操作,司法拍卖网络化已经成为司法拍卖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对司法拍卖网络化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一、股东瑕疵出资行为的认定瑕疵出资,是指股东履行出资不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缺陷,包括对出资义务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二、瑕疵出资下股东资格的认定和解除(一)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资格即股东成为公司的一员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一般认为股东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股东。一些国家还对股东的国籍和居住地做出了限制,如意大利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虽不一定具有意大利国籍,但在外国人持有意大利公司30%以上股份时,须经意大利财政部批准;挪威公司法规定,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外贸易和交流的持续走俏,我国的国籍制度逐步被我国公民、华人华侨及外国公民关注。是否可以通过双重国籍制度的构建来维护广大华人华侨的合法利益和吸引外资?我国半个世纪以前制定的国籍制度是否依然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现状?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齐艳 《法制博览》2013,(10):228+227
被害人出庭作证对于一些一对一的案件以及证人和被害人各执一词的案件来说至关重要。司法实践中因为被害人地位的不清晰和被害人作证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少有被害人会出庭,因此司法机关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去查清案件事实,甚至有些犯罪分子因此逍遥法外,为了实现公正审判和节约司法资源,应该建立完善的被害人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8.
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司法转处,减少了刑事司法程序对涉罪少年的干预,更有利于其复归社会,是少年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识。附条件不起诉作为司法转处的内容之一,实效性受制于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程度。由于受少年司法体制的封闭性、司法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条块化的权力分割体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我国少年司法转介机制始终难以推进。为深化附条件不起诉社会支持体系,应以案主为核心,以案主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工作方法为手段,驱动社会资源"嵌入"少年司法,实现二者的"契合性"发展,并建立"实效"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9.
贾茹 《法制博览》2013,(1):110-111,86
随着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加、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司法被给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同时,对司法的诟病、不信任也比比皆是。固然,我国司法公信力较低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人们对司法缺乏理性理解,对司法权的有限性认识不足,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本文通过展现我国"司法万能"形象进而揭示司法的"不能承受之重",并通过分析"司法不能"的原因,就现有法治环境下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0.
达选梅 《法制博览》2015,(5):123-124
当今社会,司法公信力不足已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重要的薄弱环节,对司法的不信任,对法律的忽视,对执法人员权威的轻视,使得司法活动开展难度增大,判决得不到执行反过来又进一步削弱了法律在民众心目中的权威性,树立司法公信力已经成为迫不容缓的要求。但树立司法公信力并非一朝一夕,一环一节即可达到,涉及到整个司法程序静态与动态方方面面的问题,甚至与司法程序之外的行政等系统亦息息相关,下文我们将从静态结构与动态结构两个大方面分析建立司法公信理所必须的各个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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