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朱本元 《中国工运》2012,(10):47-48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人力资源配置,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近年来发展迅猛,应用普遍,人员激增,呈现出企业用工常态化、一线工种普遍化、生产骨干扩大化趋势,劳务派遣工群体已成为很多企业尤其是矿山、服务等行业生产一线的主力军。由于劳务派遣工处于"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难免出现"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两管两不管"的尴尬境地,使其权利受到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2.
吴建华 《中国工运》2009,(12):47-48
劳务派遣工.是指派遣企业(公司)受社会用工单位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录用的.依法与派遣企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住用工单位就业的劳动者,自2009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海门市大部分劳务派遣组织逐步规范了自身经营管理行为.依法招工派工.认真落实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3.
关于劳务派遣情况的调查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务派遣又称“劳务租赁”,是一种雇用和使用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劳务派遣企业雇用人员但不使用人员,用人单位不招聘人员但使用人员,双方通过劳务合同的方式确立派遣和用人关系。劳务派遣包括劳务派遣型用工、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就业等三个方面,劳务派遣就业的实质是对劳动力的租赁,属于非正规就业范畴。最近,我们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近年来,我国劳务派遣迅速发展,劳务派遣工、使用劳务派遣工企业、劳务派遣组织的数量急剧增加。据统计,电信系统的电信、移动、网通、联通等四大集团共有职工118.3万人,其中劳务派遣…  相似文献   

4.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于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将用工比例降至《暂行规定》确定的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出用工总量10%的规定,许多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将在近期以多种形式缩减劳务派遣用工规模。“退工”,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普遍选择,由“退工”引发的经济补偿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5.
稳妥解决劳务派遣工的入会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进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组织建设、稳妥地解决好劳务派遣工的入会问题,是当前企业工会工作的难点问题。浙江省衢州电力局经过三年的努力,协助劳务派遣公司成功完成了电力分工会的组建工作,稳妥地解决了劳务派遣工的入会问题。  相似文献   

6.
潘荷花 《工友》2008,(11):32-33
近来,一些劳务派遣机构纷纷倒闭的消息多有耳闻,究其原因,不少单位不再"钟情"劳务派遣工是其影响因素之一,而根源在于已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严格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准入门槛的提高及其与用工单位责任的捆绑等等,无不给劳务派遣机构"当头一棒"。于是,很多单位将目光转向劳务外包。劳务外包为何物?它与劳务派遣有何区别?它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单位将风险转嫁给了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又将风险转嫁给谁呢?  相似文献   

7.
工友 《工友》2013,(8):35-35
《工友》编辑部: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一直未续签,劳务派遣员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此事实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是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造成的劳务纠纷,如何处理?李振海李振海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之规定,劳务派遣员  相似文献   

8.
维护“劳务派遣”职工权益不容忽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是当前农民有组织地进城务工的重要途径,也是城镇下岗、失业职工自我创业、灵活就业的重要形式。但调查发现,目前劳务派遣中存在着用工不规范、职工权益受损的情况,迫切需要工会组织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由于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即劳动者由派遣单位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往用人单位工作,不直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直接在用人单位拿工资。这种就业形式在当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法规不够完善、劳动监察不到位的情况下,使一些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相互勾结,逃避法律责任和社会保障义务,侵犯劳动…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运》2009,(7):15-15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一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相当数量的劳务派遣工还没有组织到丁会巾来。为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作出以下规定:  相似文献   

10.
我国加入WTO后,在开发区出现了多种用工形式。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劳务派遣用工,使得劳动关系再次出现新变化,给开发区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一、根据劳务派遣企业和员工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工会组织目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中已有约20%采用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使用派遣员工近万人。在劳务派遣工所服务的企业中,有的建立了工会组织,多数(未在开发区注册)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在已建工会企业,多数将劳务派遣工视同于本企业工会会员一样进行管理,吸收他们参加工会的活动,享受相同工会会员待遇;部分企业则没有包括这部分职工。在未建立…  相似文献   

11.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 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 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位负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 不满十年,其意义仅在于新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 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的性质不应视为是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而通 过界定“逆向劳务派遣”或适用实质雇主判断规则,寻求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裁判思路, 应当审慎。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是否享有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亟待立法明确。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制定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渡时期,实行于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再加之劳动力市场的严重供大于求的现状和劳动力市场组织作用的欠缺,劳动合同期限制度本身的缺陷在实践申显现了出来,造成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因此,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成熟立法经验重构劳动合同期限制度,严格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进行限制,完善劳动合同解雇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而最近完成的实证调查表明,其实施之初被规避、被冷落的现象便十分突出.尽管其原因十分复杂,在立法取向上沿袭国家行政主导则是基本原因.现在回过头来看,认真地加以检讨是十分必要的.劳动合同与中世纪的租约、计划体制下的隐性契约不同,其基本主体是企业和劳动者,政府作为辅助主体的介入不能简单地沿用以往行政一方主导的路径.亡羊补牢,未为迟也.但是,这需要从理念认识上和实际操作上进行补救的工作.包括营造相关的法制环境,培育相关的法律诚信,提供相关的施法技术等.也就是说,应该循着更为开放的路径来实施劳动合同法.  相似文献   

14.
依据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劳动者与所在单位(用人单位)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存在很大差异。因此,相关的争议解决机制也不相同,再加之实际中存在的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给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造成很大的难度。厘清三者关系,对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形成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5.
预告期作为劳动者辞职或用人单位预告解雇的期限,其性质的阐明关乎实践中诸多问题的厘清。在肯定预告解除权为形成权的同时,认可预告期"始期说"的内在性质,在"程序说"与"条件说"的外在性质辨析,在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关于预告期规定的选择中不囿于现有学说,在适当倾斜保护劳动者利益以及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同时,提出区分预告解除主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  相似文献   

16.
劳动者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是劳动者摆脱对雇主的依附关系,获得独立地位的保证,赋予劳动者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亦有必要对该权利的行使进行限制,寻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赢.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劳动争议采取"一调一裁两审"的单轨制解决途径,在内部调解机构调解之后和国家公权力介入进行强制裁决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因其独有的模式、独特的成员构成、高效的运作方式以及相对经济的仲裁成本在解决众多劳动争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因为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本身存有的问题引起了各方越来越多的关注。  相似文献   

18.
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的认定和责任承担的规定是模糊的,对劳动者的范围规定是限制性的,这不利于劳动权的保护,不利于劳资矛盾的解决,也不利于我国劳动关系的法治化。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中,在对用人单位的认定和责任承担方面应当确立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而对劳动权主体的立法则应当确立普遍性原则。  相似文献   

19.
论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缔约失责制度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却不适用于劳动合同,从而造成我国劳动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为了弥补劳动权利救济的缺陷,确立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但劳动合同属于兼具有公私法性质的社会法调整,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与民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比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适用范围和赔偿范围等方面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做了重大改变,引起许多争议,有必要对其进行法律探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符合社会法理念,在强制续签、解雇保护、违约责任等制度设计上应区别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在相关法条的可操作性方面仍需要加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