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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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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9月国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的第十九条将分散在《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作了归纳,以集中表达的方式更加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而是“瓷饭碗”。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成效显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取得的成效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来,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据统计,多数省(区、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上,大型国有企业达到100%。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有所改变,新签劳动合同平均期限延长。如广东省新签劳动合同期限3年左右的占60%以上,  相似文献   

3.
《工友》2010,(10):45-45
《工友》编辑部:我所在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该单位与我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即由我承包我以前的工作,每月给我一定的承包费用。请问:不签劳动合同只签承包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李永民  相似文献   

4.
舒圣祥 《时代风采》2008,(19):18-18
当初《劳动合同法》颁布时,被某些企业家以及站在企业家背后的某些专家误读成“铁饭碗”,如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布,又被公众误读成《劳动合同法》的“朝令夕改”和“名存实亡”。可实际上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不仅早已见之于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实施条例中列举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  相似文献   

5.
《工友》2009,(5):44-44
《工友》编辑部:我是原国有企业职工,2007年7月企业改制后被私人全资收购。因我工龄已30年以上并达到离退休时间不足5年,原国有企业与我签订了劳动关系托管协议,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交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每月发给200元生活费。我从2007年10月被现私营企业重新聘用,有考勤卡、工资卡,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该私营企业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与该私企是否要签书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6.
《工友》2011,(10):25-25
《工友》编辑部:因为不能按计划接到工程,我们无法为所聘请的几个软件工程师继续提供劳动,于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表明为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是,通知发出后十多天后,后期工程项目又签订下来了。请问,这时公司能否撤回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撤回后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或者重新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7.
《工友》2012,(2):29-29
《工友》编辑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农村户籍劳动者在达到60周岁开始享受新农保养老金(每月约55元基础养老金)时,用人单位能否依据该条款与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8.
陶沙  姚守贵 《工友》2012,(2):16-17
《劳动合同法》对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该规定在现实中时常被误读。前不久,在荆州市就发生两起因误读该规定而发生的集体纠纷,幸好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及时介入下,才定纷止争,避免了事态的扩大。  相似文献   

9.
黄秀丽 《工友》2010,(5):18-20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0.
《时代风采》2010,(16):27-27
问:请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有12年的“上限”吗?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相似文献   

11.
事实劳动关系具有劳动行为发生、从属关系形成、欠缺法定形式等要件,其中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要形式。处理事实劳动关系以《劳动法》和有关文件为依据,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受理有关纠给纷。  相似文献   

12.
2008年以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虽然澄清了《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些模糊问题,但是,围绕企业规章制度、双重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追索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和加班工资基数,以及社会保险争议等问题,人们的认识和仲裁、司法的审理和执行仍比较混乱。因此,有待于通过进一步学习劳动法律,在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执行过程中的某些疑难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工友》2009,(2):40-40
《工友》编辑部: 我到某单位应聘,谈妥条件后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我一月后上班。但一个月后我去单位上班时,单位告知情况发生了变化,不打算录用我了。请问,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不履行怎么办?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能否通过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处理?  相似文献   

14.
谭立独 《工友》2012,(4):30-31
《工友》编辑部: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5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随意性很大,想干就干,想走就走,根本不执行上述规定。假若职工没有提前50日通知用人单位,单位能用经济手段处罚职工吗?用人单位能否对此约定违约金?  相似文献   

15.
柳城   《工友》2008,(7):49-49
《工友》编辑部: 我是潜江市某工贸公司的职工,1957年12月出生,1975年11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8日,企业改制,与我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同日又返聘我上岗,并重新订立了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每年续签一次),一直续签到2007年底。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  相似文献   

16.
《工友》2006,(2):46-46
第一大猫腻: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事  相似文献   

17.
《工友》2014,(3):26-26
《工友》编辑部:我入职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前我因社保等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并申请了劳动仲裁,由于劳动仲裁部门逾期没有作出裁决,我就向法院起诉了。为了证明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我提供两位工友的书面证言。案件开庭之前,法院要我通知他们出庭作证,说如果他们不出庭作证将对我很不利。请问,提交了两位工友的书面证言还不行吗? 陈学举  相似文献   

18.
虞树建  潘小建 《工友》2007,(4):25-27
中国加入WTO后,劳动力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劳动力的流动日益频繁,劳动争议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的比例逐年增长。特别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的纠纷,更使得劳动争议案件成倍的增加,已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此类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不同意承担其义务。如何处理好这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保护新的劳动用工制度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9.
鲁骏 《工友》2011,(6):28-28
专家点评: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20.
但雪晴 《工友》2014,(5):40-41
正伴随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建立,劳动争议中的精神损害该如何救济越来越被关注。劳动争议精神损害救济制度现状劳动争议精神损害的劳动法律救济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规对在劳动领域中发生的精神损害基本没有涉及,只是在个别法律、法规中对精神损害有所体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列举了劳动争议的范围,其中没有明确将精神损害列入,只能靠对第六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的扩展解释来将其含纳。但这种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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