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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属于复合行为,但不属于结合犯.集资诈骗罪与其手段行为所触犯的其他诈骗罪名之间的罪数形态属于法条竞合;集资诈骗罪与其目的行为所触犯的其他非法集资罪名之间的罪数形态,属于想象竞合犯.集资诈骗罪与其他相关犯罪之间具有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且其他相关犯罪已经超出了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的范围,属于完全独立的犯罪行为,从而构成牵连犯.  相似文献   

2.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为法条竞合中的交叉竞合关系,不存在如多数学者所认为的普通法与特别法之关系,因此,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依据刑法第266条"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的要求,交叉竞合时禁止优先适用重法诈骗罪。如此一来,将骗取财物包含在招摇撞骗罪中,也就不会出现竞合关系否定论者所担心的罪刑不均而有失公正的问题了。  相似文献   

3.
张少会 《人民论坛》2012,(14):80-81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被害人交出财物时的心理不同。诈骗因素与敲诈勒索因素混杂有两种情形:人物关系中有第三人和人物关系中无第三人。前者应定性为诈骗罪,后者则为诈骗与敲诈勒索交织的情形,属法条竞合,应按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4.
关于同时存在欺诈与勒索因素的索财案件的定性,在理论上存在互斥论与竞合论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互斥论提出的判断标准未在整体上把握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与构成要件类型之间的关系,在具体案件的认定上存在局限性.竞合论所主张的罪数形态欠缺法理基础,无法准确描述两罪关系的实际情况.从保护法益和构成要件外延两个方面考察,应当认...  相似文献   

5.
侯宇清 《求索》2011,(4):152-153,170
连续犯和想象竞合犯的罪数形态问题一直是刑法学界颇有争论的问题,连续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作为处断的一罪来处理,但连续犯按一罪来处断经常会造成与"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不一致的情形。实际上,连续犯属于实质数罪,按一罪处罚无法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时,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想象竞合犯的罪数形态问题则要复杂一些,它是介于实质一罪和实质数罪之间的一种罪数形态,必要时也不能完全排除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6.
根据竞合论之原理,危险作业罪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或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竞合关系为交叉竞合,择一重处断适用后一罪名;危险作业罪与危险驾驶罪系交叉竞合,择一重处断适用危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等事故类犯罪属于法条竞合之补充关系,按照全面评价原则,应当适用主要条款即以事故类犯罪处断;危险作业罪与非法采矿罪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想象竞合关系,应当择一重罪即适用后一罪名处断。  相似文献   

7.
共犯的想象竞合犯是共犯与罪数形态的交叉领域,共犯在本质上是共同的故意,想象竞合犯本质上是实质的一罪,共犯的想象竞合犯是指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一个共犯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共犯的想象竞合犯客观上实施了共同故意支配下的一个共犯行为,主观上对触犯的数个罪名都是故意。在定罪和量刑上应兼顾共犯和想象竞合犯的特点,将共犯的定罪量刑原则和想象竞合犯的定罪量刑原则相结合,正确认定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由"一个犯罪行为"的前提而延伸得出"数行为"的结论,很难论证两者在逻辑上是合乎规律发生的。唯有采用"数行为竞合为一行为"观点,才能够比较科学、合理地解释想象竞合犯兼具"一行为"与"数行为"的行为特征。想象竞合犯的"竞合"具有双重性,它是"行为竞合"与"罪名竞合"的统一。  相似文献   

9.
由一个犯罪行为的前提而延伸得出数行为的结论,很难论证两者在逻辑上是合乎规律发生的。唯有采用数行为竞合为一行为观点,才能够比较科学、合理地解释想象竞合犯兼具一行为与数行为的行为特征。想象竞合犯的竞合具有双重性,它是行为竞合与罪名竞合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论结合犯     
我国刑法存在大量的结合犯条款,且其类型并不限于以往学界所界定的类型。承认结合犯存在的客观现实有助于理解不同的罪数形态以及法条竞合。对于结合犯立法的缺陷,可以通过适当解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金融票据这种替代货币结算的支付工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一些贪财图利的不法之徒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也日益突出,其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针对这一社会现象,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票据诈骗罪及其法定刑。运用刑法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票据诈骗犯罪活动对于保护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保护公私财产,维护金融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就票据诈骗罪适用的几个问题作了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2.
竞业禁止作为保护现代公司企业的重要制度.在我国公司法上和劳动合同法上都做出了明确的立法规定.公司法上的竞业禁止与劳动合同法上的竞业禁止,虽然属于两种不同的制度,但是在实践中确有可能存在竞合和冲突的情形.比较这两种不同制度所存在之差异,明晰两者之间的竞合和冲突之情形,对于正确的理解和适用法律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一部分法条在内容上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出现了法条竟合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衔接,一些违法行为的规定与《刑法》规定的一些犯罪行为相竞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法条竞合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如何甄别是值得探究的。  相似文献   

14.
从概念外延来看,金融欺诈犯罪包括金融诈骗罪和虚假陈述型金融欺诈犯罪,这种界分肇端于古罗马法中的“诈欺”。从犯罪所侵害法益的属性来看,金融诈骗罪应当属于财产型犯罪;虚假陈述型金融欺诈犯罪应当属于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的犯罪。从立法体系来看,我国金融诈骗罪应当借鉴《日本刑法典》的立法模式,规定在诈骗罪之下;虚假陈述型金融欺诈犯罪应当从《刑法》第三章第四节中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一节,名为“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罪”。  相似文献   

15.
“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行为人构成金融诈骗罪的必备要件。对于刑法有明确规定“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罪,司法机关负有举证之责,而对于其他6种罪名则无需举证,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即认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356条是对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刑法理论界对该条的性质是毒品再犯还是特殊累犯持有不同看法,导致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困惑。从立法意图、法律条文的表述以及该条文在刑法典中的位置来看,认为其是"法定的再犯"更为合理。对该条在数罪并罚情形中以及与《刑法》第65条发生竞合时如何适用法律,应该分析具体情况,适用不同法条。  相似文献   

17.
危险作业罪入罪可归因于公共政策和积极刑法立法观的推动。该罪的行为方式可概括为违反行政安全管理监督命令+三种行为之一+现实危险,理解时需要把握关键要素。从立法上而言,危险作业罪缺乏注意规定和类型性或兜底性条款不是立法的疏漏,而是另有原因。从司法上而论,危险作业罪可以作为预防责任事故类犯罪的前置罪,但范围不能扩大到环境污染、医疗卫生等领域。判断“现实危险”必须结合危险作业领域是否处于容易引起灾害发生的客观环境因素考量。危险作业罪和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危险犯和实害犯的关系,但不存在法条竞合。它与危险驾驶罪是牵连犯的关系,与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危险物质罪)是想象竞合犯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随着金融领域的高速发展,金融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但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和基本构成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从而导致个案的判定过程中的争议和困惑。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明确的认识,进而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和减少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相似文献   

19.
随着金融领域的高速发展,金融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但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和基本构成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从而导致个案的判定过程中的争议和困惑.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明确的认识,进而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和减少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中,实行过限的一般情形在共同犯罪中比较普遍,认定及处罚的一般标准已形成通说。但我国刑法没有对实行过限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行为人的犯罪故意的内容可能随作案环境的变化而在法定条件下发生转化,对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结果加重犯和想象竞合犯等的实行过限进行分析,追究犯罪实行过限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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