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金融领域近年出现的新鲜事物。自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尤以内蒙古为最。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新鲜活力,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文以包头市易信小额贷款公司为例,使用SWOT分析法对小额贷款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及优劣势进行分析,为小额贷款公司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 相似文献
2.
3.
小额信贷是一种以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金融服务方式,其目的是对贫困农户、中低收入者、微型企业进行小额贷款,以帮助其获得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机会,提高竞争力。近些年,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农村金融体系出现的新生力量,它在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有着重大作用,但仍面临着诸多障碍,成长陷入困境。本文对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运营机制问题与外部监管制度作了分析,找出了面临着的障碍、困境,并对如何从法律上帮其摆脱障碍、困境,促其顺利发展作了探索。 相似文献
4.
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数量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但其在运行中还存在诸多"两难"困境,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浙江省的实证分析为基础,认为政府监管部门应适当放开利率限制,扩大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比例与来源,加强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要加强贷款技术创新,尝试建立统一标准;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向专业贷款公司方向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只贷不存"的瓶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文梳理了中、美两国小额贷款发展现状,揭示了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及改制面临的问题,提出规范发展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7.
自2008年10月浙江省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海宁宏达小额公司开业,作为民间投资合法化的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落地已经3年了。"3年的发展,我省小额贷款公司逐渐找到市场定位,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的浙江省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农村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以其机制好、手续快、效率高的鲜明经营模式,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扩张过快,资本规模普遍较小,外部融资约束较强,使其进一步发展遇到瓶颈。 相似文献
9.
山西省永济市富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首家设置在村庄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自2009年6月开业至今,这家公司100%面向农户发放贷款,贷款上限2万元,真正成了为农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 相似文献
10.
11.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72-2021-0002甬金管(2021) 7号各区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主体普惠金融服务作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根据《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 23号)等,我局制定了《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小额贷款公司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尚未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筹问题,使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正在积累。 相似文献
13.
小额贷款公司是随着民间金融的发展出现的,渐渐成为社会期待的一种有效金融模式。其具有商业兼公益性、民间金融草根性等特征。由于缺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专门立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日益暴露出风险问题,其背后是整个法律监管制度的缺位、错位。我国立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性不明,重合规性监管,导致风险并没有得到控制。需明确监管的主体和内容、确立适合性监管制度、建立激励性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14.
在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呈"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时,银监会派出调研组前往火种发源地之一的四川南充调研。如何使小额贷款公司有动力真正为三农服务,成为银监会此次调研的重要内容。而记者在此前也调研了人民银行在广元试点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12月14日,银监会调研组在南充召集了包括仪陇县惠民贷款公司、仪陇县惠民村镇银行、平武富民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听取意见。虽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鲇鱼效应得到了调研组和试点地区政府的肯定,但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按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发放贷款,这使真正需要资金的"三农"却无法得到贷款。 相似文献
15.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中存在明显的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为有效控制其经营风险,我国目前建立了多层次的、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在加强贷款管理、扩大融资渠道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但是,仍然存在监管体系过于庞杂、准入限制过于严格、盈利空间受限等不足。因此,应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采取适当宽松的规制模式、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积极探索贷款保证保险等制度,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相似文献
16.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4,(10):63-75
<正>京金融〔2023〕454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风险,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 86号)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
17.
18.
小额贷款公司在化解"三农"与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近几年的试点中,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还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缺乏专业有效监管等困境。为了确保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探索,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机制建设,从出台专门法律、给予特殊政策扶持、强化专业监管、拓宽融资渠道等几个方面,为小额贷款提供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19.
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是从事金融活动的工商企业。它在顺应市场需求迅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发展瓶颈,如再融资问题。产融结合具有积极的经济效应,能够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渗透力,满足企业的金融需求。本文以产融结合新的视角为切入点,试图从源头上寻求破解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困境之道,以期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9)
渝府发[2011]9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精神,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3月底,我市已设立109家小额贷款公司,覆盖40个区县(自治县),累计发放贷款27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及各地经济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