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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30)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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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娟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7,(2)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安全总体可控,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通过对民爆监管民警的问卷调查,并以民爆监管民警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易失控环节两个方面为重点进行分析发现,监管民警危爆管理工作压力大,专业培训有待加强;使用环节是民爆物品管理失控的主要环节。为此,要从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科技力量、加大打击力度等方面提升对民爆物品的有效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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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依法管理的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5·12”汶川特大地震后。随着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深入,民用爆炸物品的需求量激增,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形势严峻。为了灾后重建的顺利进行.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科学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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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面临较多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涉爆隐患。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绷紧安全监管这根弦,配足监管力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守法意识;注重监管机制创新,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注重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坚持不懈地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巡逻巡查巡纠,把查处问题与重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整合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各种资源,强化服务民生运作,既确保安全,又促进发展,达到安全稳定的监管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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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24)
<正>第274号《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2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3年12月16日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储存、配送、运输、爆破作业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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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是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当前爆破作业中爆炸物品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爆炸物品生产、配送、作业一体化程度不高,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监控存在漏洞,涉爆民警管理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涉爆单位防控措施不到位等.应创新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发展现场混装服务;完善爆炸物品信息系统,实施爆炸物品全范围信息覆盖;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硬软件建设和技术投入,强化涉爆单位防控能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组建具有“一体化”职能的实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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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5)
<正>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渝经信发[2015]28号各区县(自治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各有关单位:《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配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渝文审[2015]28号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15年6月16日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配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民用爆炸物品配送安全管理,依据《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74号)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配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民用爆炸物品配送,是指从提供配送服务的企业,按照公安机关核定的爆破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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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严管控方针指引下,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正逐渐走向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职责清晰,但也面临着人员不足、协作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民警及从业人员培训,健全监管协作机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推进一体化爆破作业模式,确保民爆行业持续安全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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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46-48
当前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法规不完善 ,管理体系条理不清 ,不能适应当前管理实际情况的需求 ;某些执法管理机构存在参与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以及执法不严的腐败现象 ;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现象严重 ;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屡禁不止 ,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情况突出。对策 :出台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 ,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加强民爆物品的社会综合管理 ,提高从业人员乃至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 ;整顿秩序 ,严禁越权越级办理有关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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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简称民爆)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科学利用民用爆炸物品服务生产、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影响着社会公共安全。近年来,非法生产、储存、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爆破器材,造成人员、财物重大损失的恶性爆炸事故和利用民用爆炸物品加害他人、报复社会的严重刑事案件频频发生,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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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军事用途的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索)、烟花爆竹等。它在生产建设,特别是基本建设、能源开发和文化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它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如管理不善,或被犯罪分子利用,也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爆炸物品的危害性是由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不因社会制度、历史时期的不同而改变。因此世界各国对于严密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和控制其为犯罪分子所利用方面是十分重视的。前不久,笔者有幸随同我国民爆高级管理人员考察团对美国的民爆管理现状进行了考察,并将其与我们的民爆管理工作进行比较,感触甚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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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17):8-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提升管理水平,我部组织修订了《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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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浅析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王新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4):112-116
由于国务院职能部门职责的调整,出于公共安全以及民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于2006年5月在对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修订的基础上,颁布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新条例理顺了公安机关与国防科工委之间的关系,重新界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范围,规范了民用爆炸物品交易方式;尤其在处罚方面,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