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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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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民政》2010,(4):4-5
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是指政府定期给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的生活照料津贴制度。省政府去年与民政部签订的《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明确提出“建立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的要求。根据全国老龄委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省老龄委第十次全体会议以及省老龄办主任会议的精神,目前,全省各地市都在大力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  相似文献   

2.
甬政发[201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立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以下简称高龄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我市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之一,目前已进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愈加明显,老龄问题日益显现。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3.
山东省安丘市从健全制度、落实政策、优化服务等方面人手,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体内容:一是实行高龄补贴制度。建立养老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的同步增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二是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优待政策,实行公共交通、参观旅游、看病就医等费用减免和优先服务。三是抓好养老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4.
山东省安丘市从健全制度、落实政策、优化服务等方面人手,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体内容:一是实行高龄补贴制度。建立养老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的同步增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二是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优待政策,实行公共交通、参观旅游、看病就医等费用减免和优先服务。三是抓好养老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5.
##正##甬民发[2014]93号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委(办),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11年4月以来,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甬政发[2011)62号)精神,建立实施了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的制度,近20万老年人从中受惠。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制度成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6.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民政局何风认为,农村五保供养是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解决好当前农村五保供养规范化管理问题,应着重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界定准入条件。五保对象必须是农村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年龄满60周岁或少于16周岁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农村五保对象的审批要从严把关,必须坚持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核、乡镇人  相似文献   

7.
吉林省长自县积极推进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一是建立健全完善高龄津贴按月社会化发放机制,确保高龄老年人按月领取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城乡老人按照申报、审批程序,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二是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大院,部分村建成养老服务站(中心)。进行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探索为老服务新模式。  相似文献   

8.
地方传真     
正36万老年人喜得"新年大红包"日前,经过公开招标,由人保财险义乌分公司承保的2016年义乌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浙江省义乌本地户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和部分60周岁以上老人又多了一道幸福安康屏障,这也是义乌市政府为2.36万老年人送上的"新年大红包",更是义乌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义乌市老年人意外险项目是由政府出资为全市近五分之一的老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障除常见的意外死亡、残疾责任外,还附加了意外医疗、住院津贴、骨折津贴、救护车费用补助等。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按照理赔流程第一  相似文献   

9.
正哪些人可以领取高龄津贴?高龄津贴的标准是多少?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2014年,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指导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的补贴政策。  相似文献   

10.
《时事报告》2010,(4):6-6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表示,今年民政部将统一高龄养老津贴制度,全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津贴。同时,民政部正在进行相关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  相似文献   

11.
江苏省滨海县从规范低保档案管理和落实配套措施两方面入手,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确定归档范围重点将下列三类材料列入归档范围:一是文书材料。主要收集了县、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各种文件、讲话以及会议记录和县、乡财政部门有关资金的预算通知单,资金划拨单以及各种报刊、杂志(电台)刊载本地城乡低保工作的报道、照片、声像等资料;二是保障对象资料。主要收集了保障对象本人申请、村组意见、乡镇审查意见、县局批复和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调查表、审批表、花名册、统计表。三是财务凭证和优惠政策文件主…  相似文献   

12.
福利和慈善     
《中国民政》2012,(9):62-63
★江西省南昌市印发《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从100周岁以上扩至有南昌市户籍且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受益者由百余人扩至14万余人。(袁金亮)  相似文献   

13.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酝酿了一年之久的《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即将对外公布。通报显示:全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仅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和宁夏达标。  相似文献   

14.
袁正玉 《中国民政》2012,(11):58-58
湖北省郧西县民政局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公正确定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始终坚持“严把人口、敞开出口”的原则。在低保对象纳入过程中,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人户调查和开展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和公示,县民政局评议、审批、公示的程序办理,  相似文献   

15.
朱馨 《今日浙江》2010,(4):22-23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浙江60周岁以上老人达到729万人,占全省总人数的15.56%,其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占60周岁以上老人的15%。预计到2040年前后,全省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1460万,约占总人口的32%。我省是全国最先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养老服务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6.
《辽宁人大》2008,(10):11-11
1.老年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对未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七十周岁以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住院期间的手术费、普通床位费、单项单价(基准价)百元以上的检查费,按不超过70%的价格收取。提倡其他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给予优惠和照顾。  相似文献   

17.
曹相军  代玲 《中国民政》2012,(11):59-59
湖北省丹江口市建立孤儿管理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对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凡依法被收养的孤儿自收养之日起停发基本生活费:二是找到父母或父母刑满释放能重新履行抚养义务的孤儿,自当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三是孤儿年满18周岁以后,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老年福利津贴制度:特点、内容与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老年福利津贴是指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对符合一定年龄标准(不低于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相应的收入标准,并且无法从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获得养老金的老年人发放的一种非缴费型的生活补贴。我国的老年福利津贴制度具有政府主导、范围有限、非缴费性、补充性等特点,津贴对象规定、津贴标准、资金来源、发放程序等是其主要内容。我国老年福利津贴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去完善。  相似文献   

19.
《广东民政》2011,(1):18-19
目前,中山市有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18.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2.7%,且每年以3.5%的速度增长,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8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5%。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老龄问题,将老年人工作纳入建设和谐中山和争创文明城市的战略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近年来,中山市从广大老年人目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出发  相似文献   

20.
近日,江苏宿迁市作出10条规定,对全市老年人实行优待照顾。1、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包括部队),发给市老龄委统一印制的《老年人优待证》。2、城乡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赠(扶)养能力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五保”供养或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其中无生活处理能力的实行集中供养,并使他们的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A70岁以上生活特困老年人的救济标准应高于其他特困对象的救济标准。3、各级医院、疗养院,要开设老年病门诊,在挂号室、就诊室、收费处、药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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