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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81 毫秒
1.
《现代领导》2014,(11):9-9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今日起施行。原告仅起诉网络用户,网络用户请求追加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原告仅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追加可以确定的网络用户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相似文献   

2.
7月底,本刊接待了一位读者的来访,反映萧山区楼塔镇因一违章建筑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使得邻里关系不和谐。为此,观察记者进行了相应采访,发现两户村民在对待违章建筑问题上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而该镇村干部在如何处理违章建筑上大叹苦经,似乎拿不出有效的办法。为此,我们特将此案例刊登出来,敬请广大读者为两户村民、镇村干部顺利解决此纠纷出谋划策。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已不能充分满足社会实践的发展要求,有必要在理解、巩固第三人制度的基础上,吸收先进国家有关第三人规定的经验,科学设计,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文章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的法定分类,分别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行了论述,以期丰富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4.
孙持明 《前沿》2007,(11):140-143
第三人承诺清偿的效力应依第三人承诺清偿的行为性质而定。而第三人承诺清偿的行为性质并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区分第三人承诺的对象即是向债权人承诺还是向债务人承诺,然后再根据第三人承诺的内容来进行认定。而第三人承诺清偿的效力同样应该以此为区分来识别。我国应在未来的民法典的债法编中应对第三人承诺清偿现象加以明确规定和细化。  相似文献   

5.
在危险责任中,第三人过错是孤立性的、介入性的行为,第三人过错致害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损害完全由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所致(称为"第三人的原因"),二是第三人过错是造成损害的部分原因。免责事由的本质是因果关系在侵权行为理论上的延伸,危险责任的免责事由是立法机关在因果关系上的政策考量。由于我国法律缺失第三人过错在高压电致害中的责任界定,造成了司法界在处理第三人过错致害纠纷上的困惑。理论上,在高压电致害中,"第三人的原因"可以作为高压电经营者的免责事由,第三人过错的其他情形造成高压电致害的,应由第三人与高压电经营者承担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6.
现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立法意图含糊,不利于民事诉讼实践及当事人合法 权益的保护。应明确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价值只是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将既 有的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分解,建立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体资格异议制度和第三人对管辖权的 异议制度,完善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则,建立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由于具有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经济、防止裁判矛盾的功能,因而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第三人的规定极为简单,缺少防止诈害诉讼的第三人,使第三人制度的内在功能受到了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存在着诉讼地位矛盾和不确定、诉讼权利受到限制、参加诉讼方式和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有悖法理等缺陷。作为一种程序制度,过分追求诉讼经济、忽视对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保护是问题产生的根源。鉴于上述原因,本文在保留原第三人诉讼概念的基础上,结合理论界对第三人制度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实体和程序的双重标准,将第三人分为四种类型,并对各个类型分别加以论述,力求使之简明并且合理。  相似文献   

8.
2018年12月10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委区政府组织区城综局、区公安分局及龙塘镇等有关部门依法对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一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这幢内饰华丽、高达6层的违章建筑占地902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300余名工作人员分成公证组、搬运组、拆除组和秩序组实施拆除。  相似文献   

9.
紧急避险是一种合法行为,但该行为对无辜第三人造成了客观上的侵害,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根据社会连带义务理论,紧急避险行为具有合法性,但人们所承诺的连带义务是有限度的。从无辜第三人自身的立场来看,紧急避险人的避险行为是针对第三人的"不法"行为,无辜第三人因此有防卫权利。同时,第三人防卫权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这种防卫权是有限度和有区分的。针对财产法益的侵害,第三人有更高的容忍义务,而针对人身法益的侵害,第三人可以进行有限度的防卫。  相似文献   

10.
在德国民法中,第三人欺诈属于意思表示错误的范畴,而我国对意思表示错误没有统一规定,两者在处理意思表示错误与第三人欺诈的关系时存在差异。第三人欺诈的目的各不相同,或为了自己的利益,或为了受领人的利益,或是基于其他目的而实施欺诈,其恶意程度的差异、救济方式的不同将对第三人欺诈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要对第三人欺诈中第三人范围做出一定的限制,代理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利害关系人能否成为第三人值得探讨。以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视角,从理论上研究第三人欺诈合同的效力,并在此基础上理清第三人欺诈制度与重大误解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等的关系,对理论和实务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共有制度之一是第三人制度,但两部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了第三人制度内涵和外延的差异,具体体现在第三人的设定目的、范围、种类、法律地位、权益救济等方面。行诉法解释第97条为我国行诉法准用民诉法第三人相关制度提供了适用的规范依据。我国可以通过建构科学的行政诉讼第三人范围和种类体系,明确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将公共利益的考量纳入行政诉讼第三人介入本诉的理由等方面对现行行诉法第27条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第三人制度设置的目的是法院将两个有牵连的诉合并审理,其追求的目的是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减少诉讼成本.本文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特点入手,阐述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诈害防止功能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弥补合同相对缺陷的功能.对我国现行立法关于第三人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进行分解和重构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3.
向第三人给付契约属于涉他契约,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向第三人给付必须依赖补偿关系和对价关系等基础关系而存在.我国<合同法>64条的规定未涉及第三人可以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给付权利,因而不能认定是向第三人给付契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第三人制度设置的目的是法院将两个有牵连的诉合并审理,其追求的目的是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减少诉讼成本。本文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特点入手,阐述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诈害防止功能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弥补合同相对缺陷的功能。对我国现行立法关于第三人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进行分解和重构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5.
台湾地区对"线民"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理解:狭义上的"线民"即指台湾地区《警察职权行使法》及其《警察遴选第三人搜集资料办法》所创制的"第三人";而广义上的"线民"除了包括"第三人"以外,还包括刑事法律及其他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检举人"与"咨询人员"。台湾地区警察遴选"第三人"的法律制度包括"第三人"的概念界定,遴选"第三人"的条件,"第三人"的权利与义务,警察与"第三人"关系的终止与继续遴用,对"第三人"所搜集的资料的研判与运用等方面,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线民"运用中无法可依的问题,这对推进中国大陆地区"刑事特情"工作的法治化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功能。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不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为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第三人可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法院依据相关实体法规定可裁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难以回避的矛盾,建议以诉的理论为基础,以“准独立第三人”和“辅助参加人”概念代替“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概念,重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17.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的一大亮点。由于其条文过于简洁,加之所处位置尴尬,该制度也成为学者们争议的焦点。2015年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方式、判决效果等问题作出了回应,但未明确其适格原告范围。考察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原告的规定存在立法体例混乱、范围不清、制度不明等问题。建议细化适格原告的范围,合理解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情形,对尚不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范畴的虚假诉讼中的被害人作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18.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在两大法系国家已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的合同法对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规定存在着漏洞,应学习其他国家相关规定的长处,完善对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规定。一方面应该在合同法内直接明确规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应该对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9.
尽管立法已经确立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制度,但是学界对于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质疑从未停息。时至今日,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已然“落地”八年之久,经过司法实践的充分检验,其制度构建和实际应用都反映出了许多无法回避的法律漏洞,制度运行偏离立法初衷,功能定位的嬗变导致立法目的的落空。在应急立法背景下,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法不仅没有达到立法的预期,而且已然导致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可能陷入“鸡肋”的困境。通过对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功能嬗变的问题研究,深度剖析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偏离立法初衷的原因,以期对完善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吴凡 《前沿》2010,(6):77-80
瑕疵决议撤销制度的确立及运用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大小股东利益的平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外部性使股东撤销权的行使可能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可以通过合同法、侵权法等法律进行维护。然而,这些维护的末端性决定公司法作为兼顾公司、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应该为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制度保障。第三人利益受损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通过完善第三人的知情权利和义务,建立公司章程限制条款登记制度,完善工商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公司决议程序等方面对第三人利益的维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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