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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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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务信息     
《江西政报》2008,(21):40-41
2008年第三季度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08年7至9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25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3件,省直部门报送12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25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2.
政务信息     
2008年第二季度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08年4至6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31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24件,省直部门报送7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30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3.
《江西政报》2013,(8):19-21
2013年1月至3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共31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7件,省直部门报送14件。经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30件,其中设区市16件,省直部门14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4.
政务信息     
《江西政报》2008,(8):36-37
2008年第一季度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08年1至3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19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4件,省直部门报送5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19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5.
政务信息     
《江西政报》2009,(15):39-40
2009年第二季度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09年4至6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23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6件,省直部门报送7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23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6.
《江西政报》2008,(2):45-46
2007年10至12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20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4件,省直部门报送6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19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7.
《江西政报》2009,(3):39-41
2008年10至12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41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4件,省直部门报送27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40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8.
政务信息     
《江西政报》2009,(10):36-38
2009年第一季度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09年1至3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41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2件,省直部门报送29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40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9.
2009年1至3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41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2件,省直部门报送29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40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10.
2009年4至6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23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6件,省直部门报送7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23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11.
《江西政报》2007,(1):42-45
2006年10至12月,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37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13件,省直部门报送24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规范性文件的36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12.
《江西政报》2006,(1):41-42
2005年10至12月,省政府共收到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报送备案的文件36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26件,省直部门报送10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第2条及第5条第2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34件,予以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13.
《江西政报》2013,(6):25-29
根据《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2年,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的文件107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53件,省直部门报送54件。经审查,予以备案的99件,占报备文件总数的92.5%,不属规范性文件的8件。  相似文献   

14.
《江西政报》2009,(13):40-44
根据《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以下简称《备案办法》)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08年,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主动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114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63件,省政府部门报送51件;受理  相似文献   

15.
《江西政报》2007,(4):38-41
根据《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以下简称《备案办法》)的规定,现将2006年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向省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16.
2020年3月19日至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2019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如何呢?备案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省政府、各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设区市政府按照规定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65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报送备案的文件逐件进行了接收、登记。各报备机关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基本做到了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通过报送备案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报备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报备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文件规定了不特定公民、组织的权利义务或者有关机关的职权职责,属于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但没有报送备案;有的单位报备不及时、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  相似文献   

17.
2006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的各项规定,全面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介绍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审查情况2006年全省有15个州、市人民政府和23个省级部门向省政府报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共150件,我办对报送登记的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登记的133件予以登记,其中,…  相似文献   

18.
黑政法发[2008]6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中关于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的要求和《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1993年省政府令第4号,以下简称省政府4号令)的规定,省政府法制办对各市(地)政府(行署)(以下简称市地)和中、省直各有关单位2007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备案审查。经省政府  相似文献   

19.
2月4日,省政府在南昌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暨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交办会,常务副省长凌成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省政协副主席肖光明,省政府秘书长谭晓林出席会议。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将《政府工作报告》细化分解为9个方面177项具体任务,主要责任单位涉及省政府64个部门、1 1个设区市政府。据悉,在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交建议626件,交省政府系统主办的有591件,其中,财经农林类169件、工业交通类192件、政法综合类141件、教科文卫类89件,全部建议分解交办到省政府57个部门、11个设区市政府办理。省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交提案621件,交省政府系统主办的568件,其中,经济建设257件、政治建设15件、文化建设174件、社会建设51件、  相似文献   

20.
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修订前《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发布,并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送原审查机构备案。2005年全市共有59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发布,其中58件进行了备案。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所公布的经审查并报备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作为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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