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18 毫秒
1.
宪法序言最后一段提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是说一切组织和公民都有维护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但是,就不同的主体而言,对一切组织和公民,或者对不同的组织来讲,维护宪法实施的职责是不同的。即使仅从人大来看,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维护宪法实施的职责也是不一样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则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维护宪法实施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是宪法的规定。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  相似文献   

2.
正在我国,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属于宪法性法律,是对宪法的"规则化",它规定的内容是我国地方国家机关的选举、组织等根本问题。地方组织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明确规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等的产生、职权、组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地方国家机关之间、地方国家机关内部之间的关系的法律。选举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原则、选举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相似文献   

3.
<正>各级党组织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对地方人大常委会"保证权"重要性和独立性的认识,明确其在整个国家宪法实施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保证权"是整个国家宪法实施的重要环节和核心内容。201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四十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法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绩,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作出了重大贡献。回顾四十年历程,在全国人  相似文献   

4.
随着地方人大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地方人大工作得到了加强。宪法赋予地方人大的"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权,不断得到落实,并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地方人大在具体监督问题上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作为一名人民代表说几点想法:一、监督中存在的几个问题1.方法不活。宪法已明确赋予地方人大对其"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的神圣职责。而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只  相似文献   

5.
正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分别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同一项职权,宪法规定是原则和授权,地方组织法规定是细化和明确,规定表述清楚,内容涵  相似文献   

6.
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则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维护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是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对于不同的承担主体而言,维护宪法实施  相似文献   

7.
<正>目前,地方人大协同履职机制尚处于自发状态,亟需向规范化、实质化、深层次、宽领域、多渠道方向发展。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都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  相似文献   

8.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还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见,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分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切职权,都由人大代表集体行使。人大代表的这种政治地位和在权力机关的特殊作用,是由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任何人都不得改  相似文献   

9.
正"地方特色"在地方立法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其根本任务就是实现地方立法真正融入地方、解决地方问题。地方立法能否行得通、站得住、管上用,关键就在于"地方特色"。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而加强地方法治建设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经之路。2015年《立法法》修改,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项范围内制定地方性法规。2018年3月11日,《宪法修正案》审议通过,基于《立法法》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首次在宪法中明确了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在不抵触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的存在归根于两点:一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双层的积极性;二是涉及全国普遍性事务由中央立法,但是在实践中要靠地方予以具体化。这就要求地方在立法中要体现"地方特色",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发挥地方特色。而实践中,"地方特色"是否在地方立法中充分体现,如果没有,其背后的诱因又是什么,这是在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四年后的当下需要考察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0.
正重大事项决定权被"虚化""弱化"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说"权力虚置"也不为过。重大事项决定权成了近乎"沉睡"的职权,也成了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及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理依据、范围和主要内容,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重要的法理支撑。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11.
依法治国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事务的各方面,要在党的领导下,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其他各方面协力合作,建立共同推进的运作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其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人大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起主导作用,不是什么人随意设想的,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位决定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亟待顶层规范。应该说,宪法宣誓制度在一些地方已早有尝试,只是没有通过顶层设计来规范。当务之急是要进行顶层规范:立法规范。应及时通过法律修正写进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依法明确宪法宣誓  相似文献   

13.
地方政府跨域合作是应对公共事务和政府权力外溢的主要手段。作为一种新兴的政府权力模式主张,它的制度演绎首先要解决合法性问题,同时要注意防范其可能威胁宪政框架稳定的潜在风险,因而有必要确定其合宪性维度。地方政府跨域合作的合宪性基础源于公法思想从规范主义到功能主义的发展,具体的技术手段包括宪法解释、宪法修改等。地方政府跨域合作的宪法防卫机制应当以"合法性原则"、"均衡性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为中心。  相似文献   

14.
目前,地方人大协同履职机制尚处于自发状态,亟需向规范化、实质化、深层次、宽领域、多渠道方向发展。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都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组  相似文献   

15.
日本战后的"地方自治",宪法第92条至95专设有专章规定。地方自治机关称"地方公共团体"。什么是地方公共团体,宪法并没有解释性的规定,在地方自治法中却有明确解释:都(东京都)道(北海道)府(大阪府)县及市町村为普通地方公共团体;特别区、地方公共团体组合、财产区及地方开发事业团为特别地方公共团体(《地方自治法》第1条之2)。普通地方公共团体的事务,可分为公共事务(固有事务)、团体委任事务及行政事务3种。地方公共团体的名称变更(或升、降),都遵府县的法律,其他团体(地方公共团体组合和地方开发事业团除外)以条例规定,并须经都道府县知事批准。一、地方公共团体议会地方公共团体的议会是由一般居民选举构成的合议制的议事机关。日本国宪法第93条1  相似文献   

16.
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地方性法规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那么如何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积极作用,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和探索思考的重要课题。一、树牢宪法意识,坚持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立法工作者  相似文献   

17.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就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联系近年来云南人大的工作实践,对于如何进一步搞好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遵守和执行,我们认  相似文献   

18.
<正>中国人大网·9月18日9月1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说,地方立法要守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底线,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其中,地方立法与宪法和上位法不抵触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政治规矩。地方立法要体现合法性要求,切实遵循不抵触原则,不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不违背上位法的规定,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  相似文献   

19.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切实保证宪法今实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立法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职权,地方人大要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必须增强宪法意识,把实施宪法落实到地方立法和监  相似文献   

20.
纵观我国的宪法监督,在机构设置,违宪审查的标准和程序,监督的实践和效果等方面,远不能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尚未把宪法监督全面开展起来。宪法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规定有缺陷。从保障宪法实施的实践来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目前已处理的违宪案件,都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查违宪活动的过程中发现,并依法作出处理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中指出:"有的地方不尊重人民代表大会应有职权,使它不能真正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