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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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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正常管理秩序和部队的信誉,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的立法存在两点不足:犯罪行为方式的规定不完善、缺少罚金刑的规定;因此,应该完善犯罪行为方式、增设罚金刑,以更好地防治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2.
机动车号牌应属于国家机关证件范畴,因而,对于伪造、盗窃、买卖军警车辆号牌的,依据刑法规定定罪处罚,不能定该罪的,可依据伪造、盗窃、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对于伪造、盗窃、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的,直接依据伪造、盗窃、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3.
宾语  劳宾  魏童 《中国保安》2006,(12):41-44
2006年6月8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对杨哲信腐败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其个人财产15万元,追缴其非法所得96.8万元。杨哲信腐败案,是被他的姐夫——安徽省委原副书记、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腐败案“牵”出来的。这位贪心部长罪案的“看点”,不仅在于他卖出的官帽多,而且身为组织部副部长的他竟然还从事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公文的低级犯罪,更有他在法庭辩解中发表的那些“腐败有理”的谬论。像已经被…  相似文献   

4.
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走私罪的一种,指走私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木琴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的监督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伪造的货币的行为。伪造的货币捐议人民币、仅港币和假外币。根据《刑法》第151条的规定,犯本罪,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住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相应…  相似文献   

5.
敲诈勒索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的行为人为一般犯罪的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的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  相似文献   

6.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或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刑法》第242条第2款中规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苏哲  相似文献   

7.
邓云华 《当代广西》2011,(10):53-53
案情:为了“花小本、牟大利”,田林县的黄某某不惜铤而走险购买假证件企图蒙混过关,却未得利反遭刑。3月17日,黄某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相似文献   

8.
张波 《人民公安》2012,(17):29-31
为了“偷师学艺”。他给老乡当马仔;他勤于“发明创造”,提升造假“技艺”;他不惜投入资金,添置专业设备…… 假证件、小广告、假发票影Ⅱ向着我们.的市容市貌,成为城市管理的癣疾,它干扰了正常的经济活动,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诚信,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迫在眉睫.公安机关开展“打假证建诚信”专项工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望花分局民警经过三个月的明察睹访,摧毁了吕正明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团伙,端掉窝点5处,抓获团伙成员17人,破获案件320余起。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制造销售的假证件、假公章涉及党、政、军、群,上至省部委,下至区镇街道以及社会各行各业.其假证件门类之齐全、制造销售“产业链”之严密、对正常社会管理危害之大,令人震惊。回乡之旅变成了投机之路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根据本条的规定,要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行为人必须具有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经营”,是…  相似文献   

10.
法博士信箱     
何种情况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法博士: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是指无权制作的人,冒用他人名义,非法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的行为。那么,“伪造”是指承制公章的行为还是委托刻制使用公章的行为人?何种情况才构成伪造公章罪?请予解答。山东 张开海张开海同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是指无国家机关印章制作权的人,冒用国家机关的名义,非法制作国家机关印章的犯罪行为。该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委托刻字业者制作假印章,如果承制公章者明知是无制作权的人委托非法制作国家机关印章,应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共犯;如果不明知,则不构成该罪。法…  相似文献   

11.
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条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对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  相似文献   

12.
小资料     
刑法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第199条规定:犯信用证诈骗罪,数额特别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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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依照本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  相似文献   

14.
在实际的电子数据取证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嫌疑人是否有伪造、变造证件或印章行为的鉴定要求.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在归纳总结侦办伪造、变造证件或印章类案件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着重从电子数据取证角度说明此类案件具体调查研究方法,并结合实际案例予以分析,希望能够为公安实战部门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15.
为配合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本市相关政法机关联手开展以打击利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在港区实施犯罪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及综合整治,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检察机关共受理批准逮捕涉及港口犯罪案件93人,起诉110人,比去年同期增长93.8%和139.1%,其中涉及制贩假证52人,占近50%,比去年同期上升246.67%。经专项行动和综合整治,制贩假证的犯罪嫌疑人由一季度的45人下降到二季度的7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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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安》2005,(10):16-17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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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大》2007,(12):45-45
《票据法》第103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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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重伤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刑法》第95条规定,重伤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视觉、听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刑法》第235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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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是对聚众哄抢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这里所说的“聚众哄抢”,主要是指聚集多人,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聚众哄抢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构成此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首先,犯罪主体是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相似文献   

20.
招摇撞骗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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