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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较为复杂,这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解除带来新问题。在协议解除方面,应当有要派单位介入,解除动议的提出也应考虑要派单位的因素。在派遣工辞职方面,要派单位的过错行为应是即时辞职的条件,派遣工也可以预告辞职。在用人单位辞退方面,派遣工在要派单位的不良表现应是被辞退的理由,派遣单位也可以依法规模裁员或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而预告辞退派遣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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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朱某在原单位办理停薪留职后,到另一单位上班,新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朱某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单位缴纳。2009年,新单位因故将朱某辞退,朱某要求新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新单位不同意,其做法是否于法有据?答: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座谈纪要》第五条规定:"原用人单位处于停业状态,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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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的行为,产生了员工的流动。与之相对应,用人单位针对员工的流动也采取了种种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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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保障》2014,(6):4-4
小保:我系某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在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以扣工资等形式要求其赔偿。”今年2月圣刀的一个周末,我下班时,因忘记关闭办公室电源,电加热坐垫意外失火,导致室内电脑等电器被烧毁。经值班人员报警处置后,虽避免了更严重后果,但被烧毁的电脑等经济损失一万余元。事后,公司认为,我的过错是公司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随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做出处理:连续扣发我两个月的工资,若不接受,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对吗?因过失造成损失被扣工资合法吗?李颖李颖:该公司虽然可依据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但以解除劳动合同相要挟、扣发你两个月工资的做法是违法无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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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孜万 《新疆人大(汉文)》2011,(10)
案情:2006年6月,马某到乌鲁木齐市某妇科医院工作,2009年9月30日辞职离开该医院。马某在该妇科医院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该妇科医院2007年5月11日下发的文件,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临时工不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范围之内。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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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然而,江苏一家航空公司飞行员王平(化名)辞职,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他虽然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但没被批准,而且遭遇公司709.5万元的天价索赔。公司索赔有道理吗?能得到劳动人事仲裁部门支持吗?最近,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给出了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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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5年9月,某航空公司派员工齐某到澳大利亚某航空学院学习飞行驾驶,并向航空学院支付培训费10万美元。行前,齐某与公司签订《出国培训人员服务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该协议规定出国培训人员回国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0年。在服务年限内因个人申请出国、辞职、离职、调离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必须一次性支付公司提供的出固培训费10万美元;因公司原因而被辞退、裁员,不负赔偿一切培训费用的责任。1996年4月,航空学院对齐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对齐某"犯了错误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以错误的态度对待则是不可以接受的",要求航空公司"尽快将他带回中国"。航空公司派员检查核实了情况,决定召回齐某。齐某回国后,被安排在地面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合同变更书约定由于生产工作需要或由于职工的技术、身体、个人行为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岗位、工种工作,公司有权调换职工工作岗位或工种;职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出国培训人员服务协议书》规定赔偿。2002年8月1日齐某称公司违约改变其岗位,向航空公司提出辞职,即离开航空公司到另一公司谋职。航空公司先后两次向齐某发出通知,限其在2002年年底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齐莱始终未到公司。2003年初,航空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提出齐某"跳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公司出资的培训费603662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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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凡属于企业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情况的,职工被辞退后。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江苏省海安华润食品有限公司职工桑爱平两次迟到是否属于随时可辞退的情况呢?近日,海安县法院审结一起两次迟到引发的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华润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桑爱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8155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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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某机电公司与员工曾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曾某应严格遵守机电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的责任制;机电公司为曾某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金额按规定比例双方承担,若因曾某过错造成不能顺利缴纳保险,责任由曾某自负。劳动合同订立后,机电公司只为曾某缴纳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就没有继续缴纳。当曾某得知此情况时,即向机电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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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2)
【企业咨询】我是一名自办企业业主,工厂招聘了多名车床工,现在因企业调整生产,想辞退几名,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部门答复】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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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它以劳动者辞职的意思表示为要素,而不问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一旦劳动者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就相应启动。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赋予劳动者辞职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