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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物权法出台以后,我国民法学学界对不动产是否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之争似乎已经平定,然而并不代表在这一领域就没有任何问题存在,我国物权法虽然确立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将会产生的问题仍然是我们不可忽视的。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第一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认了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但该规定较笼统,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在评析我国不动产异议登记规定的基础上对构建我国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作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善意取得制度是为世界各国物权法所确立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其中不动产的善意取得也为很多国家物权法律所确认。虽然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动产的善意取得作了某些规定,但我国民事立法对此至今仍处于一种空白状态。确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促进我国市场交易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即将制定的物权法不仅应确立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而且应当进一步确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4.
林志辉 《前沿》2013,(20):72-73
《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规定.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首次在基本民事立法层面上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其进步意义在于丰富了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和保障了权利人将来物权的实现.但是《物权法》上的预告登记制度在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等方面也存在不足之处,本文对此加以论述,以求对我国物权法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权法》采用了地役权和相邻关系分别立法体例。地役权具有调整不动产的利用、弥补物权法定原则的不足、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等功能。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其必须与需役地一同转让或设定抵押;同时,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我国《物权法》设立了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6.
余志荣 《理论月刊》2004,(7):112-11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制度,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以及建筑物高层化、复杂化的发展,区分所有权成为立法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正在制定中的三个物权法草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专有部分的范围、共用部分的范围与费用的负担、成员权这些重要问题都有涉及且有不同表述。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在我国正式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对维护稳定、公平、安全的不动产交易秩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种新的制度,其设计还比较简单和笼统,本文在阐述我国预告登记制度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其不足之处并提出了软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黄佳 《求索》2011,(11)
美国的地役权制度从宏观上分为普通法地役权、不动产的契约权利、以及衡平法地役权。普通法地役权的特点在于其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而成立,也可因当事人意志而成立。默示地役权作为普通法地役权之一种,其成立依据是一组体现价值判断的法律规则。我国地役权制度仅仅规定了以合同方式成立的意定地役权,并无法定地役权,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地役权的适用。因此,对美国财产法中地役权默示规则及其适用的研究,对我国役权制度的完善,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试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上)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公示制度是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所需要尽快建立的重要制度 ,而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制度。文章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登记制度的功能、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效力、登记的请求权等方面论述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10.
曾颖 《传承》2008,(8):126-127
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从香港引进后逐步建立的。由于原有的立法规定的仅是商品房预售问题,商品房交易预售中的违规违法情况大量存在,"一屋数卖"的纠纷不断增多。《物权法》第二十条设立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填补了民事立法的空白,但关于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有关问题,在其立法和制度适用中尚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从香港引进后逐步建立的.由于原有的立法规定的仅是商品房预售问题,商品房交易预售中的违规违法情况大量存在,"一屋数卖"的纠纷不断增多.<物权法>第二十条设立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填补了民事立法的空白,但关于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有关问题,在其立法和制度适用中尚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不动产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经济有着重大的影响.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现代不动产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不仅保护了不动产的交易安全,而且提高了交易效率.<物权法>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发展,但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发达,对该制度的研究起步较晚,不动产登记制度仍然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试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下)   总被引:36,自引:0,他引:36  
公示制度是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所需要尽快建立的重要制度。文章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登记制度的功能、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效力、登记的请求权等方面论述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立法争议及法理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的制定是对我国近30年改革开放成果的法律固化,是民法典诞生的关键一步,对于保护民众的财产权益将产生积极的和深远的影响。作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引发许多争议,对物权法的立法权源、保护重点、公私财产的平等保护、不动产登记制度、私产征收与补偿、国有资产保护、建筑物区分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若干热点问题的梳理,剖析物权立法中的各种争议,有助于展现物权制度中的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15.
管道是运输石油、天然气的运输工具,具有财产性和公用性的二重属性。作为财产的管道是民法上物权的客体,此意义上的管道物权包括管道所有权(含基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管道延伸于管道毗邻不动产的合理法益)、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管道占用地地役权、管道典权等。作为公用物,管道因所运输的石油、天然气的物性而承载了特别的"用"意——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由此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成为公法色彩鲜明的民法特别法,也使管道物权具有了不同于民法管道物权的特别内容——管道役权。管道役权是管道之"体"因其"用"意(使用安全)而施加于管道毗邻不动产的法定特别负担或义务("相"),具体表现为管道毗邻不动产的各种禁限规定。民法意义上的管道物权和管道役权围绕保护管道安全为中心构成《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上的特别制度:管道安全保护带制度。  相似文献   

16.
试论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的创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德国、瑞士、日本等国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它将物权法理论和债权法理论结合起来,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物权的排他效力,有利于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的平衡.本文从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谈起,对我国创设预告登记制度的现实意义、外国的立法例及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建构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物权立法的一大创举。这一制度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分析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以及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类型,并进一步探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和"合理价格"的判断标准,以期促进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善意取得制度的主要价值在于保护交易动态安全和促进交易迅捷。传统理论认为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我国《物权法》对此有所突破,于第106条规定了动产、不动产及其他物权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规定过于笼统,司法实践中容易引起争议,故其构成要件应予以进一步明确;另外,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与《合同法》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之间存在内在冲突,亟须在立法层面予以统一。  相似文献   

19.
杨会 《长白学刊》2007,(3):69-73
不动产相邻权是物权法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对于其定位,尤为重要;不动产相邻权的适用主体不仅包括不动产所有权人还包括不动产使用权人;不动产相邻权的本源并非不动产所有权,而是不动产使用权;不动产相邻权在物权法中的位置应当被规定在“物权客体——不动产”中。  相似文献   

20.
郑国强 《前沿》2013,(10):78-80
本文运用实证的研究方法,以房屋的善意取得为视角,从而对我国整个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考察。无论是学理上还是从实证研究,都表明我国《物权法》106条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存在很大问题。为此,笔者在学理基础之上结合实证的数据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建议,目前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给予《物权法》第106条予以限缩解释,解释为主要适用于动产,不动产交易的信赖保护可以通过解释《物权法》第16条的规定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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