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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近年来 ,各地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越来越多 ,这对加快地方立法步伐 ,提高立法质量 ,改变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被动地位 ,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 ,随着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数量的逐年增加 ,在诸如选题、起草、与各部门协调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直接影响了地方性法规的质量 ,加大了执法的困难和成本 ,损害了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规范性。因此 ,完善主任会议委托起草法规的程序 ,准确选题 ,发挥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主导作用 ,成为一项紧要而迫切的任务。一、主任会议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的…  相似文献   

2.
近日,《东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印发,将对《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审议或调研。这标志着东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的立法工作全面启动。作为去年刚刚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立法经验缺乏、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立法程序不熟、起草部门积极性不足等困难,制约了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为破解这些难题,常委会法工委在法规案起草阶段,通过建立三项制度机制推动地方立法工  相似文献   

3.
一、拓宽立法渠道,建立法规案起草回避制度受部门利益影响较大是当前地方性法规的一个突出问题,它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直接的现实原因。现在地方性法规大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来起草,这种过于单一的立法渠道为部门利益在法规中过多反映提供了直接的条件。解决这一...  相似文献   

4.
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措施,是指为使地方性法规质量符合政治标准、合法性标准、法理标准、实践标准、技术标准和实效性标准,获得最佳社会效果而建立的贯穿整个立法过程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和确定科学民主、规范有序、得力有效、相互协调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措施,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根本保证。一、抓好立项、起草、审议三个环节,使地方立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经过多年立法实践,立法机构应当在立法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1.建立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征集制度。目前地方性法规项目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大多根据政府相关部…  相似文献   

5.
《公民导刊》2013,(11):10-10
<正>2013年,新一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明确了"坚持慎立多修,注重管用有效,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立法思想,并从6月开始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全市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这标志着全市地方性法规接受全面"体检",是加强地方立法、改进立法工作方式、发挥专家学者优势、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实践探索,也是制定重庆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地方性法规清理是一项立法活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副主任郑洪等领导,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多次到西南政法大学检  相似文献   

6.
略谈改进地方立法的提出机制和起草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在地方立法中 ,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地方立法相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呈现滞后性 ,相对于本行政区的实际缺乏针对性 ;地方性法规对权利义务的规定存在单向性 ,一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等等。因此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需要从很多方面去努力 ,本文着重就改进地方立法的提出机制和起草机制谈一些看法。  一、改进地方立法的提出机制  这里所说的地方性法规的提出机制 ,不仅指严格意义上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立法的议案 ,而且包…  相似文献   

7.
王华梅 《前进》2017,(5):32-35
<正>地方立法后评估是地方立法活动的延伸,是地方立法机关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个有效方式和途径。近年来,山西省为推动地方立法质量的不断提高,促进地方法的实施,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在地方立法后评估工作方面作了积极探索。2015年11月,修改后的《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明确规定,在地方性法规通过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可以对法规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规出台时机、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  相似文献   

8.
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时,一般进行两次审议。法规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即付表决。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在第一次审议后,还召开立法听证会,然后再进行第二次审议。在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法规草案起草单位的起草说明和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后,即分组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目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规定》。针对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起草法规可能使“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问题,该规定提出对有些法规草案可以采取委托或招标方式起草,进一步体现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规定要求,  相似文献   

10.
<正>地方立法质量反馈又称立法后评估、立法质量评估、立法效果评估、立法"回头看",是指在地方性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行或者委托他方,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废止提供依据的活动。对地方立法质量进行反馈,有利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利于保障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河南省《地方立法质  相似文献   

11.
速递·锐评     
正河北:法规草案可用招标方式起草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规定》,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对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可以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起草或者采取委托、招标方式起草。针对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起草法规方案可能使"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问题,该规定提出对有些法规草案可以采取委托或招标方式起草,进一步体现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规定要求,应当拓宽基层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并通过省人大网站设立人大代表立法网络平台。——法制日报  相似文献   

12.
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措施,是指为制定出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获得最佳社会效果而建立的贯穿整个立法过程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和确定科学民主、规范有序、得力有效、相互协调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措施,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保证。一、抓好立项、起草、审议三个环节,使地方立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建立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征集制度。法规项目征集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向社会发布公告,向公民、社会团体征集;二是每年人代会和政协会期间,向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征集;三是由党委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四是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  相似文献   

13.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是立法的重要环节,立法机关对法规内容的影响和决定,主要是通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规案的审议实现的.立法审议机制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地方立法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地方立法权的行使是否充分,也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论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及防范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及防范对策□刘运龙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是部门主义在地方法规中的表现,是造成地方性法规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认真研究和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于进一步加快地方立法速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此谈谈一...  相似文献   

15.
较大市一级的地方立法工作 ,经过近些年的实践 ,摸索积累了一定经验 ,并且正在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是 ,在地方立法工作的实际操作中 ,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的问题之一是 ,有些地方法规的制定 ,大多由该规范事项涉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选题立项 ,并由这些部门领导和业务人员直接承担起草、修改、论证及协调等项工作。这样做的结果容易导致立法中出现了一些部门痕迹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性法规的质量。具体表现在 :一是选题立项上的局限性和随意性 ,有的时候根据部门需要定取舍。如 ,对认为可能会给本部门增加“麻烦”和工作量…  相似文献   

16.
人大动态     
云南首次委托研究机构起草法规草案近日,由云南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共建的"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正式成立在揭牌仪式上,云南省人大还委托研究院起草《云南省桥头堡建设促进条列(草案)》,并签署了协议。据了解,这是云南省的地方立法机关首次正式委托研究机构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  相似文献   

17.
<正>成办发[2015]1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相关部门要抓紧调研,科学论证,切实提高起草工作质量。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的协调、论  相似文献   

18.
各地动态     
甘肃省地方立法部门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日前,甘肃省地方立法部门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启动仪式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向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院校授予“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匾牌,为西北师范大学授予“甘肃省地方性法规评价中心”的匾牌。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与建立合作关系的6所院校的负责人签订了合作协议,与6所院校法学院系、人文学院的负责同志签订了立法理论应用研究、法规起草、法规评价项目委托合同,为地方立法部门与高校建立起了一个工作平台和沟通桥梁。(甘仁宣)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将保持党员先进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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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规范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使之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是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的基础。由于受我国立法界研究立法技术概念和立法技术所包含的内容的两种不同意见的影响,对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是否需要统一的规范,确有一些值得商榷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没有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者的资格进行限制的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和公民都可以起草。起草者可以是法律规定享有提出地方立法议案权的机关或人员;也可以是不享有提出议案权的机关、个人或其他组织,但后者必须是受享有提出议案权的机关或人员的  相似文献   

20.
正《立法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首部地方性法规就是规范地方立法行为的"地方立法条例"或者"地方立法程序规则"。由于地方立法是一个不断创新、完善的工作,一部地方立法条例不可能涵盖所有的立法程序,故地方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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