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渎职罪“原案”是查处渎职罪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原案”也就无所谓有渎职罪的存在,“原案”的存在与否,对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程序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进行检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刑诉法》修改后,检察机关对查处渎职罪案件涉及的其它刑事案件即“原案”没有管辖权,使检察机关在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工作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看,应赋予检察机关对渎职罪“原案”的管辖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通过行使多种具体的检察权来实现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行为行使侦查权是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具体体现,为了充分实现这种职能,法律应赋予检察机关在查处渎职罪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刑事案件可以行使侦查权,赋予检察机关对渎职罪“原案”的管辖权是从程序上保证检察机关查处渎职犯罪,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必要手段。  相似文献   

2.
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形式,属于审前程序处理。2012年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该制度的确立,能够扩大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提高诉讼效率。然而,司法实践中,该制度在适用范围、程序启动、听证等方面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3.
新刑事诉讼法和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控制下交付作了初步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粗疏难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必须予以改革和完善。综合权衡较为适宜的改革路径是制定《控制下交付法》,具体制度设计是:控制下交付的适用对象宜改为"非法或可疑货物";控制下交付的启动条件宜细化;控制下交付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宜具体化;控制下交付执行机关、协助机关职责的法定化;建议赋予检察机关控制下交付权;着力解决控制下交付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4.
职务犯罪侦查权的优化配置与运行,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强化和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而且涉及到国家权力配置模式和运行方式的完善.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刑事诉讼法修改,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与运行问题的专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要对职务犯罪侦查权从法理上作出进一步的阐释,正确认识国家立法机关将这一权力赋予检察机关的法理基础,准确把握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性质,科学确立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和运行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庭前会议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于2012年修订后在第182条第二款中新规定的程序,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第183条、第184条就召开会议的范围、会议的内容等作出列举性规定。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标志着中国特色的庭前会议程序就此确立。  相似文献   

6.
赵月增  高群旺 《公安研究》2013,(1):51-57,81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转变刑事执法理念、规范行使侦查权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些新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转变刑事执法理念,严格规制侦查权力,学会在监督下执法,加强侦查活动组织,进一步提高刑事执法工作质效。  相似文献   

7.
侦查启动原理分析——兼谈立案程序的取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侦查启动事关侦查功能的发挥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侦查启动是仿照原苏联的模式设置,不符合侦查规律,导致了实践中立案程序形同虚设,有案不立,不破不立,滥用侦查权,随意启动侦查等问题,特别是导致检察机关侦查启动困难,只能靠初查破案,影响了侦查职能的发挥.建议取消立案程序,使侦查启动简单易行,同时对强制侦查行为加强监督,增加违法启动侦查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强制性侦查措施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违法适用或者不当适用强制性侦查措施,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的损害。为了促进侦查机关正当适用强制性侦查措施,检察机关应强化对强制性侦查措施法律监督的职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权,但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张传宝 《传承》2014,(10):130-131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地位,对侦查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过于笼统,需要在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制度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切实增强技术侦查措施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0.
检察权作为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公诉权、侦查权和法律监督权等内容,由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而刑事政策就是社会整体据以组织对犯罪现象的反应的方法的总合,因而是不同社会控制形式的理论和实践.刑事政策对检察权的影响表现在对公诉权、检察侦查权和检察监督权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侵害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行为屡禁不止,其中制度性因素是侦查程序缺乏必要的监督。在我国选择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是宪法决定的,符合现代法治国家设立检察机关的目的,也与我国现行的组织体制配套。目前,检察机关对侦查行为的监督存在有限性、事后性与被动性的缺陷。有必要从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中心的司法审查制度、构建完整的程序性制裁机制等方面,对我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机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涉及侦检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侦查监督工作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势下,研究如何完善侦查监督机制无疑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文章从我国侦查监督的内容入手,剖析了侦查监督的现状,并提出完善检察院在侦查监督中的主体地位的设想,以期将侦查监督问题引向深入。  相似文献   

13.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简易程序的监督与制约是司法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简易程序中检察监督与制约作用产生诸多影响,在理清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简易程序中检察监督与制约的规定的基础上,对刑事简易程序中检察监督与制约的优化配置进行思考和研究是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司法规律是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社会纠纷时的司法特性,按照司法规律的要求配置检察权,并规范检察权的运行,方能保证检察活动达到预期效果。考虑到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定位、法律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为实现法律监督的目的,我国检察权应当由检察调查权、检察追诉权、检察建议权和法律话语权四个方面构成。  相似文献   

15.
我国《监察法》非常重视涉案财物调查程序之正当性,针对搜查、扣押等调查工作确立了强制录音录像制度。但是,目前刑事涉案财物调查体系制度定位仍存在偏差,如未能体现其财产保全价值;监察机关能否对刑事涉案财物进行实体处分,立法方面语焉不详;利害关系人之权利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应当以人财并重理念及程序正义原则为指导,强调对物调查之财产保全价值;检察机关应成为财产保全及实体处分的决定主体,加强检察权对监察权的制衡与监督;细化和完善利害关系人之程序性权利,构建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程序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6.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新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之一,新确立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既响应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有利于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检察机关享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发生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新刑事诉讼法需要从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与明确适用前提条件、建立听证程序明确听取意见的规则与效力、分情况决定犯罪嫌疑人行使异议权的后果、赋予犯罪嫌疑人对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异议权和增加对最终处理结果的监督制约与权利救济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拓展了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检察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18.
罚金刑在我国刑法中被广泛适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的罚金刑得不到有效执行,严重地影响了司法权威。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将罚金刑执行的监督职责赋予给了监所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一定要适应形势,找准其中存在问题的原因,积极获取监督信息,找准监督内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监所检察部门也要完善自身机构,把监督触角前伸,规范法院对罚金刑的判处,在减刑假释中加强对罪犯财产状况的调查,保证对罚金刑执行监督的不缺位。  相似文献   

19.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是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能。囿于法律规定缺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直未能有效开展,导致大量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存在。回顾我国检察历史,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直在曲折中发展。在从域外经验、理论基础、实践价值等三个角度分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的同时,建议从司法改革中树立法律监督权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检察监督方式、加强基础保障等方面,促使检察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相似文献   

20.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拘留、逮捕适用的检察监督是以制约机制为基础的,具体监督权分散于检察机关的有关部门.由于立法设计不足、配套措施欠缺,程序要求的多、实体处分权力少,导致检察监督措施不力、监督效果不理想.因此,在检察监督的制度设计上,要坚持三项原则,做到四个结合.三项原则是:坚持宪法原则,体现宪法精神;以完善立法为先导,以制定配套规定为补充;以强化监督作主线,以可操作性规定作保障.四个结合是:监督与制约机制相结合;程序纠正与实体处分相结合;业务工作与监督工作相结合;强化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