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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也是我国法治建设与国际法治接轨的重要体现。但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中,完全实现这一法律制度的立法本意仍然面临着一定的诉讼障碍。清除这些障碍,需要端正刑事诉讼目的、"物化"言词证据材料、落实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和完善技术侦查措施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2.
刑事程序分流制度在世界各国已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而我国仍然固守着有罪必罚、严格追诉的单一的国家本位型的程序模式,未建立系统的审前分流制度,使刑事诉讼程序很难有效地预防犯罪、提高诉讼效率和保障人权.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设置侦查阶段的微罪处分制度和起诉阶段的多重起诉替代措施,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前分流机制,使诉讼程序更加有效的打击犯罪、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3.
侦查是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办理刑事案件最基础的工作和重要的诉讼手段。在各国的刑事诉讼中,侦查都属于诉讼程序的启动阶段,对随后的起诉、审判有实质性影响,因而各国都试图构造出合理的侦查模式。由于两大法系刑事诉讼制度的差异,形成了大陆法系职权主义下的纠问式侦查模式和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下的对抗式侦查模式。这两种侦查模式各有利弊,对我国侦查制度的完善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于侦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其初衷是对非法证据要"及早发现、及时排除"。但鉴于侦查理念与部门利益的考虑,以及实践中违法取证行为由显性违法不断转向"隐性违法",辩护律师不能在侦查取证过程中享有在场权,再加上刑诉法对非法证据界定模糊,这共同使得公安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陷入困境。要尽早排除非法证据,需要在革新侦查理念的基础上,构建务实的审前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相似文献   

5.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辩方审前权利的某些法律规定本身语焉不详,出现争议。从立法本义、保障辩方诉讼权利、兼顾法律特殊利益出发,破解有代表性的难题。法律中辩护律师于侦查同时享有取证权。司法解释不应限制调取方式而应保障实施。建议增设其对侦查人员收集实物证据的知情权;现阶段对"三类证据"的调取不应附加额外条件。正确实施会见不被监听规则基础上,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方式应为口头交流,范围除个别证人个人信息外不应限缩,理论上也不应限制阶段。涉技术侦查案件中技侦方法、设备、有关人员等过程问题需保密,但获取的证据原则上应当入卷并允许辩护律师阅卷。  相似文献   

6.
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具有弥补初次侦查取证不足、有效监督侦查行为及提高公诉案件质效的诉讼功能。当前该制度本身及司法运行过程中存在"两高一低"的退补样态、退补理由"唯一"且类案集中和退补时间"用足"等问题。在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审前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改革路径应从两个方面展开:法律层面,需再次细化退补条件、增设听取退补意见及通知退补的规定;制度层面,需建立健全退补全方位监督机制与常见类案退补证据收集指引机制。  相似文献   

7.
我国侦查体制及其相关工作改革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针对我国侦查体制及其相关工作表现出的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又不同于大陆法系的鲜明特征,及其当前主要存在着的十二个方面的问题,我国诉讼法学界提出了侦检一体化、检察引导侦查、强制性侦查措施司法审查等改革观点。笔者提出的具体改革设想是:检查机关的侦查权交由公安机关行使:公安机关应对现有侦查队伍进行整合和整顿;据情实行一步式侦查或二步式侦查体制;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都应当进行预审;实行侦查接受检察监督与司法审查相结合的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羁押分流制度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一元鉴定体制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尚未走上“正当程序”之路,其根源在于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合法性未受重视,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缺失,刑事审前程序的独立价值无法实现。我国应确立刑事正当程序模式,解决刑事审前程序中独立价值与工具价值的冲突,完善人权保障机制,实现刑事审前程序的独立价值。为此需要树立“审判中心主义”观念,转变侦查机关的职能,适当限制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所起的作用,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平衡控、辨双方力量,给予犯罪嫌疑人基本的人道待遇。  相似文献   

9.
视听资料是我国1997年《刑事诉讼法》增加的新的证据种类,这类证据是视听技术日益发展的产物,司法实践中对它的使用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对视听技术的使用仍较多局限于《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前的模式.诉讼制度变革给侦查部门带来较大的挑战.时代的发展要求侦查部门充分发挥视听技术的各项功能,将其广泛运用于侦查实践的各个环节,为侦破案件、打击犯罪服务.  相似文献   

10.
英美法系国家控方不移送卷证给法院,庭审以口证的方式进行,能保障控辩平等,实现庭审实质化,但造成庭审的冗长和低效。由于卷证具有某些积极功能,大陆法系国家在刑事审判中广泛使用卷证,卷证虽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庭审和法官的裁判,但在庭审中有限度地使用卷证,法官的心证在庭审中形成,也能保证审判的公正性。我国审前控方把卷证移送给法院,庭审以卷证为中心,证人不出庭作证,卷证不当影响裁判作出,庭审实质化难以实现,庭审效率高但公正性欠缺。我国卷证制度的改革方向应该是,让法官审前了解辩方的观点和证据,庭审限制使用卷证,庭后裁判的作出不依赖卷证。  相似文献   

11.
对证据法律模式理论的研究和论证,在我国还处于萌芽阶段,几近空白.对这一新的证据理论的研究,既需要法哲学的指导与启迪,充分运用"法律模式论"的理论,又需要对诉讼模式和证据法律模式的关系的正确把握,同时,亦需要对各国证据法律模式进行充分的认识与深入的比较.本文通过比较研究与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及实证分析的方法,剖析了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律模式和大陆法系国家证据法律模式的结构特点,以证据法律模式与诉讼模式的互动关系为基础,首次提出了证据法律模式的双重含义理论.即证据法律模式应包括宏观模式和微观模式这两层含义,证据法律的宏观模式与其诉讼模式相一致;而证据法律的微观模式则是指抽象意义上的证据法的结构样式和证据法的各个结构要素的相互关系.以此为出发点,将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法律模式界定为宏观上的现代职权制模式和微观上的"原则-制度-程序--规则-概念"模式;而将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法律模式界定为宏观上的对抗制模式和微观上的"规则-概念"模式.以此为基础,通过对我国现行证据法律的分析和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目前证据法的模式,从宏观上看,应属中国式的时抗制模式;而从微观上看.则属"原则-制度-规则-科技-概念"模式.无疑,证据法律模式理论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理论,对我国统一证据法的制定和理解及适用都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视听资料是我国 1 997年《刑事诉讼法》增加的新的证据种类 ,这类证据是视听技术日益发展的产物 ,司法实践中对它的使用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对视听技术的使用仍较多局限于《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前的模式。诉讼制度变革给侦查部门带来较大的挑战。时代的发展要求侦查部门充分发挥视听技术的各项功能 ,将其广泛运用于侦查实践的各个环节 ,为侦破案件、打击犯罪服务。  相似文献   

13.
在刑事诉讼认罪认罚案件中构建证据开示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保证认罪认罚程序的正当性,进而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信力。国内外对于证据开示均进行了探索,作为典型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英国和美国在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司法实践中成果显著。二战后,大陆法系国家日本、意大利等国发展成各具特色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我国的证据开示则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法院为主导的探索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以检察院为主的探索。在上述探索中,检察机关在诉前与被追诉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沟通,将与案件指控事实相关的证据进行简化集中展示,增强了被追诉人对认罪认罚结果的预测性;但是对于证据开示的范围、时间、主体、内容、开示方式等的有关规定,均不相同,这为我们的探索提供了有利借鉴。本文尝试在借鉴以上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构建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证据开示制度进行一定的探索。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补充侦查制度,有可能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带来威胁,甚至导致超期羁押现象。由于对补充侦查的限制太少,致使侦查机关时常在补充侦查阶段,存在"不情愿、不主动、不积极、不深入"的"侦查懈怠"现象,补充侦查不彻底、不符合要求,甚至将退补的案卷材料原封不动地再次移送检察机关,以致启动二次退补程序,导致诉讼拖延,最后只能存疑不诉,影响了诉讼质量,削弱了法律威严。补充侦查实施的不力,使得补充侦查失去了立法原有的意义。完善补充侦查制度主要包括明确补充侦查的启动标准、扩大监督主体、完善相关程序。只有确立正当法律程序在刑事侦查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补充侦查存在的现状。  相似文献   

15.
审讯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核心是证据。证据是用以证明未知事实的已知事实。诉讼证据是进入了司法程序在庭审中能公开使用的司法证据材料。诉讼证据根据线索可分为涉嫌证据、控辩证据、判决证据。证据场是以案件事实为引力内核所形成的各类证据事实构成的一种社会场的基本状态。案件卢实一经发生,其客观证据场就已存在。人们对其的认识活动形成主观证据场。证据线索引导案侦实践和取证的方向。审讯的法律内核是以涉嫌证据为起点,形成确实充分的证据体系为终点的侦查活动。  相似文献   

16.
案卷中的口供与证据——一个实证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C市J区1984、1994、2004年度审结的各50起刑事案件案卷中证据种类的结构分析发现,抽样案卷中的证据种类结构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这些变化并非实质性的,特别是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数量之间的比值未有明显的变化,物证类型结构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并不能从中看出这20年来侦查机关获取证据能力的改善和提高,同时,我们还发现证人证言的数量却呈大幅度下降,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推断侦查实践中对讯问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国家对侦查的投入不足,侦查实践技术含量较低,在客观证据获取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侦查的推进势必依赖于讯问所能提供的证据线索。  相似文献   

17.
随着现代警务科技的发展和监听技术的日臻成熟,监听侦查在控制和打击犯罪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关于监听手段的法律规制在学界尚存在争议。在实践上,各国关于监听侦查的法律规制虽各不相同,但对于监听情报作为诉讼证据的证据价值都有严格的要求。在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的大形势下,本文探究性的挖掘监听情报的诉讼价值及其在现代法治国家的立法规范,期望以此对完善我国监听情报侦查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和基础,不经过侦查程序就难以获取诉讼所必须的证据,导致刑事司法程序无法启动。实践中,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律师辩护难等顽症多发生于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掌握着保障国家安全和打击犯罪所必须的强大公权力,如果缺乏必要的程序监督和约束,侦查权就可能被滥用,进而侵犯公民的私权利。在法治社会中,解决侦查权滥用问题的症结在于对侦查权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相似文献   

19.
"9·11"之后,各国在反恐侦查中普遍采用情报主导的模式,但反恐情报在发挥侦查效用的同时,却在诉讼证明中遇到了程序障碍。情报的秘密性与程序的公开性之间的矛盾困扰反恐诉讼实践。加拿大的"侦查听证"和"开示法官"制度、法国的侦查法官模式、英国的秘密听证和特别律师制度等都力图解决反恐情报的证据转化问题,但也存在程序的单向性、秘密性、封闭性,证据效力缺乏合理限制等问题。中国的反恐实践也同样面临情报的证据转化问题,未来应当借鉴英国的特别律师制度,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在确保被告人基本辩护权利的前提下发挥情报的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20.
侦查作为一种证据的查取和保全活动,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现代侦查都已严格区别于中世纪时期的纠问样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诉讼化、构造化。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侦查目的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制度变迁,只有从宪法性刑事诉讼的高度研究侦查程序的目的才能统筹、整合侦查程序中控、辩、裁三种职能和三方主体间的交错关系,实现侦查程序的良性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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