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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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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排斥习惯法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我国刑法基本的原则。然而在我国一些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习惯法,仍然存在对当地较大的约束力,其内部基本按照本地的习惯法处理本族内部的纠纷、矛盾。因此,应当通过立法允许在少数民族地区对刑法的变通适用,同时,也要适当限制习惯法的变通适用。  相似文献   

2.
新刑法生效施行后,土地附属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的某些规定与新刑法的规定不尽相同,造成使用不便.土地附属刑法的依附性、分散性是其最明显、最主要的特征.土地附属刑法有行政刑法、经济刑法两大类型.刑罚种类有主刑、附加刑两类.罪名种类主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新刑法施行后土地附属刑法仍具法律效力,当其规定与新刑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而适用新刑法.土地附属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应根据新刑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正"民族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体现了中央对民族自治地区的政策关怀。如何用好、用活、用足立法权,对提高民族立法质量,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立法法公布实施前,我国立法变通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民法通则、刑法等规范性生法律文件中的授权性法条之中,且只有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规定。人们  相似文献   

4.
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第 2 4 9条规定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文章对本罪的构成特征、法定刑、刑罚适用的指导原则、处理本罪时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同时 ,对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中规定的种族歧视犯罪进行了比较 ,提出了完善我国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何立荣 《前沿》2008,(10):68-71
民族地区农村的“熟人社会”特点,使人们更愿意选择和解方式解决刑事纠纷。民族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使和解方式解决刑事纠纷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民族地区农村具备较为合适的调停人,更有利于刑事和解协议的达成与执行。民族地区农村刑事纠纷的民族性、伦理性、轻微性以及加害人与受害人关系的紧密性特点,使之更适宜以和解方式解决,并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有利条件。以和解方式解决民族地区农村的刑事纠纷也是调适国家法与民阀法关系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一条:“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五十二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条:“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  相似文献   

7.
影响力交易罪的国内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段启俊 《求索》2007,(12):84-87
影响力交易罪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一种新类型腐败犯罪,其犯罪客体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客观方面有两方面的行为表现,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影响力交易罪与我国刑法相关、相近的犯罪有一定的交叉或重合,但仍有很多方面未被我国刑法所调整,因此,在将影响力交易罪国内立法时应作出相应的变通规定。  相似文献   

8.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数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对策研究   总被引:5,自引:2,他引:5  
本文应用调查法、访谈法、文献法等研究方法,对贵州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数学教师专业发展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深入调查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该地区实际的对策:高等院校的引领;开展校本研究;充分发挥数学教研组在的作用;养成质疑反思的习惯;加大对教师的队伍建设和考核力度;发展民族地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  相似文献   

9.
医疗事故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的罪名,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来看,对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罪与非罪的界限及该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争议颇多。文章结合1997年刑法的规定及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阐述了对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及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以期对指导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第九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对  相似文献   

11.
何立荣 《前沿》2008,(8):105-108
在民族地区农村的刑事法治领域,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在所难免。面对冲突,一方面,国家法在特定范围内有必要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和让步,另一方面,必须创造条件。实现国家法向民族地区农村的有效推进。  相似文献   

12.
《公民导刊》2016,(6):16-16
正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相似文献   

13.
《民主与法制》2014,(30):64-64
杜康读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张某已年满十六周岁、精神正常,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相似文献   

14.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修订刑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的重要步骤。1979年制定的刑法对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同时,屯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制定刑法时对有些犯罪行为研究得还不够,规定得不够具体,不好操作,或者执行时随意性较大,如读职罪、流氓罪、投机倒把罪三个“口袋”规定都比较笼统;二是有些犯罪行为现在已经变得很严重,如走私犯罪和毒品犯罪,需要…  相似文献   

15.
由省级人大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需求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是协调习惯法与国家刑法冲突的法定路径。但由于理论界对刑法变通权的性质、边界及变通规定的效力范围等基本理论缺乏统一认识,对与国家刑法存在冲突的习惯法的本质特征、生存样态及其对该民族成员的个体权利可能造成的影响,对民族自治地方内部的多民族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习惯法的多样性等客观事实缺乏足够重视,没有形成一个合理而有效的理论来指导刑法变通实践。为此,应以澄清理论界对刑法变通权的性质、界限以及刑法变通规定的效力范围的模糊认识,系统把握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习惯法的多元性现状,深刻理解各民族习惯法的生存样态及其对内部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可能影响为重点,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工作,以推动与保障个体人权的宪法要求相符合、能够有效协调不同民族之间的习惯法冲突的以立法路径为主导、以司法路径为补充的法律变通机制的形成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尹维达 《前沿》2014,(5):93-95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其蕴含的宗旨就是限制刑罚权,防止司法擅断,保障个人自由。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习惯法在相当的范围内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味以罪刑法定原则为理由排除民族习惯法的适用是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本质内涵的。罪刑法定原则排除“入罪”的功能固然重,但更为重的是“出罪”功能。民族习惯法与罪刑法定原则并不存在天然的对立,罪刑法定原则完全可以合理定位民族习惯法。  相似文献   

17.
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支柱之一。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地区即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实现“生有所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当代少数民族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当务之急,本文就此提出了建立健全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8.
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规定至今尚未出台.为解决民族自治地方特定案件无法可依的状况,在现行法律原则和制度框架内,以习惯法实现罪刑法定的出罪机能,发挥能动性司法,准确理解恢复性司法与刑事和解的理念并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适当引入判例制度,是实现民族地区个案公平与正义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9.
中国刑法与少数民族人权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大华 《人权》2005,(5):34-37
一、静态存在的民族刑法现行刑法是一部兼重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双重机能的刑法。静态存在的民族刑法包括刑法总则关于少数民族之变通规定和刑法分则关于少数民族的若干规定。从总则来看,关于刑法之变通规定存在两处:一是总则规定刑法适用效力范围上,少数民族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部分地不适用刑法规定。即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根据本条规定,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或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利益或外国利益,只要是在我国…  相似文献   

20.
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内幕、期货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美国、新加坡对此罪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我国于1997年首次在刑法中规定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必须是知悉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内幕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证券市场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内幕交易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认定内幕交易罪应注意其与正当交易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以及应注意对共犯的打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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