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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当前,国家号召积极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各地竞相探索数据要素市场的有效模式和可行路径。在理论滞后实践的情形下,研究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内涵,探讨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模式、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原则,构建了数据要素市场供给、流通、应用、监管、制度、基础“六位一体”的总体框架体系,并从政策法规、试点示范、生态联盟、理论研究、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期对我国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相似文献   

2.
按数据要素分配是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中最具时代特征的新鲜事物。当前,国家层面也已逐步形成“一项顶层规划”+“一套基础制度”+“多点政策配套”共同发力的政策体系,为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指明方向。借鉴土地等要素市场经验,构建对应于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零级、一级和二级联动市场,明确数据“三权分置”和三级市场体系的映射关系,提出三级市场联动的数据价格创新机制,实现从“数据资源入表”走向“数据资产入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最终实现资源化、资产化和资本化闭环。  相似文献   

3.
随着大数据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数据被认为是关键的生产要素,其重要性日益与劳动、资本和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相当,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应运而生,但由于缺乏可行的市场协议,现有的大数据交易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内外部体制机制障碍综合影响了市场发挥数据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因此,通过构建合理的数据要素市场体制机制,将数据要素和其他传统生产要素共同融入价值创造过程,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其他传统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并形成科学的市场设计理念具有重要意义。在探究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理论缘起和概念内涵的基础上,通过梳理我国知识产权市场的主要经验,为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供设计参照。研究发现,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作为数据要素市场的一种具体市场形态,建立于数据的信息化、知识产品化过程,聚焦体现数据加工者创造性劳动的知识产品运营,对其进行有效市场设计有利于满足市场规模、安全和效率的需求,而市场设计要素受到数据流通产业制度系统演化的影响,并在市场建立、发展的不同阶段显现出差异化的主导要素特征。未来需要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带动数据加工使用权流通的基础制度、多位一体的市场安全保障制度、效率效益导向的数据知识产品价值实现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5.
释放数据要素潜能的政策设计需要基于数据要素的经济属性并遵循数据要素价值形成规律。数据要素的非竞争性属性以及价值实现过程显示,开放共享是基础前提,数据驱动的创新是根本驱动力,匹配的治理体系是制度保障。数据价值释放应坚持分类治理的导向和采取多轨并进的路径,以促进多源驱动的数字商业创新。数据价值释放的治理制度体系应重点加强促进数据价值释放的基础性政策供给、创新数据市场化配置与交易机制、完备数据价值释放的治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进程中,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举足轻重,多地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的实践经验表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利益分配的科学性是促进其可持续高质量开展的重要保障。考虑到当前政府部门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求,在数据要素被确定为新型生产要素并参与分配的背景下,以国内外典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案例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基础,聚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市场化配置过程中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收益分配的模式机制,探索研究适配公共数据资源化、资本化、资产化价值生成路径的数据财政、数据税收、数据金融的三层次利益分配框架,为构建形成“公共数据运营+数据财政收入+公共数据专项财政支出”的数据财政长效运行机制打下基础,也为后续建立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财税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推进全国一体化数据交易场所体系建设对于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构建和数字经济全球竞争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数据交易场所布局散、标准乱、定位模糊等问题,基于“全国一体、分层分级、互联互通”的总体考量,初步构建了“1+N+X”全国一体化数据交易场所体系,明确了国家级、区域级、行业级数据交易场所差异化的业务定位和互联互通方式,并从启动数据交易场所试点、加强数据交易场所规则标准“软联通”、推进数据交易基础设施“硬联通”和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路径。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目标.本文系统研究构建了适配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环境的数据产品价格生成机制,从数据价格形成的基本原理出发,在吸收借鉴证券市场价格生成机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涵盖数据卖方、数据买方、数据交易所、第三方机构四类主体的数据价格形成机制和"报...  相似文献   

9.
姜宇 《电子政务》2023,(7):12-26
数据交易所面临数据收集能力与数据转让动力不足,合规性、合质性、合价性不确定的供需障碍,致使其难以发挥配置数据资源、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的作用。梳理研究现状,“数据信托说”“数据使用许可说”“‘交易所化’路径”可以作为数据交易所机制重构的思路。通过数据信托对数据权益进行解构与重组,将数据信托受益权、数据信托管理权、数据产品使用权分置于数据主体、数据供给者、数据需求者,在长期激励与信义义务约束之下开展数据管理,并进行数据信托受益权标准化交易与数据产品使用权透明化交易,可有效回应数据交易各方的多元诉求。基于数据信托的数据交易所机制的构造应立足数据信托的设立与治理“一核”,贯通数据信托受益权的标准化交易机制与数据产品使用权的透明化交易机制“两端”,在承袭既有经验基础上,对数据信托及交易所产生的新情况给予特别考虑。  相似文献   

10.
"权属未定,产业迷茫"已成为目前数字经济发展的命门,数据权属的制度创新已成为数据要素市场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从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场内交易狭小、数据垄断、政企数据对接不畅和个人信息保护难等困境出发,基于对欧美和国内数据产权确立的实践研究,提出了个人数据产权框架强调人格权保护、企业数据产权框架强调财产权保护、国家数据产权...  相似文献   

11.
数据要素交易市场的构建离不开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以及调整交易行为的制度规范,包括定价机制、履约机制和责任承担机制等。数据要素交易主体通常包括数据提供方、数据需求方和数据交易平台。作为交易客体的数据要素应具备价值性、集合性、稀缺性特征,政府数据、有害数据和涉及他人权利的数据原则上不应进行交易。数据要素交易的定价机制主要包括交易当事人协商定价、第三方机构评估定价、行业自律机构指导定价和政府主管部门建议定价。在数据要素交易的履约过程中,数据提供方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数据要素商品或提供数据要素服务,而数据需求方则应当依约支付价款。数据提供方在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违反禁止“一数多卖”约定、违反持续稳定交付数据义务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当所交易的数据要素商品或服务侵害第三人权益并造成损害时,数据提供者需要证明其在生产和交易数据要素的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2.
完善的治理体系是充分释放数据价值的前提保障,而相关配套制度能够促进数据治理各项任务的实现.面向全国一体化的超大规模数据流通应用主场景,针对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市场秩序不完善及监管体系缺位等症结,围绕"规则-主体-客体-监管"等四个方面,初步构架了涵盖数据治理规则、新型交易生态、数据流通效率、市场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13.
杨玉英  商硕 《前沿》2023,(6):108-122
随着企业积累的大数据资产价值不断增长,为企业数据权益建立法律保护机制已成为企业法律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就企业数据的保护模式而言,权利赋予和行为规制虽各有其弊,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非水火不容,而是具有潜在的互补性。应以增值处理作为企业数据初始阶段与增值阶段的判断标准,以独创性作为衍生数据的阻隔考量要素,在类型化的基础上,将“准财产权”作为非独创性衍生数据权益属性定性的选择方案,体现了此类新兴资产属性范围演化的渐进特点,而特殊数据的保护则需要结合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保护路径进行叠加操作。通过相对渐进的理论定位与不同权利保护路径的选择相结合,以实现权益保护的最优效果。  相似文献   

14.
国外市场社会主义价值研究的要素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价值运动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可行性”到“二元机制论”、从“二元机制论”到“中性机制论”、从“中性机制论”到“联姻论”、从“联姻论”到“市场主导机制论”,再到“产权制度论”这样几个发展过程。2 0世纪 90年代以来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价值不仅局限于经济领域 ,而且扩展到与市场密切相关的政治和社会文化领域 ,呈现出新的时代价值特征。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在某些维度上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契合 ,其借鉴价值不可低估  相似文献   

15.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核心主题之一.我国按照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并存的收入改革思路,结合不同发展阶段特点,逐步将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知识和数据纳入按要素分配序列之中.从推动我国从数据大国迈向数据强国的时代背景出发,分析了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应当坚持国情视角、问题导向、综合改革和创新驱动等四个原则,并...  相似文献   

16.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需求间存在明显张力,传统治理模式在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信息公开、流调追踪、资源调配、基层防控、距离限制、健康通行和有序恢复等治理场景中面临诸多困境,难以有效解决“快速缓解、控制和消除疫情”和“化解疫情下多元主体需求间张力”两个关键难题。数字社会下知识、数据和技术等关键生产要素为传统治理模式向数字治理模式转变提供核心驱动力。本文从供需视角出发,结合我国各级政府采用的24个数字防疫实践案例经验,构建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字治理框架。研究发现数字社会下知识要素、数据要素和技术要素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供给机制呈现出多元主体共商共治共享特点,知识要素通过交叉、融合、传承和进化,数据要素通过流转、关联和融合,技术要素通过构建数字化组织、人员、流程和工具等途径赋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场景和过程,实现治理目标。  相似文献   

17.
数据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数据产权界定不清,会阻碍数据要素价值的实现。以传统所有权制度为基础,学界提出了“单一数据所有权模式”“二元数据所有权模式”“二元数据权利结构”等学说。但是,由于所有权具有极强的排他性,这些学说难以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实际需求。《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创造性地提出了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构想,其中数据资源持有权的创设成为“三权分置”的基石,亟待从法理上论证其正当性,为该权利的法律确认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8.
数字经济成为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的新经济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这为数据要素广泛融入社会生产生活,实现数据要素融通指明了方向。必须尽快消除数据要素融通所面临的各种障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要素融通体系,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出台以来,各地竞相探索公共数据市场化配置机制,并发展出多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对区域内公共数据进行开发利用。然而,公共数据开放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之间的关系在概念与实践层面仍然模糊,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研究还不充分。在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政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功能定位与核心争论,并建立对全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差异的宏观认知上,提出针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三维四主体”分析框架,基于对福建省的个案研究,从制度保障、平台建设、实施主体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福建模式的特征、优势和不足,指出福建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赋能数据开发利用的“制度”而非与数据开放、数据共享并列的数据开发利用的“方式”,从而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定位提供新的解释路径。  相似文献   

20.
池宇 《群众》2020,(6):7-9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这都为发展数字经济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江苏拥有坚实的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基础,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先后出台了发展互联网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数字经济呈现规模增长迅速、创新融合驱动加快、新业态不断涌现的良好发展态势。2019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万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超40%,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数字经济正在为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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